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系學會空間管理辦法
※ [本文轉錄自 BOTANY_ALL 看板]
作者: Botany (植物系學會) 看板: BOTANY_ALL
標題: [公告]系學會空間管理辦法
時間: Sat Sep 22 14:51:42 2001
植物系學會空間管理辦法
說明:3樓為「學會」,12樓為「學生閱覽室」,12樓隔間內為「系學會辦公室」,13F
有桌球間。
第一條:學會的公共空間禁止堆放私人物品,對任何遺留於學會的物品系學會不負保管
責任,違規物品的處置流程如下:
私人物品遺留於學會公共空間(*1)
↓早晨9:00前
集中到物品招領處(*2)
↓每月一次
公告"大清倉"日期(*3)
↓七天以上
未領回的物品由學會處理(*4)
*1.公共空間範圍為3樓書報閱覽室、12樓閱覽室及13F桌球間,除私人置物櫃
以外的空間,含桌上、鐵櫃(不含3F學會入口的長灰櫃及米白短矮櫃)、地面
任何角落及3F私人置物櫃上方空間。
以班為單位或全系共同的所需物品,不在私人物品的定義內(如:全班因共同
課訂購的課本在領取前可堆放於學會);個人私有物品則都在本條管理範圍內
(如:實驗課的蛙骨骼標本與植物風乾標本或個人的課本等不可堆放於學會)。
另外,球隊器具也屬私人物品,請各球隊隊長注意。
*2.每個早晨整理學會時,私人物品會統一堆放於3樓或12樓分別設的
物品招領處,開封食品則直接丟棄(含沒有吃完的乾糧)。
*3.約每個月一次,系學會開會時會向各年級班代公佈大清倉日期,由班代向
班上宣佈;另外於3樓和12樓公佈欄也都會公佈,為期七天以上。此時是領回
自己遺留物品的最後機會。
*4.在選定的"大清倉日",會整理出所有物品,由相關管理者可凡、韋寧、易聰
決定東西的去留、丟棄或充公。充公的東西則貼上學會公物條或蓋上學會章
,視價值鎖起來或置於隨手可取用處供全系借用。
以上規定如果有欠缺周詳處,例外狀況由學會決議處理。
第二條:12樓閱覽室應保持安靜,討論時請降低聲量,並請不要在閱覽室內使用手機。
第三條:12樓禁止飲食,可飲水,違者取消學會資源使用權限如下:初犯禁止使用電腦
一星期,二犯三犯同(處罰期間再犯,天數累計。),四犯禁止進入閱覽室一星
期,五犯同,六犯取消學會分發櫃子,清空並繳回鑰匙。
第四條:系學會辦公室以學會運作使用為優先(如:系學會會議、植物系刊編輯、美宣組
工作等)。開讀書會可登記使用時段,請洽韋寧。
第五條:系學會電腦(*1~*5)與個人置物櫃使用以可回復原貌為原則。若造成非自然損耗
需負賠償責任。
*1.電腦皆裝有還原卡(再生卡),系統會再重新開機後一切回復原狀,故同學們
使用電腦時若有儲存的動作,請務必自備磁碟片,資料若有遺失,概不負責。
*2.使用順序以課業用之列印文件為優先,本電腦並非以同學打逼聊天為立意,
故同學們在使用電腦時請自律。
*3.使用時間以30分鐘為限,在使用前請先登記名字和使用初始時間。
*4.同學們可自備耳機,但請不要打擾到其他讀書的同學。
*5.印表機用紙每張一元,請使用的同學自由心證。
第六條:3樓倒垃圾工作(*1)由一、二、三年級平均分配,若輪班應倒垃圾而未確實做到,
處罰同第二條規定,並加罰處理資源垃圾(*2)。
*1.倒垃圾時段每日中午。
*2.資源垃圾每星期一集中在貨梯1F內廊。
第七條:資源回收分類多種,請詳閱回收處說明,確實分類愛惜生活環境,減輕庶務組
負擔。若分錯類或未分類處罰同第二條規定,並加罰處理資源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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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204.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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