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走步問題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我的路~)時間18年前 (2006/06/15 18:43), 編輯推噓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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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剛回到家直接PO規則好了! (A大不好意思因為你的資料是舊規則) 第24條 運球 24.1 定義 24.1.1 當球員在場上控制活球後,將球拋、拍、滾或運球,在球觸及地板後,未經其他 球員觸球前再行觸球,即為運球開始。 當球員雙手同時觸及球、球在單手或雙手停留時,即為運球結束。 運球時,球員可將球拋在空中,在該球員用手再次觸球前,球須觸及地板或其他 球員。 球員手部未觸球時,跨步多少不受限制。 先就前面提到的收球和運球問題分享一下自己的意見 「當球員雙手同時觸及球、球在單手或雙手停留時,即為運球結束。」 規則指出收球(運球結束)的動作是在於球開始停留在球員的單手或雙手, 收球跟運球不能獨立或是拆開來看 所以這是為什麼我在推文中提到一定要看完整個play 我舉的例子: 運球的時候球在手上往前走兩步(球未落地)然後隨即在跨兩步上籃。 我認為是明顯的走步,並不應該分為運球的腳步以及上籃的腳步。 而是認定球已經"停留"在手上即為運球結束。 當然相對的運球時往前走兩步後隨即繼續運球,那就不被視為收球或帶球走。 再來便是「球員手部未觸球時,跨步多少不受限制。」 這則條文很好理解,但手部觸及球時跨步有限制嗎?幾步? 2004規則原文亦無規定能跨幾步, 我的解讀是因為現在籃球速度與節奏越來越快,球員有條件在球反彈觸及手掌並繼續往 地上拍的那個瞬間跨出兩步甚至三步,那麼這樣是否走步? 這問題我想還是要依據球是否在球員手上"停留"來判斷, 一旦運球結束就看球員接下來有無違反足部移動原則~ 當然每個人對於"停留"的尺度往往不一,所以對於wade是否走步有所爭議, 雖然我還是認為他是走步了,因為他在左手帶球墊起來轉身後右腳落地時已收球, 右腳便為其中樞足,其後跨出左腳、右腳抬起、右腳中樞足再次落地。 個人見解!!敢po就不怕被鞭XD 大家都是不停地在學習了解規則,有錯請指正!! -- ζ 到了最後 在身邊的 只剩菸跟影子.. ξ -● http://www.wretch.cc/user/MILD8 ν) √■_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86.35 ※ 編輯: MILD8 來自: 210.240.186.35 (06/15 19:50)

06/15 19:53, , 1F
呵呵 不推怎行呢 我就是在等像M大的專業人士來回我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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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9:55, , 2F
關於手部觸球時的步伐上限我認為應該還是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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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9:56, , 3F
因為從違例定義裡就寫在without bouncing the ball on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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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9:58, , 4F
floor的情況下 步伐限定是兩步 一點小小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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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1:25, , 5F
應該是 右腳抬起 左腳踏出 就已經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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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1:26, , 6F
因為任一足接觸地面之前球應該離手或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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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LD8 來自: 210.240.186.35 (06/15 21:50)

06/15 21:52, , 7F
囧>....是這樣嗎??還要我再PO帶球走啊=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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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2:24, , 8F
嗯 可能我弄錯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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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0:09, , 9F
文中舉的例中 上籃前的腳步是否可視為"運球中"的腳步呢
06/16 00:09,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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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運球結束"後 再踩上籃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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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球在手上 就算停留而言 感覺...有點奇怪
06/16 00:11, 11F
文章代碼(AID): #14aJczO1 (BASKET-RU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