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貴系文書...

看板B90A013XX作者 (秘密玩弄秘密)時間21年前 (2003/03/08 13:30),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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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這次負責債各的三位文書之一 剛上任,實際上,第一次上課的共筆在今天也剛好由在下總校完畢準備付印, 看到gotosky的指教,我盡我對「共筆」的理解回答您。 (跟它實在不大熟,也一點都不想每週跟它廝磨上一到三小時!) ※ 引述《gotosky (愛一直閃亮)》之銘言: : 可否請問... : 為何黃老師的債各一份售與外系... : 要叫價350元... : 相當於一本教科書的價錢.... : 可否請貴系文書對外系同學說明你們衡量此價格(一份350元的定價從何而來)的標準呢... 衡量價格的部分,基本上是參考前屆學長姐的定價再略做調整。 先略做說明如下: 債各每週四堂課 本系三百元,外系三百五十元 每週三堂課者如刑總 本系兩百五十元 外系三百元 每週兩堂課者如繼承 本系兩百元 外系兩百五十元 (這點trooper可以補充回答嗎?) : 並非懷疑此價格不合理 而是想了解貴系製作共筆的整個流程所需的成本 : 當然有收取部分同學的一些辛勞的工資可以理解...但收取的部分會否有點多了些 : 這是想深入了解的地方... : 所以敢請貴系相關人士能抽空回答... : 以下為提出的問題 問題如下 : 以每一次上課平均發放約十二面左右(或十四、六面)的共筆而言,每一面的列印價格, 這點您的估算可能有錯: 黃師四堂課共約兩百分鐘,由修課同學打各堂「逐字稿」後 再交由文書審校、刪修贅字閒談(當然,保留部分黃師人生道理訓誨)、排版整理 (含重要條文的附註以及重點的題綱) 最後統整成一份成為大家手上的共筆。 以前共筆確切的平均頁數有多少我並不清楚, 但以本次共筆而言,四堂課共二十九頁,(正文大小12字元,附註10字元) 平均每堂課約七頁。 之前共筆製作也曾發生爭議,不外乎認為共筆沒有忠實按照老師上課內容盡量 逐字呈現而擅自刪修、文書沒有盡到「整理」「校訂」的「義務」……等等。 (當然,關於這些爭議是否有理,文書的責任或義務又該盡到什麼程度才算該當, 相信每個做過文書的同學都自有冷暖,如果篇幅允許,容我後述。) 鑑於過去爭議,財法組既然已經(強迫性地?)必須承攬製作兩科(債各、繼承) 共筆的業務,當然盡量以避免訂購者爭議、不滿為考量,故「發展」(?)出一套 標準,不但要求打字同學盡量原音重現,文書內部也形成一些共識,或許這些共識 並不是出於文書自身對於「品質」的完美要求,而出於鄉愿希望盡量不要生惹非議 ,但以結果論,本學期債各共筆頁數應確定在二十五到三十頁之譜。(當然,前提 是黃師早泳後趕來上課的努力能夠如願實現,每週至少上滿一百八十分鐘。) : 約為0.8元至1元之間,若大量印製,還可與影印商家將價錢壓更低,而以黃茂榮老師之 : 債編各論課程而言,一學期下來,再扣掉放假之日數,總共十六次上課次數。 補充:本學期上課扣掉二二八和春假兩次放假,共十六次,您的計算是正確的。 : 計算方式如下(共筆的張數盡量以最大值來計算) : 1.一次的共筆以十六面來計算,16x0.8=13(取近似值) 故每一次上課共筆的成本為13元 這裡計算有問題了,似以二十八面計算之為宜。 28x0.8=22.4 : 2.而總共有十六次的上課 ,16x13 =210(取整數) 22.4x16=358.4 當然,每次張數的計算不一定都是這麼準,您所擬的每面印刷單價也是粗估 可能壓低,但是這樣一計算下來,並不如您所想的,我們有多少牟利的空間。 甚至,如上面所提,為了滿足訂購大眾的需要而堅持這種製作方式,也不是沒有 「虧本」的可能。 寫上面這段的時候我苦笑了一陣:所謂滿足市場需要、虧本、和單價總數的計算 ,似乎只要涉及到「錢」、「對價」等等事物就無法避免,PD師說的很對,我們在 決定價格的時候本來就應該透過這樣一個模式,「精算」出一個大家都能接受,同時 把牟利嫌疑降到最低的價錢,並且在提報價格的時候,向購買的同學透明化,以此模式 來為「共筆是大家分工合作、互助學習、補充上課聽講筆記不足」的精神背書。 