Re: [生產] 請問勞保產假及薪資問題

看板BabyMother作者 (親愛的小佑)時間15年前 (2008/12/23 18:5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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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佑六個多月了 到今天才剛寄出去申請:p ================ 一、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 後早產者。 ※ 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男性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 產、流產及女性被保險人流產者,均不得請領生育給付,僅女性被保 險人分娩或早產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 所謂【早產】係妊娠週數大 於20週,小於37週生產者;或胎兒出生時體重大於500公克,少於250 0公克者 ---依照中華民國婦產科醫學會79年12月20日第079號函釋規 定。 二、 給付標準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 產當月(包括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3 0日。 三、 請領手續被保險人請領生育給付,應備下列書件(均應蓋妥印 章): 生育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 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或載有生母及 嬰兒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專欄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持國外出生證 明書者,除應檢附被保險人護照影本外,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出生 證明書係英、日文影本者,應經我駐外單位簽證(正本不須簽証,逕 送本局辦理)。 出生證明書為英、日文以外者,不論正本或影本, 應翻譯為中文,原始文件及中譯本須經我駐外單位之簽證。 中譯本未 經簽證者,應將中譯本送國內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 死產者,應 檢附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領有執業執照之醫師、助產士出具 之死產證明書(需載明確定之死產日期、原因及最終月經日期)。 四、 注意事項 領取生育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女性被保險人於加保生效期間分娩或早產者,始得依規定請領生 育給付。 被保險人流產、葡萄胎及子宮外孕者,不得請領生育給付。 給付申請書上之被保險人通訊處,請詳填實際可收到核定通知書之 住址。 被保險人請領之生育給付,投保單位如已先行墊發者,得於辦 理生育給付申請手續時,取得被保險人出具之證明書(請敘明墊付之 投保單位名稱、給付種類、金額及出具之日期並加蓋被保險人與申請 書相同印章後,黏貼於給付申請書背面以免散失),並檢附相關證明 文件(如支票影本、存摺影本或收據等),且於給付申請書上之給付方 式欄內勾劃,以便將生育給付匯入投保單位帳戶歸墊。 ※ 引述《babetantan (寶貝糖)》之銘言: : 想藉著這篇問一下 : 請問勞保是要保多久才可以申請生育補助? : 因為我9月才開始保勞保, : 但是預產期是2月初,這樣還可以申請嗎? : ※ 引述《meimeisheep (妹妹羊)》之銘言: : : 八週不含假日的 : : 公司會付薪資 同時也可以申請補助 -- 親愛的小佑 http://www.wretch.cc/blog/hiyoy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50.164 ※ 編輯: miix 來自: 220.134.50.164 (12/23 18:53)

12/24 09:54, , 1F
非常感謝~看樣子是領不到了~"~
12/24 09:54, 1F

12/24 22:29, , 2F
為什麼領不到了??以前都沒投保過嗎?中斷也沒關係
12/24 22:29, 2F

12/24 22:29, , 3F
加起來有超過280天就可以了
12/24 22:2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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