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閒聊] 法與經濟的黃金比例

看板B97A013XX作者 (西米露)時間15年前 (2008/10/28 02: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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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conomics 看板] 作者: douglash (通說不通是為通樂) 看板: Economics 標題: [閒聊] 法與經濟的黃金比例 時間: Mon Oct 27 06:10:05 2008 大家好 這是一篇與"法律和經濟學"有關的文章 This is an article about Law and Economics...:P 最近在想 上面這學科名還真隨性 或許跟學科的本質有點打帶跑有關係? 先作一下自我介紹好了..我很榮幸是現任w版主的碩士班同學 經濟學裡比較有興趣的是產業經濟學和法律經濟學 大學念的是商科 不小心和經濟學結了緣 所以唸了經研所 可惜唸完了之後相當地半調子 希望之後能找到另外半個調子 目前不務正業中...在準備法律國考. 今天補了八小時的民法之後 晚上看了熊秉元老師寫的"法律經濟學開講"第九章 頗有感觸...以下切入正題XD 新仇舊恨...阿不是 新歡舊愛 就從熊老師開始說起好了 我研究所時期 上了熊老師兩學期的法律經濟學 熊老師的課在經研所算是冷門 法律系所的學生好像比經濟系所的還多吧 所以在那一年我見識到了不少優秀的法律學人 也認識到了所謂法律和經濟學人之間 是如何地難以溝通 其實學科之間難以溝通似乎也不是什麼難以想像的事 尤其"從來搞不懂這些人在想什麼" 好像也是法律學者和經濟學者常得到的共同評語 我以前也搞不懂法律學者在想什麼 現在還是搞不懂 不過相對地比較懂了 從大學 研究所 到現在 可以說是很明顯的三個階段 一個一個階段來說吧 大學的時候 我正跟經濟學在蜜月期 另一方面 高考經建行政要考行政法 所以我去修了行政法 那時候我修完得到了一個結論: 隔行如隔山... 尤其是考期末考的時候 我覺得3行可以寫完的題目 旁邊那些人要了3張紙的時候 雖然我得到66分 不過我還是有學到一點東西 ex:比例原則 直到現在 我還是覺得比例原則的結構相當地漂亮 因為它基本上就是成本效益分析 比例原則基本上是給定一個目的之下 評斷手段的原則. 它有三個子原則: 第一個子原則叫"適當性" 翻成經濟語言: "效益要是正的" 第二個子原則叫"必要性" 翻成經濟語言: "效益減成本要是最大的"(i.e.機會成本極小化) 第三個叫作"狹義比例性" 翻成經濟語言: "效益減成本要是正的" 比例原則不但操作上容易 且層次井然...... 雖說我當時年紀小不懂事 不過心裡隱隱約約地OS: 好像法律學者也懂經濟分析耶 @@" 後來 在研究所上熊老師的課 我覺得熊老師的課是非常值得一上的 在他的引導之下 可以很快地發覺到法學和經濟學根本上的差異點 無論是以出發點 思考模式 研究方法 甚至意識形態 都有很多值得探討之處 就以"生命無價"這個萬古老梗來說好了 經濟學者要耍機車的話 從你過馬路就抓到你小辮子 說你是在拿命在玩 正經一點的話 說妳當空姐 我來算算多少代價妳願意冒生命危險 但是講得再多 普羅大眾是否接受"生命有價"這個觀點? 姑且不說有沒有價吧....."無物不可替代"的論述方式 倒是讓人覺得經濟學者很"冷血" 話說回來 "無物不可替代"到底是經濟學的理論或實際? 還是刻板印象? 我很存疑. 不過熊老師說得很好 "生命無價"並沒有得到立法上的承認 並不應該拿來操作保險法 尤其這種意識形態上的概念操作 可能造成實際社會中的道德危險 至於法學上應該從憲法層次或法律解釋層次來著力? 要促使通說轉向或實務先軟化? 這又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P.S. 熊老師的書 其實不用看太多本:P "熊秉元漫步法律"再加上隨意一本散文 足矣~ 不過"法律經濟學開講"裡面 關於文山溫泉的三章 相當值得一看 後來我接觸了一些民法的基礎知識 和法律經濟學裡唸的教科書相互對照 我認為至少在私法的領域 不管是習慣法還是成文法國家 法與法理結果上都是切合需要的 換句話說 把人為矯正失靈也算進去 制度與行為的mix應該是朝效率與公平的協調在走 如果是這樣的話 法學又何需經濟學呢? 我相信在 Adam Smith出生前的那幾千年 一定也有著好的法學家在做著"經濟分析" 其實 就從我現在念的通說實務大亂鬥而言 很多精妙的法學論述中都有經濟思維 唸完研究所之後 我的OS變成: "好的"法律學者一定也做經濟分析 其實名字叫法學或法律經濟學 或許不重要 重要的是: 研究法律問題 究竟需不需要唸經濟的? 其實我當然是推定需要才會寫這篇文章的啦 (請舉反證推翻XD) 那問題變成: 怎麼個需要法? 這可以從兩個面向來講: 1. 學經濟的去搞法? (Ronald Coase派) or 學法律的去搞經濟? (Richard Posner派) 2. 從領域來看: 經濟法? 商法? 實體法? 訴訟法? 哪個領域經濟學人有比較利益? 