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罷工2年後的華航:漠視勞裁,一手給糖一手興訟

看板Aviation作者 (prussian)時間6年前 (2018/06/29 02:34),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https://www.twreporter.org/a/after-china-airlines-strike-union-01 華航罷工兩週年 罷工2年後的華航:漠視勞裁,一手給糖一手興訟 文/傅觀 攝影/余志偉 2018.6.22 2016年6月24日,空服員職業工會會員以高達99.5%同意票開啟合法 罷工,「他們從一群吵鬧的人,變成抗爭的人」,成為航空勞動史上 極具重要的一刻。那場被譽為「史上顏值最高」的華航罷工,連剛上 任一個月的總統蔡英文都出面為勞方背書,行動以成功之姿劃下句點 。兩年後,重新檢視,除了當時爭取的工作條件外,罷工後的華航還 有什麼改變? 到了跟華航企業工會理事潘家洛約定訪問的時間,他臨時說:「不好 意思,能否延遲10分鐘訪問,今天到桃園開違反團體協約的會議,晚 上回到高雄,剛剛才陪我兒子看完英文,容我洗個澡,抱歉......。 」 與其他工會幹部相同,這3年來潘家洛在工會、法院、工作、家庭間 來回奔波,罷工前如此,罷工後變本加厲。 2016年,台灣航空史上最大規模罷工看似圓滿落幕,勞方贏回了合理 的勞動條件,資方贏得了面子。煙硝過後,當下的笑容轉瞬消失於空 中。而後兩年,具有官股色彩的華航資方狹著權力優勢,在法條創造 出的密室間,一步步反噬當初拋出的勞動條件。 遭背叛的罷工協議:「團體協約」不成立? 2016年6月24日,開啟合法罷工的當天下午,資方出面同意協商,工 會倡議的「國定假日出勤雙倍工資」、「不得更改現行報到處與工時 計算方式」、「除越洋航線,其餘航班回歸《勞基法》保障」、「考 績雙向互評」、「保障年休、月休、季休」 等7大訴求,在勞資協商 後達成共識,雙方簽訂協議,罷工宣告成功。 罷工3天後,華航就違反協約。在「外站津貼每小時從2美元提高至5 美元,且非工會會員不得享有」這條協議上,資方不論空服員是否為 工會會員,皆將外站津貼調高至5美元。工會控訴華航違逆「禁搭便 車條款」,構成不當勞動行為,此舉顯然有打壓工會意味。 禁搭便車條款明文規範在《團體協約法》中,意即為了增加勞工加入 工會意願,當資方與工會以「團體協約」形式約定好較佳勞動條件時 ,資方不可以給予沒有加入工會的勞工相等勞動條件。雖然禁搭便車 條款「同工不同酬」的表象使一般民眾困惑,但條款的目的在於保障 工會、勞工團結權利。 《團協法》中的禁搭便車條款是保障工會運作的利器,但華航明知故 犯,讓不參與罷工的人也坐享其成,這麼做,讓積極參與罷工的勞工 情何以堪?對此,工會就華航違反禁搭便車一案提起不當勞動裁決, 而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也在今(2018)年2月認定華航資 方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目前,工會最大的危機在於,勞裁會雖然認同華航違反禁搭便車條款 是不當勞動行為,但同時也裁定當時工會與資方協議,並非是「團體 協約」。此部分更進一步得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認為簽訂協約 當下的代表如工會律師、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幹部皆非空服員職業 工會會員,與《團協法》中「以工會會員為限」的構成要件不符,故 不能以《團協法》中的禁搭便車條款判定華航違法,若華航不履行, 工會只能視協約為一般契約,轉向民事求償。 對於這樣的判決,華航企業工會理事張書元認為:「非常荒謬,哪有 人說勞資雙方簽訂協約時律師不能參與?」 開放「搭便車」、地勤「被加班」、封鎖工會宣導管道 對工會來說,堅持「價差」是必要的。因為工會成員透過抗爭、罷工 所爭取到的成果,若無論是否為工會成員都能享有,將讓未加入工會 的人「搭便車」,嚴重削弱往後工會招收會員的力量。開放「搭便車 」,只會讓工會越來越弱勢。 罷工雖然禁止了華航恣意更改報到、報離時間以及規避《勞基法》 84-1條款,改善空服員過勞,但地勤常態的不合理班表卻沒有任何改 變。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潘家洛以華航高雄貨運部為例,公司發給員工下個 月的班表就已經有「預排班表人力不足加班」這個選項,換句話說, 排班前就知道要「被加班」。潘家洛認為,加班應該是非常態的:「 一個正常的班表,怎麼會還沒上班就幫你排好加班。如果真的人力不 足,公司就應該補人力,不是嗎?」而現在,不分業務週期、常態性 的加班班表,讓全體部門員工必須扛下一個月200小時的加班時數。 帶領工會成員從罷工一路走來的工會幹部群,原本屬於以空服員為主 的的第三分會。2017年5月,三分會聯合其他分會之改革派成員,藉 由改選打敗靠攏資方的「閹雞工會」,終於取得華航企業工會主導權 。