但很遺憾地,我們並沒有這麼做,歷來共筆製作群,就我所知,似乎也從未建立這樣 的機制。共筆販賣變成一個有漏洞的制度(即,既已涉及買與賣,在價錢、勞力、 買\不買和做\不做的選擇權上卻又模糊不清、因循舊制、甚至出於少數沒有經驗 也未必自願的文書群們時間緊迫下的討論決議)這要如何歸咎? 回歸「共同筆記」最最原始、想必也存在在你我經驗當中的認知:幾個同學同修一門 課,下課之後交換筆記來看,補充自己遺漏的部分或交叉比對更正誤聽的文字,抄寫 整理。這種方法很陽春、很勞力費時(相較現在的共筆,由少部分人花許多時間打字、 整理、付印、發送……以節省大部分人「傳抄」的精力與時間,過去每人所費的能量總和 的確是比較高的。)、彷彿中古修道院抄寫羊皮紙似的工作型態,也相當不符合大家所 習慣、理所當然的「現代化」生活——透過機器(電腦、印刷)與分工交換,大量完成 (且模型化?)每個人的需求。但是相對的來說,過去的方法除了筆記簿紙和墨水之外, 同學並不需要額外花錢,如果清楚的知道自己缺漏或不懂的是什麼,針對該處借閱、補充 、甚或討論,或許可以把耗費的時間壓到符合自己需求的最低程度。 我其實非常不願意(也沒有時間啊,第一次校共筆已經花了我一個晚上,修改萬惡微軟 新注音的別字以及建立一目了然的統一格式)把現在的共筆和什麼工業革命大量生產、 資本主義哇啦哇啦連在一起,讓這篇回文成為人人跳過不看的長文,但是,問題的確是 在的。我們今天人在其位,絕對沒有逃避責任,不謀其政的意思。只是:共筆的每一頁 真的是大家的需求嗎?一堂課七頁或許可以避免斷章取義老師授課內容的危險(?呵, 其實危險一直都在的!)但大家不會「太飽」嗎?就像你去M叔叔買套餐,只想吃雞塊 卻因為套餐的「誘惑」,多花了三十九元加了自己不需要的薯條和可樂,要嘛硬塞進去 讓自己美好的食慾滿足變成胃脹想吐,要嘛丟掉造成暴殄天物的浪費——到最後,我們連 自己飽了或餓了都不知道(慾望被異化?)並且對資源的浪費毫無自覺?(就像我們丟掉 食物的時候不會想到含淚看過的非洲飢荒新聞!) 我不敢代表所有的文書,僅就自己的感覺加以陳述:雖然並非「樂於」為眾人服務, 但對文書這個職務,也還沒有到避之唯恐不及的程度。面對接踵而來的問題、還有我 最不拿手的庶務,以及亮晃晃的電腦螢幕,其實平心而論,也還沒有喊出「萬惡共筆」 的怨氣,但是,同樣是大二法律系的學生,有時候我會想,自己修課並沒有比別人少, 想讀的書想做的事想玩的地方也跟大家一樣多,但因為文書這個職位,我得花多少精神 做那些學習不到東西、得不到感動啟示、集總務、跑腿、排版、收發、聯絡、討人厭的 催稿………於一身的工作?我要花多少時間?這些時間帶給自己的是什麼?又帶給大家 什麼?難道資本主義下光明美好的分工、再交換,到最後是將無法分工的所有雜務集於 少數人的弔詭?這個弔詭難道是出於我們在販賣共筆的同時並沒有徹底複製它的基本原 則來定價、銷售?而,共筆一旦背離了原始的模式、服膺資本主義的遊戲規則,那麼, 教授們禁止錄音、製作共筆,不也是這個規則允准的嗎?我們何能有理由持受教權抗議? 一旦跳進這樣的思考,難免驚覺其可怖:我們是來讀書求學問的吧?當讀書以歐趴為前提 ,共筆則是歐趴所不可或缺,則共筆的製作真是很多人口中所謂「必然出現」「禁也禁 不了」。既然共筆製作是必然,大量製作又是大家所習慣的模式,金錢上的收取與價格 的訂定,自有其必要。有了「價錢」,很容易讓人以為此與其他商品無異,再引進我們 又習焉不察的習慣,用供給、需求、對價等等的標準去審視,我(身為文書)的生活 就這樣,被資本主義消費型態的大洞給攫住了。 基本上我(們)現在還在洞裡面,沒有革命也照樣看共筆,準備好當一學期幹部(哈, 這是普世價值:民主的操作),回答訂共筆者的疑惑,解決種種共筆周邊衍生出的問題 。我怎麼看待共筆,已經不再是就共筆論共筆的單純,而又參雜了關於「責任」「期待」 等等看起來非常倫理的命題。 我還是做下去,讚嘆著不合作背後強大的勇氣和道德,然後繼續思考與疑懼。 : 由以上之計算得出,依此計算方法,貴系於製作共筆之成本,約為210元上下,但由於在 : 計算上,在下都是盡量採計最大值來計算,故實質之成本應為180元至190元左右,而若是 : 如此,敢情貴系一份出售外系之價格足足高出成本160元,這點是否說的過去,或是貴系 : 認為理所當然呢? 