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最近廉航機票取消請求退款的判決

看板Aviation作者 (Buzzard)時間6年前 (2018/04/02 20:36), 6年前編輯推噓9(9015)
留言24則, 11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前面有人貼出新聞了,所以找出判決供大家參考。 照這判決,以後因個人因素取消機票,好像不能再全部不退了吧 臺北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 106年度北消小字第32號 1. 事實 原告在106年1月12日透過tripsta訂購香草航空4月2日自日本返台的機票,於3月20日在香 草航空官網取消機票。 原告支付tripsta新台幣16,497元,香草航空實際收取金額(換算)為新台幣9,114元 2.被告 香草航空在台總代理萬鈞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3.判決 (1)針對原告主張,尚有加購行李托運費用,此項托運權利遭剝奪,被告不為退費,並 不合理。法院表示: a. 取消機票不予退費之約定,應認係民法第250條第1項違約金性質。 b. 本件原告取消機票不履行債務而解除契約,其已支付之價金,香草航空固非不得依前 開約定沒收充為違約金; …惟按約定之違約金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民法第252條定有明文。 至於是否相當, 即須依一般客觀事實,社會經濟狀況及當事人所受損害情 形,以為斟酌 之標準。且約定之違約金過高者,除出於債 務人之自由意思,已任意給付,可認為債務 人自願依約履行,不容其請求返還外,法院仍得依前開規定,核減至相當之數額(最高法 院79年台上字第1915號判例要旨參照) 本院考量香草航空等廉價航空公司,藉由壓低各類營運 成本,諸如退售票服務之人事成 本等,提供優惠之低廉機票價格,故其退票限制相較一般機票為嚴格,尚屬合理, 惟本件票價尚包含行李托運及服務費用【依原告透過第三方平台付款金額,機位費用、服 務費用、行李費用各為新臺幣(以下同)12,409.42元、704.47元(80元+624.47 元)、 3,383.26元,合計16,497.15元(見本院卷第4頁) 】,該等費用所占比例約四分之一, 原告並未實際使用該 運送服務,航空公司當可節省此部分營運成本,暨考量社 會經濟狀 況等,認香草航空所得收取之違約金(依前述為 9,114元)應核減為6,200元為適當。 依前揭說明,本件超過核減部分即2,914元(計算式:9,114元-6,200元), 已無違約金 債權之存在,仍屬原告繳付之價金,應得依民法第259條規定訴請返還。 (2)被告公司為香草航空在臺總代理,原告請求被告返還該退票款,尚屬有據。 3.本件原告起訴請求16,497元,裁判費一千元,判決結果被告負擔其中十分之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54.1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viation/M.1522672562.A.0D2.html ※ 編輯: buzzard (1.165.54.181), 04/02/2018 20:37:29

04/02 20:40, 6年前 , 1F
因為是第三方購票阿
04/02 20:40, 1F

04/02 20:40, 6年前 , 2F
如果直接跟官網買,要去日本告狀嗎
04/02 20:40, 2F

04/02 20:41, 6年前 , 3F
那tripsta呢 要退錢嗎
04/02 20:41, 3F
※ 編輯: buzzard (1.168.51.127), 04/02/2018 20:54:16

04/02 20:59, 6年前 , 4F
所以原告只贏2914元還要負擔8/10的裁判費,根本不算贏
04/02 20:59, 4F

04/02 20:59, 6年前 , 5F
啊......
04/02 20:59, 5F

04/02 21:13, 6年前 , 6F
不是扣掉裁判費還有兩千嗎? 提訟成本低的話還行吧
04/02 21:13, 6F

04/02 22:05, 6年前 , 7F
此案最爽的就是tripsta,票賣了就天高皇帝遠的沒事;最倒霉
04/02 22:05, 7F

04/02 22:05, 6年前 , 8F
的是台灣總代理,票不是他賣的,也沒經手,最後卻要上法院
04/02 22:05, 8F

04/02 22:05, 6年前 , 9F
,賠2900+裁判費200可能也是自己自掏腰包了
04/02 22:05, 9F

04/02 22:33, 6年前 , 10F
以後香草網頁把取消鈕拿掉 變成no show情況會不同吧?
04/02 22:33, 10F

04/02 23:13, 6年前 , 11F
本來想批評那個判決亂寫,寫到最後才發現問題出在購票
04/02 23:13, 11F

04/02 23:13, 6年前 , 12F
人網路上辦退票,然後被接受了。結果原本是購票人受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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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13, 6年前 , 13F
遲延、航空公司完成不用退,變成了雙方合意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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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13, 6年前 , 14F
這樣不退費的條款因而變成違約金之預定。這樣看來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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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13, 6年前 , 15F
沒判錯,是航空公司系統設定錯了。
04/02 23:13, 15F
其實被告可以主張全部沒收已繳納票款之約定,屬保留解除權之約款,已支付之票款屬消 滅契約之代價,並非違約金 。即原告須拋棄票款始得解約,自無容依民法第252條再請求 酌減

04/02 23:39, 6年前 , 16F
原來第三方賺這麼大...
04/02 23:39, 16F

04/03 00:15, 6年前 , 17F
別忘了他前面還有付了16000,現在等於只退2914,加上訴
04/03 00:15, 17F

04/03 00:15, 6年前 , 18F
訟費可能拿回不到2000元......
04/03 00:15, 18F

04/03 01:40, 6年前 , 19F
會打這官司的會是為了錢嗎?
04/03 01:40, 19F

04/03 01:50, 6年前 , 20F
爽到tripsta...
04/03 01:50, 20F

04/03 02:45, 6年前 , 21F
打這官司的應該不是為了錢+1
04/03 02:45, 21F

04/03 09:01, 6年前 , 22F
為了一、二萬打民事訴訟的都是好人
04/03 09:01, 22F

04/03 13:42, 6年前 , 23F
此案原告應非法律人,當初可能與tripsta交涉頗不快,因而
04/03 13:42, 23F

04/03 13:42, 6年前 , 24F
怒告香草在台代理並一切自己來
04/03 13:42, 24F
※ 編輯: buzzard (36.233.211.58), 04/04/2018 09:35:03
文章代碼(AID): #1QmYEo3I (Av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