然而,取得自主權的後果就是面臨一連串資方對工會、甚至工會幹 部的打壓。 含三分會在內的改革派成員贏得工會理監事改選後,資方即干涉會務 運作,不僅在新工會上任後關閉工會使用員工信箱發布「快訊」管道 ,同年5月也以「課程安排緊湊」為由,取消工會與新進員工在受訓 課程面對面宣導。資方片面改動工會長期與新進員工談話的習慣,迫 使工會只能用書面資料取代,影響了招募成員的機會。 遭打壓提勞裁,判後不理又如何 甫上任即遭受打壓,新上任的工會對此提出勞動裁決。然而,即便勞 裁會在106年勞裁第44號以「不顧工會對慣例之合理信賴」、「漠視 工會與工會成員建立連結」、「不當影響新進人員與工會關係之建立 甚明」等措辭強烈的理由,裁定華航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資方依舊未 按裁決結果修正,忽視勞動部裁決。 資方敗訴,就再上訴,被判不當勞動行為,就置之不理或罰錢了事。 多項纏訴的過程中,華航用法律戰拖住工會腳步。 「華航要解決的從來不是問題,而是人,」同時是華航空服員也是工 會幹部的張書元說,只要公開批評華航,就有被告的風險。 張書元說,工會幹部所有在臉書上的發文都會被公司截圖,甚至曾發 生上級施壓刪文的事例:「公司會找理由約談我,約談次數將影響我 的考績,到時候他們就可以針對這點把我的考績評為差等。」 考績制度也是被工會詬病的點。張書元表示,華航考績制度不透明, 修改考績規則也是黑箱作業,完全沒有找工會討論。因為考績足以決 定員工去留,「所以資方可以改規則玩你,」他說。 舉例來說,華航2017年中將過去「一年兩大過即解僱」的規定改為「 滾動式365天兩大過即解僱」,意即每被記一次懲處時間就往後推365 天,被記過者無法因為一年的期限而重生,而資方能夠得到更多時間 記過、解僱員工。 即便每間公司都各自有要求員工遵守的守則,張書元仍對於考績制度 被資方單方面恣意更改感到強烈不滿。他認為,華航全體員工中,工 會幹部是最容易被記過的一群人,資方改動考績規則的目的就是為了 打壓工會幹部。 潘家洛亦是罷工後遭華航清算的工會幹部之一,因多次「抗命」,他 去年從空服員被調職為貨運部地勤,卻發現「調職評議會都還沒開完 ,我的調職書就已經做好。」荒謬的調職程序,正如同荒謬的「抗命 」理由。 在華航的工作守則中,空服員在機上收餐時不得佩戴手套,這項規定 的出發點是基於戴手套影響「旅客觀感」。潘家洛因手部起紅疹,向 客艙經理報備需要戴手套,獲客艙經理許可收餐時段與他人調換工作 ,然而,他卻因此收到抗命的紀錄。「我反應手部起紅疹,你說我不 能戴手套,那我就不戴。你叫我去做別的事,還因此記我抗命,」潘 家洛難掩氣憤地說,已經按照指示還受到懲處,這根本就是上級有意 為之。 除了手套爭議,在多項調職理由中,華航稱潘家洛不按指示操作機上 烤箱(oven)「嚴重破壞食品」,對此,潘家洛反駁這條調職理由根 本就是華航羅織的罪名。「預熱10分鐘,總加熱時間28分鐘」是機上 oven使用說明白紙黑字規定,機上oven都有數據紀錄,他不可能隨心 所欲加熱食品,況且出了問題,旅客都會投訴。按照說明指示操作卻 被指控,上級擺明針對,「這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潘家洛說。 潘家洛遭調職一事,經勞動部106年勞裁第59、60號裁定華航應讓潘 家洛於7日內恢復原職,不過華航拒絕撤銷調職令,從頭到尾冷處理 。至今,潘家洛仍舊上不了飛機。 勞資拉鋸未完待續 團結的勞工讓資方做出讓步,空服員的外站津貼、工時計算方式也承 諾回歸勞基法應有的保障。華航罷工看似寫下運輸業的歷史新頁,星 火可以燎原,許多運輸業也因此受到激勵乘勢組織工會。 原以為獲得關注能創造往後的談判空間,孰料激情過後,工會、具幹 部身分的華航員工分別被以諸多手段壓制,資方掐住工會,創造寒蟬 效應,亦藐視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結果。 資方放出利多後的下一步,就是逼近「吵鬧」的那些人。回憶起罷工 勝利,張書元說:「我們工會就是放鬆得太快了,誰想得到資方會馬 上反撲。」諷刺地,身為官股企業的華航,無法扮演勞資關係的領頭 羊,而一場被定調為「為休息時間而戰」的抗爭卻帶來更巨大的訴訟 車輪戰。 飛機上的事無法只留在飛機。罷工後,工會被打壓,過勞仍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8.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viation/M.1530210843.A.BF4.html

06/29 10:48, 6年前 , 1F
過勞在哪裡啊?
06/29 10:48, 1F

06/30 23:19, 6年前 , 2F
有qbee的影片嗎
06/30 23:19, 2F

06/30 23:20, 6年前 , 3F
推錯XD
06/30 23:20, 3F
文章代碼(AID): #1RDIeRlq (Av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