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禁秋後算帳條款卡關 工會密室討論逾1小時

看板Aviation作者 (傑森C)時間6年前 (2019/02/14 15:16), 編輯推噓53(53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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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秋後算帳條款卡關 機師工會密室討論逾1小時 2019-02-14 14:44:13 華航與機師工會今( 14 )日上午針對「副駕駛升訓制度透明化及保障國籍機師工作權」 達成共識,下午 1 點討論第 3 條訴求「禁止對工會會員施壓、脅迫、秋後算帳」,不過 一開始雙方歧見甚大,華航甚至直言無法接受機師工會提出的方案,協商不到 20 分就再 度休息,分別回到休息室討論已逾 1 小時。 第 3 條訴求「禁止對工會會員施壓、脅迫、秋後算帳」,機師工會分別提出 4 項方案, 但是在第 1 項,公司及代表行使管理權限之人,不得以違反 2018 年勞資雙方所簽訂之 任何協議為由,亦不得以此罷工資方所受損害為由,對工會成員請求損害賠償或提出任何 訴訟行為。若公司及代表行使管理權限之人違反者,公司應就每次之為反,對工會支付相 當於其請求金額之懲罰性違約金。勞資雙方歧見甚大,華航甚至直言無法接受機師工會提 出的方案。 華航表示,工會法第 35 條及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55 條,就有保障員工罷工權,若工會認 為這次是合法罷工,公司就不會對會員秋後算賬。但工會訴求中提出限制自然人權利行使 、未定數字的懲罰性違約金,現場代表無法代表公司放棄所有權利,甚至還需要召開臨時 董事會決議。勞動部次長劉士豪甚至直言,就算召開董事會,這些訴求也不一定能通過。 由於雙方歧見甚大,下午協商不到 20 分鐘,王國材建議雙方攜回再議,機師工會代表即 進入休息室討論,但截至下午 2 點 30 分已神隱逾 1 小時,華航勞資協商再度卡關。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90214/32248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2.89.121.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viation/M.1550128596.A.9EC.html

02/14 15:22, 6年前 , 1F
現在形勢只能跪求資方刀下留人別趕盡殺絕
02/14 15:22, 1F

02/14 15:24, 6年前 , 2F
這裡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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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26, 6年前 , 3F
資方一邊喊缺人喊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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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26, 6年前 , 4F
一邊對工會成員吉吉吉,也非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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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31, 6年前 , 5F
正常吧跟 談判的終究是人 你搞人家當然要討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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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31, 6年前 , 6F
反正是合法罷工 又何必擔心這麼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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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33, 6年前 , 7F
感覺像是平常習慣在握手言和後背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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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33, 6年前 , 8F
現在叫你把刀子收起來,你說要董事會決定,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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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33, 6年前 , 9F
華航代表也是勞方 本來就不能決定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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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34, 6年前 , 10F
合法罷工一樣可以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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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34, 6年前 , 11F
就是走起訴流程走訴訟程序讓你不要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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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35, 6年前 , 12F
如果罷工一切合法 資方也告不贏吧 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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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36, 6年前 , 13F
不得以此罷工資方所受損害為由提起訴訟 的確很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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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37, 6年前 , 14F
這在勞資談判中就是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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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38, 6年前 , 15F
公司及代表行使管理權限之人,不得以違反 2018 年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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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38, 6年前 , 16F
資雙方所簽訂之任何協議為由, 工會也知道自己違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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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38, 6年前 , 17F
喔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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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38, 6年前 , 18F
告不贏可是可以拖很長讓你精疲力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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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40, 6年前 , 19F
「以XXX為由提起訴訟」訴訟總要找個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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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41, 6年前 , 20F
除非2018簽的不算 這次就是合法...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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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44, 6年前 , 21F
簡單啊 既然自認合法 那就加個但書 "若本次罷工最終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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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44, 6年前 , 22F
為非法罷工,則本條失效" 看看工會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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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47, 6年前 , 23F
那變成還是一樣要給人秋後算賬背刺一下走訴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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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47, 6年前 , 24F
工會應該不像你們這麼自虐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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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48, 6年前 , 25F
罷工合法與否這個之前就吵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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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48, 6年前 , 26F
基本上就是華航資方針對2018協議反悔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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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50, 6年前 , 27F
自認合法的話 有啥好怕的 吉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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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53, 6年前 , 28F
協議說一年 時間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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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54, 6年前 , 29F
大公司養法務有用 平常小商家小錢花花掛個律師顧問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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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55, 6年前 ,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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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57, 6年前 , 31F
要討論的是「施壓、脅迫、秋後算帳」具體範圍是什麼吧,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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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57, 6年前 , 32F
法律寫成那樣一定被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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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59, 6年前 , 33F
如果合法工會幹嘛怕,不合法所以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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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02, 6年前 , 34F
還好吧3.8億600位機師平分也不過少一個半月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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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05, 6年前 , 35F
慘,工會代表在這個議題上被玩慘了;難怪華航代表要晚點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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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05, 6年前 , 36F
加上商譽損失30億的話也才一年年薪 還賠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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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06, 6年前 , 37F
商譽損失多少這個也不是自己亂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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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08, 6年前 , 38F
恐怕就是預見會有這種情況想要早點結束才想要變更議題順序..
02/14 16:08, 38F

