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學會要提的修正案~~

看板B91A011XX作者 (lilithy)時間20年前 (2004/02/15 01:2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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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組織章程 第二十二條 本會章程之修訂,應提請班代表大會修訂之。章程之修訂,須經六 分之一班代表提議,三分之二班代表出席,四分之三班代表同意。 修改法條: 第十八條 會長於每年五月間改選,不得連選連任。選舉事宜概由選舉委員會 統籌辦理。選舉委員會由本會秘書部同現任會長召集之。 修改草案: 第十八條 會長於每學年下學期間改選,不得連選連任。選舉事宜概由選舉委員會 統籌辦理。選舉委員會由本會權益部或相關部門同現任會長召集之。 理由:為讓下屆系學會於交接前能有更長的學習期間,並且為未來活動提前準備,       未免囿於須於五月間始能改選,因此擬更改為於每學年下學期間。    而祕書部已於本屆更名為權益部,並且增加日後的彈性,是增加「相關部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155.30 ※ 編輯: lilithy 來自: 211.21.155.30 (02/15 01:30)

推 140.112.25.159 02/15, , 1F
現任會長倦勤了。
推 140.112.25.159 02/15, 1F

推 218.166.79.203 02/15, , 2F
老師你搞錯選舉時間與交接時間了XD 哈哈哈
推 218.166.79.203 02/1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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