我沒有答案 下面是我自己從不同角度的思考和線索 直到我真正開始準備國考之後 才算是密集地接觸法律 尤其是訴訟法的領域 其實從賽局的角度來看 或許實體法只是賽局樹的上段而已 訴訟制度對整個策略的影響 再加上實體法和訴訟法的互相連動 可能才是完整的分析對象 嗯......開花了 0分 其實我是要舉刑事訴訟法的鐵則為例 說明經濟學與法學的可能互動關係 也就是: 無罪推定原則 簡單說 無罪推定是說 一個人除非別人證明其有罪 就應該受到無罪的待遇 一個很直接的推論是: 既然無罪 不可以用刑求 (這同時也違反罪刑法定 不過這不是重點) 而從經濟學或統計學上來說 其實犯罪嫌疑人是有個機率犯罪的 所以刑求在某些假設下可能是有效率的 可以在型一錯誤和型二錯誤之間trade-off 以上是我的不負責推論...不過真的有看過研討會論文是在用經濟學分析刑求的(沒唸過) 但從法律人的角度 有可能這是不可理喻的: 阿根本違憲侵犯基本人權 分析個屁阿... 或許這真的是可以探討的 或許不是 或許Coase會說國家證明被告有罪交易成本小? 不過 這些事情對我而言的啟示是 可能經濟學者應該對法律的程序和實體都有充足的認識 上面的想法 從熊老師寫的"法律經濟學開講"中 讓我有更深的體會 熊老師用他的獨特分析模式 對國賠法的實務應用和學界理論都做了批判 但依我粗淺的法學根柢來猜測 行政法學者即使看了這些文章也看不下去 並不是熊老師的見解有問題 而是連語言都不互通 從法律學者的角度來看 這很像在講一些公共議題時 法律學者似是而非地用"公共財"這詞 "程序"上都不相容 "實體"上只有更貌離神也離了吧.. 相當程度上 國外有在培養法律和經濟的共通人才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wikipedia查一下 譬如說 有JD+ econ PHD的program 我問我老闆這種program如何 他引述中研院法研所籌備處處長的話回答我: "econ PHD+ JD 有如如虎添翼" 老闆沒告訴我哪個是哪個是虎哪個是翼....@@ 可是他還告訴我 他認為台灣法學界將會體認到法律經濟學的重要 在此之前 兩個圈子會需要一些能夠擔任"翻譯"的學術人 至於是哪些領域... 直覺上來看 和經濟有關的法 好像是法律經濟學的用武之地 但好像又未必如此 研究所時我也上了施俊吉老師的管制經濟學 實在是一門豐富充實的課程 這還是相對冷門的課...不過至少我那時有在經大講堂上了!!! 這門課相當大的比重在上公平交易法 雖然說是法 但在經濟學人的眼中 它完全是經濟學 (我後來有去法律系旁聽廖爺爺的公平法 其實法律系上起來觀點和焦點還是有差異) 就法律術語來說 公平法這種法律 經濟學似乎很大的層面是在判斷事實 至於適用法律的層面 倒未必真的是"法律經濟學"? 反倒是在訴訟法或刑法這些直覺上不相干的領域 藏了很多誘因架構在裡面 我最近看了民事訴訟法某天王的共筆 真的覺得很像在講訴訟經濟學... :P 話雖如此 這裡還是經濟學版 而法學的世界 說真的不是我這種有限理性之人所可得預見者... 某個研究機構的主任曾謂: "所謂跨領域 就是你到A領域去講B的事情 而到B領域去講A的事情" "所以 你講的事情 都是他們不清楚的..." 而版主曾經跟我說過: "跨領域不是那麼簡單的阿!" 那麼......這篇心得文就到此打住吧 XD -- 他心中三分傷感,三分留戀,又有三分寬慰,望著她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之中。   他知道殷離這一生,永遠會記著蝴蝶谷中那個一身狠勁的少年,她是要去找尋他。   她自然找不到,但也可以說,他早已尋到了,因為那個少年早就藏在他的心底。   真正的人,真正的事,往往不及心中所想的那麼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05.138

10/27 06:48,
好心得!!
10/27 06:48

10/27 09:08,
跨領域的人總是有優勢的, 還有, 您的文章
10/27 09:08

10/27 09:09,
十分有趣
10/27 09:09

10/27 10:15,
推:)
10/27 10:15

10/27 19:01,
唸法的跨經濟是添法的翼
10/27 19:01

10/27 19:53,
經建行政要考行政法??
10/27 19:53

10/27 20:52,
我也剛好上過熊秉元 廖義男 簡資修老師..
10/27 20:52
-- 計中睡美人又出現了...

10/27 22:36,
我要去偷親她
10/27 22:36

10/27 23:22,
momo0723 《目前動態》前往計中
10/27 23:22

10/27 23:26,
momo0723 《目前動態》潛入B1
10/27 23:26

10/27 23:29,
momo0723 《目前動態》拉長人中
10/27 23:29

10/28 00:35,
睡美人是吧 看這個參考看看 http://0rz.tw/993H7
10/28 00: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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