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劇不必為古典抬轎 ◎楊忠衡

看板BROADWAY作者 (帕奇德小孩)時間19年前 (2005/04/17 18:25),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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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年,前中正文化中心總監朱宗慶老師因為「心情不好」,離團到美國考察一年。 返國後在一次閒聊中告訴我,當前國內最應該發展的就是「音樂劇」。我們談的話題很廣 ,我不能據此斷言他認為「音樂劇」是一切要務之首,但是音樂劇值得推廣,則是很清楚 的訊息。這席話對我影響很深,堅定我往後著力的方向。 然而部份音樂人士的某種觀念,我個人並不完全認同。例如「希望藉由音樂劇,吸引 大眾進入古典音樂和歌劇的殿堂。」這種說法似是而非。音樂劇確是有引人跨界的「副作 用」,但它存在的目的,絕非只是去做嚴肅音樂的糖衣。 假使有一天林懷民說:「希望藉由雲門舞集的努力,能引導大眾進入古典芭蕾的殿堂。」 我們一定會認為他瘋了。同樣,如果當年約翰.史特勞斯說:「希望藉由我的作品,吸引 更多人欣賞貝多芬。」今天他一定無法在歷史留名。因為藝術各有天地,各有靈魂。雲門 不必做芭蕾的階梯,史特勞斯也不必抬貝多芬的轎子。 但是很奇怪,台灣的音樂人會這麼做:演完一首史特勞斯,告訴你其實要你聽布拉姆 斯;演完一首洛伊韋伯《Memory》,告訴你其實要你聽威爾第。不管哪種創意,最終目的 還是服務古典音樂。好像不這樣,就是不夠正統,就是矮半截。這種唯古典至上的原罪, 除顯示音樂家胸無主見、缺乏自信之外,絕難有其他成就。 實際上,音樂劇就是音樂劇,絕不是歌劇的一半,也不是歌劇的糖衣。音樂劇使用當 代的語彙、當代思維,去面對當代群眾,是一種原創的當代藝術。把音樂劇做好的唯一方 法,就是全心投入。從巴赫到披頭四,從十二音列的荀白克到《悲慘世界》的荀白克,歷 來偉大藝術家之可貴,在於他們勇於活出自己,不是去做別人的代替品或半吊子。 古典音樂是西方文明的美好資產,我們喜愛它、欣賞它,但它絕不會永遠是我們的首 要。近年台灣音樂劇的興起是個好的開始,它扮演解構的角色,使習慣西方主流的音樂界 ,去跨軌、脫軌,去找尋自己的獨木橋。希望有志闖天下的浪子千萬別回頭,一回頭,啥 都沒有。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 /0,3546,110513+112005041700219,00.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207.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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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雖然我也喜歡古典音樂 但我覺得這觀念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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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音樂劇就是音樂劇,絕不是歌劇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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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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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音樂劇的多元樣貌就自有其內涵與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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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我自己也蠻推這篇的,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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