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泰稱擬解僱參與違法示威者 勞部:台灣分公司應遵守勞基法已刪文

看板Aviation作者 (宅男)時間4年前 (2019/08/14 01:31),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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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稱擬解僱參與違法示威者 勞部:台灣分公司應遵守勞基法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1908120234.aspx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2日電)香港國泰航空稱擬解僱參加違法示威者,勞動部官員今 天表示,如果受僱於國泰航空台灣分公司的勞工,除非有無故曠職3日以上等原因,否則 雇主不得因勞工參與示威遊行解僱勞工。 香港「反送中」抗爭延燒,立場新聞報導,國泰航空行政總裁何杲(Rupert Hogg)今天 發內部電子信給全體員工稱公司及員工須遵守法律,尤其在近日社會氣氛下,國泰會對任 何違法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任何支持及參與違法示威活動的國泰員工均要面對嚴 重紀律處分,包括可能被解僱」。 國泰航空在台灣設有分公司,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副司長黃琦雅接受中央通訊社記者訪問表 示,勞工如果受僱於國泰航空台灣分公司,雇主就應遵守勞動基準法規定,要懲戒解僱勞 工須有法定事由。 勞基法規定,雇主可懲戒解僱勞工事由包含勞工對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 同工作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勞工受有期徒刑以上刑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 或未准易科罰金者、勞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及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 工3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6日者等。 黃琦雅表示,台灣政府保障人民集會遊行自由,如果台灣勞工不是曠職參加集遊,就與雇 主的勞動契約權利義務無關,雇主不能因台灣勞工在台灣參加(反送中)示威遊行集會就 解僱勞工。 至於台灣分公司勞工在香港參與集遊部分,黃琦雅說,台灣分公司雇主仍須依勞基法規定 ,須有法定解僱事由才能懲戒解僱勞工。(編輯:李明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96.2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viation/M.1565717489.A.B79.html

08/14 02:06, 4年前 , 1F
嘛...先不要說組員, 台灣人被港府查到去香港遊行,會
08/14 02:06, 1F

08/14 02:06, 4年前 , 2F
被列入黑名單吧?
08/14 02:06, 2F

08/14 03:10, 4年前 , 3F
不給你入境香港大概就Bye了吧?
08/14 03:10, 3F

08/14 05:00, 4年前 , 4F
受僱台灣分公司的應該都是地勤吧?
08/14 05:00, 4F

08/14 06:28, 4年前 , 5F
契丹在台灣招收很多台籍空姐
08/14 06:28, 5F

08/14 16:56, 4年前 , 6F
因航? 不EY...
08/14 16:56,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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