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 南港籃球聯盟競賽規則~一隊最少有十場ꐠ…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南港大專籃盟招隊中ING)時間16年前 (2010/03/18 20:31),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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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asketball 看板] 作者: valentine930 (南港大專籃盟招隊中ING) 看板: basketball 標題: [比賽] 南港籃球聯盟競賽規則~一隊最少有十場比賽喔!! 時間: Thu Mar 18 20:29:05 2010 2010第二季南港籃球聯盟競賽規則~ 一、宗 旨:為使民眾有正當的休閒活動,提昇籃球運動風氣,使民眾在辛苦 的工作之餘,也可以達到健康運動目的,藉此成立籃球聯盟以期 提供更多的運動機會。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處、救國團總團部。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南港運動中心。 四、協辦單位:Somebody室內籃球聯盟 五、比賽日期:5月15日起,每週六上午10:00至22:00;如比賽當天,另有公 益活動欲使用籃球場,比賽將另改時間或順延一週。 六、比賽地點:臺北市南港運動中心3樓籃球場,楓木地板、全空調、可盥洗 (台北市南港區玉成街69號3樓)。 七、參加資格:各大專院校校隊、系隊或對籃球運動有興趣的學生(含高中/職生) 皆可組隊報名。亦歡迎熱愛籃球運動之公司行號社團或業餘自組 球隊均可組隊參加。 (一)建議社會組球員有規律練球習慣,曾參加籃球代表隊或具備同場 競技之相當實力。例如具備急停跳投、團隊傳球、快攻上籃等特殊 技巧;或至少對籃球觀念有基本認識,球員平均每月打球兩次,無 規律練球習慣尤佳。 (二)社甲、UBA甲一級、HBL當年度甲組前四強、SBL球員及國家各 級籃球代表隊現役球員不可參加,退役滿三年方可參加。 (三)參賽球員不得重複報名,若重複參賽,經查証屬實後,取消比賽 資格。 八、招收隊伍:限收20隊,若隊數在報名期限截止前額滿,則截止本季報名。 若不滿20隊另討論方案。 ※聯盟網址為http://minor.somebodybl.com.tw/ 九、報名辦法: (一) ATM轉帳:銀行代號054 帳號0781-250-00532 ※採ATM轉帳者,請於匯款後傳真報名表及匯款收據至中心 Fax.2653-8311,並請來電確認2653-2279#242魏先生 (二)人數:每隊可報名隊員(含隊長)以十五人為限,登錄以十二人為限,報名後不得更 改隊員名單與球衣背號。 ※請穿著同款式同顏色之球衣出賽,違者禁止比賽。 (三)報名費:每隊繳交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費用包含網站維護費、 器材費、裁判費、紀錄費、工作人員、醫護用品及保險費 用)備註:1.專業國家級(B級以上)裁判執法。2.擁有HBL、UBA聯賽經驗的紀錄台。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5月9日止 ※如需報名表,請來信索取,mail&msn:061221@cyc.tw 十、競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印行之國際籃球規則。 (二)比賽制度:分為A、B組;每組各10隊預賽採單循環賽制(每隊 季賽9場,季後賽最少每隊1場)。各組前四名採單循 環賽制交叉決賽。(最終打出1~8名,8名後的球隊採排 名賽,每隊最少十場賽事)。 十一、領隊會議:於九十九年五月十一日(三)下午6:30(若有更動會另行通知) 假本中心社區教室舉行,請務必出席。 十二、競賽規定事項: (一)各隊須於比賽前二十分鐘到場,並向紀錄台報到。規定比賽時間逾十五分鐘者, 作棄權論,以大會時間為準,不得異議。 (二)比賽服裝,請依規定著裝參賽,參賽球員球衣背號不可任意更動。 (三)各隊出場比賽之球員,必須攜帶證件,以備查驗,否則不得出場比賽。 (四)為使賽程進行順利,場地安排得由大會視情況調度,各隊不得異議。暫停等任何 上場比賽時間到,務必十秒鐘內出場,若裁判再鳴笛五秒內仍不出場,以技術犯 規論。 (五)將遵循國際籃球總會 (FIBA) 頒訂之國際籃球規則進行: 1、比賽時間四節制,每節10分鐘,中場結束休息3分鐘。每隊每一節可叫1次暫停(30秒),第四節多1次暫停,每節暫停不可以延用。 2、球賽時間除每節最後一分鐘、第四節最後兩分鐘、延長賽最後兩分鐘、犯規罰球、球隊暫停等停錶外,其餘時間皆不停錶。 3、延長賽為5分鐘,球隊各有一次暫停(30秒)。 4、每場比賽各隊至少需有5名的球員在場上比賽,若有球員受傷無法繼續上場比賽, 而該隊已無其他球員可以替補上場,裁判有權決定比賽是否中止。 十三、獎勵: 團體獎項: 冠軍:冠軍獎杯乙座。 亞軍:亞軍獎杯乙座。 季軍:季軍獎杯乙座。 個人獎項:得分王、助攻王、籃板王、抄截王、阻攻王等獎盃乙座。 十四、申訴: 有關競賽場上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各單位應於各場比賽開始前提出; 或在該場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 向臨場委員、分區負責人或裁判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由本會沒收。 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五、附則: (一)球隊如有未經報名註冊或不符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 即取消該隊該場比賽之權利。 (二)比賽期間如遇球員或球隊有關人員侮辱裁判等事情發生時,除依規則規定處理外, 並由本中心轉報有關單位議處;毆打裁判者取消接下來所有比賽場次。 (三)比賽期間如發生球隊集體(同隊二人以上)鬥毆事件,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及 已賽成績不計,並於下屆停止該單位籃球隊參加本項比賽,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四)如有球隊無故棄權時,除終止其未完之各場比賽外,並提交審判委員會議處;被 取消資格或棄權中途退出比賽之球隊,其已賽之成績不予計算,亦不列入名次。 (五)如參賽隊伍當週賽程不能前來比賽,請於前一週告知主辦單位以聯絡對方球隊, 是否可更改比賽日期,如對方球隊不同意,則該隊以棄權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19.1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19.117

03/18 22:04, , 1F
轉過來的標題變好奇妙
03/18 22:04, 1F

03/18 23:10, , 2F
台北的比賽報名費都這麼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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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09:01, , 3F
回樓上 因為場地跟設備都還不錯 我想這價錢在台北算OK的
03/19 09:01, 3F

03/19 16:03, , 4F
硬體無錯阿...桃園的都要一萬二了
03/19 16:03,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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