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學士服

看板B923021XX作者 (HaldamirMelwasul)時間17年前 (2007/04/13 22:1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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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借用地點及聯絡人: (一)文、理、工、生農、管理、電資、生科、社科學院(社會系、社工系、國發所、新 聞所)畢業生請至校總區保管組倉庫辦理借用(位於行政大樓後方進修推廣部大樓 及小小福旁);3366-5079李明修先生。 (二)法律、社科學院(政治系、經濟系)畢業生請至法律、社科學院事務組辦理; 2351-9641轉636蔡馨儀小姐。 (三)醫、公衛學院畢業生請至醫、公衛學院事務組辦理;2312-3456轉8092張坤池先生。 (四)進修推廣部畢業生請至進修推廣部辦理;3366-2979褚顯魁先生。 二、借用期間及借用手續: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借用。 (一)個別借用:請於5月21日至6月1日(6月2日畢業典禮當天校總區、法社科學院及進 修推廣部可辦理借用至上午12時)至借用地點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學士服100元 、碩士服150元、博士服200元),再持繳款收據及畢業生本人學生證由經辦人核對 相符後填寫借據及領取學位服。 (二)以班為單位統一借用:請班代或代借人於4月25至27日至借用地點領取「借用學位 服名冊及借據」填寫後於5月9日前交回,並於5月16至18日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 ,再持繳款收據領取學位服。 三、歸還期間:學士服於6月29日前歸還,碩博士服於7月31日前歸還(週一至週五上午8 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四、逾期歸還:逾期歸還者,每逾1日罰繳滯還金新台幣50元(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例假 日);未歸還學位服及繳清滯還金者無法辦理離校。 五、注意事項: (一)學位服數量有限延畢生須俟6月1日,學位服有剩時才可辦理借用。 (二)已辦妥離校手續之畢業生欲借用學位服,需另繳押金(學士服750元、碩士服1,300 元、博士服2,200元)。  (三)學位服長短如不合身,請與同學互換,嚴禁自行剪裁,唯尺寸仍有不合或破損情況 ,請逕至借用地點更換。 (四)學位服應妥善保管使用,請勿自行洗燙,如因而造成褪色暈染或有毀損霉爛等情事 ,按下列金額賠償: 1、學士服每套750元(帽250元、披肩150元、袍350元)。 2、碩士服每套1,300元(帽250元、披肩500元、袍550元)。 3、博士服每套2,200元(帽250元、披肩550元、袍1,400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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