牟利絕對不是理所當然。至少雖然在社會上是,但我從沒聽過同學要求打共筆需要付 鐘點費(同學們很多都做過時薪五百或以上的工作,一份共筆大約值一千元的時間, 如果要把共筆當作市場上流通販賣的商品的話。) : 在下認為這樣的價格不太妥當..貴了點,余所持之理由如下,敢請指教。 : 理由1→若今天債各共筆的訂購人數相當的少(例如30人以下),350元的價格可以接受,因 : 為訂的人少的話,貴系為了回收成本,而不得不提高售價,這樣應該可以理解,但今日修 : 黃老師債各的同學有一百多位左右,而訂購者有多少,則應請貴系文書公佈公開,是否才 : 會比較合理呢,如此一來,若是真的只有30幾個人訂 而貴系收350元實屬當然,但若訂的人 : 大過或遠超過30個人,貴系是否應視情況調降售價呢‧ 售價的部分,我已經計算如上,這邊討論的價錢基礎不一樣,無法討論。 : 關於理由1是在下依據一般市場概念來推測的,仔細的說,也就是若原本貴系在製作債各的 ^^^^^^^^^^^^^^^ 關於一般市場概念是否應該滲入「共同筆記」或滲入大學教育課堂上的傳授, 我個人粗淺的思考如上,所謂回收成本一事,我們在訂定價格的時候,對於會訂的人數、 每堂課的頁數、製作的成本(含時間與工本費)都難以掌握且沒有概念了,(也許這出於 無知無經驗,但也是事實。) 何來考慮回收成本一事? 二年級只會讀一次,文書也只會當一次,每個同學也都希望一門課只要修一次就過, 如果把我們的利潤計算能力和製作共筆的流程拿來與長期經營、經驗豐富且以營利 惟每日營運目的的事業相比擬,恐怕遠遠高估了。 : 共筆,所預計要回收的成本為5000元,而若只有30個人訂的話,因為訂的人少,所以每個 : 人要分擔到的成本(5000除於30=約167)自然也就較大,所以共筆的價格也就自然較高,這 : 應該是沒錯,但若今天訂共筆的人數為200個人的話,則訂的人一多,每個人所分擔到的 : 成本(5000除於200=25)是否也理應比較低,也就是說,若是比較少人訂的話每一份共筆的 : 價格就應該比較貴,而若是比較多人訂的話每一份共筆的價格也應該就比較低。 : 而我這樣的推論,需要有一個必要的前提,那樣的前提就是:『賣共筆的人是想服務大 : 家,而不是要牟取利益 』因為只有在服務大家的前提下,共筆應該的價格才會真正調 : 降,因為作共筆的人不是想賺錢(或賺班費之類),所以只要成本一回收,共筆就沒必要 : 再用高的價格來賣(因為作共筆的成本已回收)。 我們(文書)不是、也不想當「賣共筆的人」,目的既不是「服務」「大眾」、要「牟 取利益」可能也還沒那麼大能耐。 能夠精確計算出價格,使它完全合於成本,不多也不少,也是我們殷切期待的,如此不僅 免於遭質疑牟利,也不會產生價差、多退少補、甚至要動用班費等麻煩。奈何能力有限, 購買人數、製作工本費我們都無法確定,即使確定了,我們也沒有能力和時間去作精算。 對於超出自己能力範圍而對「服眾」無能為力的事情,我們這些文書是否繼續做下去, 已經不是「願不願意」的問題,而是「有沒有能力、資格」的問題了。 講到最後,如果價格超出成本,即使是一元在概念上皆有牟利之嫌,若要歸責,居然會變 成期待可能性的問題?這是過失責任還是無過失責任呢? : 但若是作共筆的人,還想順便撈點利益(恕我粗魯的猜測),那麼即使成本已回收以及作共 : 筆而付出的的代價已回收(指辛苦打共筆的那些同學應得的報酬已回收)。再多出來的價差 : 也不會被反映在共筆的價格上(也就是說不會因為成本已經回收就調降售價,為什麼?因為 : 有人要從中獲取利益)。因為在下表達的不好,這段我要說的就是,假如訂共筆的人很多 : ,作共筆的影印成本假設為200元,而製作共筆的同學在每份賣出去的共筆應獲得的報酬假 : 設為50元,這樣計算之後,那麼一分共筆應該是賣250元,而這樣的計算仍可能是高估了 : 共筆的價格(因為在材料紙張的成本計算上是以最多的張數作計算),所以是否與現在賣外 : 系的一份350元相較之下,仍足足有一百元的價差,仍有部分的"不當利益"呢(請恕我再次 : 粗魯的猜測)。 : 以上說了一堆,但仍是說不清楚,恕在下段重新整理複述一次 : 共筆的價錢是決定在 : 1.材料成本(紙費及影印費) : 2.人事成本(打字同學及校稿同學人力費) : 其中1的材料成本是固定不會改變的(拿幾張紙就付幾張紙的錢),所以比較沒有爭議。