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即將離開紐西蘭
雖然無法事事盡如人意,但我還會覺得這趟不可思議的紐西蘭之旅是很棒的經驗
在得知男友受到朋友的牽連被關在Auckland Central Remand Prison (ACRP)之後
我開始和紐西蘭有了密切的接觸
我很幸運的找到了新西蘭華人電視網的一名主播/記者給了我很多的幫忙和資訊
在確切的得知男友可以交保,八月底我飛來奧克蘭
前面的一切多虧大家幫忙,都非常的順利
無論是哪一國的朋友,大家都非常熱情也很盡力的在幫忙我
包括我來到這裡見了名律師Lorraine Smith
他非常的和藹可親,會不斷的鼓勵我告訴我You've did a good job
我們順利的在九月十號打過第一庭交保庭
我以一個Visitor的身分破天荒的拿下他的Electronic Machine Bail資格
本來以為只要等hearing就可以順利把他保出來了
但是或許就是前面一段路走的太順利
我就在這裡被打敗了...
首先是九月二十二號的hearing因為代理律師沒有出現被延押一個月
接著在九月二十七號,EM Bail accessor來拜訪我
他們要為裝儀器和第二庭交保庭審核我做考察寫報告
直到那天我才知道除了他那邊被granted之外,還要等我這邊核可
但當初我們會只拿到EM Bail (24小時電子腳鐐在家監禁)就是因為我的身分是visitor
基於我有可能必須出境再入境的考量 所以法官不能讓他獲得一般保釋
any way, that's better then be in a prison
然後好不容易熬到十月二十二日,我開心的到法院等待hearing
開庭前十五分鐘,律師才倉促趕到告訴我his EB Bail will not be hearing today
警察很壞 把我的report寫的一團糟
我住的是一房一廳的apartment 但他寫我住的地方very small and crowded room
真懷疑他眼睛是不是瞎了 但這還不是重點
不能hearing的理由可笑無比
他們說因為移民局不會在renew我的護照
不讓我extend我的簽證,也不會以任何形式的簽證換簽給我
所以他如果交保出來因為是24小時在家監禁,我出境以後就會沒人照顧他
他甚至不能自己出門買東西吃
所以就不可以讓他交保了
然後後面的report才說到
警方27日訪問完我之後 29日就跑到移民局在我的檔案上註記不受歡迎人物
把我劃為黑民就對了
理由是Miss Chang is associate with the man (我男朋友)
他不是用relation with噢 他用了associate這個詞
所以根本就是把我當共犯的意思嘛
真是個國際大笑話
人人都知道還未被判刑以前嫌疑犯也應該以無罪論
何況警方到目前為止的report都找不到任何證據去證明我男友知情是共犯
包括解析了他的手機跟筆電,還從台灣調了很多的資料
廢話 就沒有做你查的到才有鬼
然後因為我來這裡幫他交保我就被劃上associate的等號 那怎麼不找我去做筆錄
但是沒辦法 我是小蝦米 怎麼有辦法力抗大鯨魚呢
總之無論如何我得在簽證到期前離境 而且不得在返回紐西蘭
Q__Q意思就是我也不能再來看他
不過後來有其他律師告訴我 其實警察就是不想讓我保他
還有警察想逼他認罪早點結案(業績?)
如果我打immigration的官司肯定會贏的嘛
但是我的簽證只剩三週
他們極度有可能故意把時間拖延超過三週逼我變黑民
到時候就換我得去ACRP蹲了= =
生活費已經很可觀了 更別提及律師費
我又不像我男友可以有一個名律師做為他的公聘律師...
我的狀況連申請法律援助都不行
所以我只好在這邊選擇放棄
不過還好 一月初就要初審了
如果當庭宣佈無罪他就可以回來了
如果最壞的打算是要被判transport(我自己的最壞打算啦)
因為不知情運輸還是叫做運輸嘛
但也是兩年以下的很小的罪
兩年以下的罪只需要被關一半就可以假釋
然後在ACRP羈押抵刑期是關一天抵兩天
也就是他已經關完了= ="
總之ㄧ切也只能等到一月了Q___Q
雖然上面是很不好的經驗
雖然我很討厭洋人很喜歡拖延很不愛負責任做好自己分內的事
但是我還是很喜歡這個美麗的國家
氣候和風景都很棒
我在這裡交很很好很好的朋友
好到明年我們會把喜帖附上機票一起寄來給他們
不好的經驗可以形容出多不好
但是好的部份是放在心裡難以言喻的
在我心情最壞的那天 其中一個朋友知道我都吃不下來看我
那天外面好冷 他給我買了一碗粥
那碗粥有多溫暖就是那樣的難以形容Q__Q
說一說自己又想哭了
或許就是因為出門在外獨自奮鬥的foreigner很多
所以在這個國家的人們才會友好友善 樂於伸出援手
我會想念在這裡的短短兩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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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表雖然能掩飾內心的難過,
卻是傷害自己最深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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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___Q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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