02/14 16:08, 6年前 , 39F
訴訟通常本來就不是總經理可以全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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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52 則推文
02/14 19:19, 6年前 , 192F
工會回應,一定會給大家足夠的時間準備,但這是工會的
02/14 19:19, 192F

02/14 19:19, 6年前 , 193F
的善意,非法定義務。
02/14 19:19, 193F

02/14 19:20, 6年前 , 194F
當初自己講的話 最後反悔 大家沒無法說什麼
02/14 19:20, 194F

02/14 19:30, 6年前 , 195F
合法罷工還告真的是悲劇
02/14 19:30, 195F

02/14 19:39, 6年前 , 196F
合法 不成的別怕
02/14 19:39, 196F

02/14 19:58, 6年前 , 197F
密室協商了...情人節不該是吃湯圓啊
02/14 19:58, 197F

02/14 20:04, 6年前 , 198F
其實這種事情本來就應該是密室協商 否則會有法律爭議
02/14 20:04, 198F

02/14 20:04, 6年前 , 199F
例如談判過程如果有涉及公司機密的資料 能不能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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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0:04, 6年前 , 200F
在密室裡可以自由拿出來 但是直播很可能會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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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0:12, 6年前 , 201F
在密室裡就可以把華航機密揭露給長榮員工看不會吃官司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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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0:12, 6年前 , 202F
為公司不得告工會成員的意思?
02/14 20:12, 202F

02/14 20:15, 6年前 , 203F
如果身份是工會代表應該可以 至少法律上是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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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0:16, 6年前 , 204F
不然律師不是員工也不能看資料 要怎麼提出建議?
02/14 20:16, 204F

02/14 20:16, 6年前 , 205F
所以有勞權律師認為解釋職業工會能發動罷工是邪魔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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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0:17, 6年前 , 206F
當初勞動部可能是為了減輕自己的政治壓力才做的
02/14 20:17, 206F

02/14 20:20, 6年前 , 207F
正常來說敏感的資料是要簽NDA啦…
02/14 20:20, 207F

02/14 20:21, 6年前 , 208F
是否合法跟提告訴訟權本來就是兩馬子事
02/14 20:21, 208F

02/14 20:22, 6年前 , 209F
在沒有法律保障的狀況下 把放棄訴訟權做為條件算是合理
02/14 20:22, 209F

02/14 20:22, 6年前 , 210F
只是這個要求需要層級很高 的確可能不是談判代表能做主
02/14 20:22, 210F

02/14 20:24, 6年前 , 211F
照鳥大說法 即使工會違反營業秘密法也不能告?
02/14 20:24, 211F

02/14 20:33, 6年前 , 212F
知道也不能外洩啊... 工會自己知道不應該有事
02/14 20:33, 212F

02/14 21:46, 6年前 , 213F
不是有的人一直靠要直播嗎 這一小時就沒意見?
02/14 21:46, 213F

02/14 22:45, 6年前 , 214F
嗯,發現自己誤解法條了就改問營業秘密法...
02/14 22:45, 214F

02/14 23:13, 6年前 , 215F
工會法的行為人要是該勞工的雇主 保障勞工不受雇主的不利
02/14 23:13, 215F

02/14 23:13, 6年前 , 216F
行為 請問當行為人非該勞工的雇主時仍能適用該法?
02/14 23:13, 216F

02/14 23:52, 6年前 , 217F
所以談判過程直播在法律上真的不合理啊~ 是有風險的
02/14 23:52, 217F

02/14 23:52, 6年前 , 218F
後來可能三方都發現了 所以才會有密室會議
02/14 23:52, 218F

02/14 23:59, 6年前 , 219F
感謝鳥大解惑
02/14 23:59, 219F

02/15 00:11, 6年前 , 220F
當行為人非該勞工的雇主時仍能適用該法? 當然啊
02/15 00:11, 220F

02/15 00:11, 6年前 , 221F
啊不過工會法本來就沒有甚麼行為人來人去的。
02/15 00:11, 221F

02/15 00:11, 6年前 , 222F
來,工會法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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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0:11, 6年前 , 223F
職業工會: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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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0:13, 6年前 , 224F
然後呢,就沒有然後了。
02/15 00:13, 224F

02/15 00:14, 6年前 , 225F
完全沒有你說的甚麼「非該勞工之雇主」相關限制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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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0:21, 6年前 , 226F
35條第一行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 不得有下列
02/15 00:21, 226F

02/15 00:21, 6年前 , 227F
行為
02/15 00:21, 227F

02/15 00:25, 6年前 , 228F
再來呢?下列行為寫甚麼?
02/15 00:25, 228F

02/15 09:01, 6年前 , 229F
看你中離這麼久,可能是看到雇主兩字,法條又不熟,就被
02/15 09:01, 229F

02/15 09:01, 6年前 , 230F
先入為主觀念困住了。
02/15 09:01, 230F

02/15 09:02, 6年前 , 231F
不過,這也是好事。一次罷工讓大家有機會可以更新觀念。
02/15 09:02, 231F
文章代碼(AID): #1SPHNKdi (Av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