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希望特許及華納能幫宗緯補報名男歌手獎
謝謝鴿窩reason543幫忙詢問 轉錄消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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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屆金曲獎報名,第12屆金曲獎孫燕姿同時入圍「最佳新人獎」「最佳女演唱人獎」
後來得了最佳新人獎。原因是華納用兩張不同的專輯去報名。
最佳新人獎
孫燕姿/〔孫燕姿專輯〕/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最佳國語女演唱人獎
孫燕姿/〔我要的幸福〕/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剛剛致電新聞局出版事業處第三科(02)33567803,接電話的小姐說,報名新人獎就不能再
報最佳男演唱人,從以前到現在就是這樣。報名須知上雖沒有寫明,但系統上有設定,無
法同時報名這兩項。
我後來提到孫的案例,詢問楊宗緯今年度發行兩張CD,能否用鴿子專輯報名新人獎
然後用演唱會CD報名男歌手獎(因為演唱會CD有達到超過六首歌全新編曲的資格限制)
那位小姐回答說,新聞局從寬認定,只要報名,都接受,歡迎報名,
剛剛得到答案了,華納經紀部表示,已經了解宗緯可以同時報名新人獎和男歌手獎,
一定會把這樣的報名方式讓經紀公司(特許)知道,華納只是代報名單位,沒有決定權,
公司也會有內部的考量,所以要不要同時幫宗緯報名新人獎和男歌手獎,決定權完全在特許
華納無法告知最後的決定 但確定會轉達給特許了解
請大家發揮正面能量 一起祈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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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你 永遠
◣◤ ◢◤ 楊 ╚╦╠╬═╝║║║╬╝ 會是鴿子們咕咕的所在 ●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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