而 : 人事成本則由於製作共筆的同學及校稿打字的人力在轉換成對價的金錢報酬上比較模糊 : 而沒有標準(也就是說,有打共筆的同學一個人應該分到多少錢才會比較合理,就是指這個 : 意思),而到底打共筆的法律系同學一個人到底該為他在記錄共筆上所付出的心力得到多少 : 的回報呢?我想100元是合理的。這時打共筆的同學或許會問,什麼!!我辛辛苦苦打了好幾 : 個小時的共筆,花了那麼多時間那麼多精神,才值一百元,沒那麼不值錢吧! : 這個便是共筆價錢的問題所在,也是這個問題要探討的核心,究竟製作共筆的這個行為, : 是牟利性質還是服務性質,若是牟利性質,則理所當然貴系得主張用最少代價換取最大利 : 益的企業化經營方式,也就是說,貴系必會主張同學們打共筆所辛苦付出的時間和心力要獲 : 得到最大的(金錢)報酬(報酬可能會發送打字同學或充當班費)。 : 而若是以服務選修該課的同學為出發目的,則必定會以盡量降低購買共筆的同學的經濟負 : 擔為目標,對共筆的價錢能降多少就降多少,而不會心存(具有額外之獲利空間)的想法。 : 我想說的是,身為法律人,請問貴系賣共筆是在服務同學,還是牟利同學呢...謝謝 不管是「牟利」或「服務」,我想都不是財法組製作債各共筆的目的。 牟利的部分我已經就我們的精算能力和現實狀況分析過了。 服務的定義為何?是要讓自己以外的人得到(廣義的)利益嗎?如果是,至少總體利益 要大於等於(少數人)總體付出才算衡平,服務也才算有積極價值罷?可惜的是,共筆 造成的利益是如此間接,並不能左右老師要讓多少人過,遑論直接讓諸位法律功力大增 ,如果我們要大聲宣稱「我們做共筆志在服務大眾」,也於心有愧!因為並沒有「服務」 到「大眾」啊。 所以關於您這點疑問,我只能說,我們作共筆、審共筆,是因為財法組就是分配到這一 門課,沒得推託。這似乎變成一種責任,到最後。共筆製作人,在沒有得到實質利益(對 不起,關於班費因共筆的盈餘,我並不是很清楚,但可以確定的是,即使有盈餘,至今 尚未分霑到每個有參與製作的同學。)的情況下,牟利的說法可以暫時不考慮(給付遲 延中),服務的說法,可能也沒有如您所說,這麼偉大地存於深夜電腦前中文聽打的人 腦中。 : 在整個上面的探討中,還遺漏了許多的資訊與各種看法,希望相關人士能提出批判與討論 : ,謝謝.....請多指教... 關於共筆的討論很多,前一陣子也沸沸湯湯,在開過公聽會之後,這樣在回答您問題 的時候參雜個人對共筆的想法,佔用班版版面,很不好意思。所以關於價格的疑問, 原則上我就謹代表債各文書回答到這邊。如果有進一步的疑問,我想可能也如前文 所述,實超出我們一介法律系二年級文書,在有課業、社團等等生活常務下所能解決、 完滿回覆的能力範圍。故,除了盡我們所能完結本學期文書業務,使已經訂購繳錢的人 能夠拿到完整的共筆,其他可能在討論上讓我陷入「根本不要作共筆」結論的主題, 將不再作進一步的回答。 這篇回覆,部分可作為您在司法二版上同一問題回答的補充說明。 其他部分為我個人淺見,乃為文直抒之難免蕪雜,不欲引發另一場共筆論戰,讓文書們 在一面製作共筆時,還得一面在BBS這個虛擬介面上兩頭燒地自我辯護或自我否定。故 關於本篇個人意見部分,我將擇日刪除,以清版面。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7.134.135

推 140.112.214.35 03/08, , 1F
好犀利! 偉伶我崇拜妳 支持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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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140.112.214.115 03/08, , 2F
維妮芙 來不及了 被轉走了……無力阻止
推140.112.214.115 03/08, 2F

推140.112.214.145 03/10, , 3F
這一篇值824銀!!!!!
推140.112.214.145 03/1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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