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走步問題
前文恕刪~
剛回到家直接PO規則好了!
(A大不好意思因為你的資料是舊規則)
第24條 運球
24.1 定義
24.1.1 當球員在場上控制活球後,將球拋、拍、滾或運球,在球觸及地板後,未經其他
球員觸球前再行觸球,即為運球開始。
當球員雙手同時觸及球、球在單手或雙手停留時,即為運球結束。
運球時,球員可將球拋在空中,在該球員用手再次觸球前,球須觸及地板或其他
球員。
球員手部未觸球時,跨步多少不受限制。
先就前面提到的收球和運球問題分享一下自己的意見
「當球員雙手同時觸及球、球在單手或雙手停留時,即為運球結束。」
規則指出收球(運球結束)的動作是在於球開始停留在球員的單手或雙手,
收球跟運球不能獨立或是拆開來看
所以這是為什麼我在推文中提到一定要看完整個play
我舉的例子:
運球的時候球在手上往前走兩步(球未落地)然後隨即在跨兩步上籃。
我認為是明顯的走步,並不應該分為運球的腳步以及上籃的腳步。
而是認定球已經"停留"在手上即為運球結束。
當然相對的運球時往前走兩步後隨即繼續運球,那就不被視為收球或帶球走。
再來便是「球員手部未觸球時,跨步多少不受限制。」
這則條文很好理解,但手部觸及球時跨步有限制嗎?幾步?
2004規則原文亦無規定能跨幾步,
我的解讀是因為現在籃球速度與節奏越來越快,球員有條件在球反彈觸及手掌並繼續往
地上拍的那個瞬間跨出兩步甚至三步,那麼這樣是否走步?
這問題我想還是要依據球是否在球員手上"停留"來判斷,
一旦運球結束就看球員接下來有無違反足部移動原則~
當然每個人對於"停留"的尺度往往不一,所以對於wade是否走步有所爭議,
雖然我還是認為他是走步了,因為他在左手帶球墊起來轉身後右腳落地時已收球,
右腳便為其中樞足,其後跨出左腳、右腳抬起、右腳中樞足再次落地。
個人見解!!敢po就不怕被鞭XD
大家都是不停地在學習了解規則,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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ζ
到了最後 在身邊的 只剩菸跟影子.. 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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