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世俊,我們的報告

看板Arti54-1t作者 (摺紙飛機的男孩 )時間19年前 (2004/10/10 10: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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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世俊 我家印表機怪怪的 印不出來 如果有看到印一下吧! 國軍公共事務之研究 譚瑞茂 上校 提 要 軍隊公共事務主要的目標對象是指內部受眾(含現役軍人及其眷屬、文職、聘雇人員、退 役官兵、後備軍人)、社區民眾及一般大眾(主要透過媒體來傳達),透過公共事務的推展 以培養官兵的認同感和向心力;使民眾了解國防、支持國防進而參與國防。 目前對於國軍公共事務的研究議題,大都偏重在對美軍公共事務的理念與制度上之介紹, 相關實証性的研究也集中在探討軍事新聞與媒體關係的部分,對於內部關係與社區關係的研 究則相當缺乏。本文從美軍公共事務的工作內容、公共事務的組織概況、公共事務官的培訓 等方面進一步了解國軍在公共事務的實務作法。國軍雖無美軍所設置專責公共事務部門,但 政戰部門所從事的政訓、文宣、軍聞、服務與部分民事工作與美軍公共事務並無二致,而且 長久以來的經營亦有相當的成績。因此,師法他國之優點在專業培訓、人員配置、實務運作 等方面作制度性、政策性之規劃,當為努力之方向。 壹、前言 公共關係常被用來形容組織的傳播活動,在我國企業界與政府機構存在已有相當一段 時間,但迄至民國70年代後,由於政治民主、經濟發展、教育普及、社會開放,才給公共 關係提供良好的環境,為公共關係發展奠定基礎。民國77年政府宣佈解嚴,黨禁、報禁開放 ,自由化的速度加快,在政經發展與社會劇烈變動過程中,政府與民間企業都曾經經歷許多 的危機與衝突,諸如社會運動的興起,勞資衝突的增加,消費者保護運動的崛起,環境保護 自力救濟與抗爭活動,使得政府(公)、民企業開始重視與民眾溝通和相關公共事務的推展 ,如建立發言人制度、注重社區關係的經營、進行內部和外部危機管理等。(註一) 過去國軍被社會大眾視為一種封閉而保守的團體,對於「違法」與「違安」事件總是 刻意封鎖或故意掩飾,大眾傳媒總難以迅速獲得正確完整的消息,社會大眾更無從得知部 隊事務,自從有線電視與廣播媒體的相繼開放,各種媒體在激烈的競爭下,動輒採用SNG作實 況連線報導,將各種軍事新聞迅速的傳送到每個家庭,一些不實報導對國軍形象與單位士 氣均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正因社會越趨開放多元,民眾自主意識高漲,期望政府決策與 政策執行透明化強烈,國軍成員來自社會,軍隊亦屬政府機構之一環,國防施政不論是內部 管理事務、駐軍與附近社區關係、部隊演訓之場地使用、軍眷服務福利,以至武器採購與國 會互動,在在涉及民眾的支持與監督問題。國軍面對此一現實,雖然也有相應的作法,但是 否為制度性的設計,實值得加以研究。 雖然公共關係經常被用來形容為組織的溝通或傳播活動,但在美國絕大多數的民間企業、 政府機構、及軍中均設置公共事務部門遂行公共事務的工作,發揮公共關係所具有的功能, 我國總統府於民國84年成立公共事務室,開啟正式以「公共事務」(Public Affairs)為名 的政府公共關係運作。國軍目前則以「發言人制度」做為國軍公共關係功能的代表性說法; (註二)對於現有的公共事務的研究議題,大都偏重在對美軍公共事務的理念與制度上的介 紹,相關的實証性研究也大都集中在探討軍事新聞與媒體關係的部分,對於內部關係與社區 關係的學術性研究則相當缺乏。(註三)此外,公共事務竟為何物?它與公共關係之定義、 內涵有何不同,美國軍中公共事務內容是什麼,有何值得我國師法之處,從而對國軍現行公 共事務作法與問題作進一步之研究,並提出評估建議,為本文之目的。 貳、公共關係與公共事務之意涵與工作對象 基本上,公共關係與公共事務間的界定不僅是模糊不清,而且也很難加以區分。公共 事務一詞只是代替公共關係的一種比較好聽的說法,或是認為公共關係的演變肇因於企業管 理高層認為傳統的公共關係過於重視宣傳與媒體關係的作法,已無法滿足日趨重視民意的市 場走向,因而在作法上有改進公共關係的必要;(註四)在有些組織中,兩者的功能經常是 重疊的;一般而言,公共關係一詞是最常被世界各國所廣泛採用的。例如在全世界69個國家 級的公共關係組織中,有64個是用此一詞為主的正式名稱。(註五) 在美國不同的領域常用不同的名詞來稱呼「公共關係」,美國政府、社會服務機構、大學 等較常使用「公共資訊」(Public Information)來替代「公共關係」,美國防部則一直採 用「公共事務」一詞。(註六)美國政府與軍事單位會用「公共事務或公共資訊」的名稱來 取代「公共關係」主要是美國國會於1913年10月22日通過眾議員吉列修正案(Gillett Amend ment)。此修正案係要求所有政府機構,除非獲得國會授權,不得任意支用宣傳費用,為 政府機構向行政部門或立法部門進行宣傳活動。「除非確有必要,政府經費不得用來僱用宣 傳專家」。(註七)該法案在1972年再一次獲得國會確認,明文【Public Law 92-251, Sect ion 608(a)】禁止美國政府部門運用公款在「國會立法之前,對法案進行支持或反對的 公眾宣傳為目的活動」。(註八)形成國會法案立法程序遭受片面影響。 由於此項法案的內容指涉政府機構的作法具有公共關係的負面意義,美國政府乃尋求一項 仍能用以形容政府機關與國會之間建立且維持良好關係功能的名稱,公共事務一詞遂於1970 年代應運而生,各級政府部門亦有採用「公共資訊」、「國會聯絡」(Legislative Liaison )、「傳播」等替代「公共關係」一詞,因此,有些學者就指出,這只是政府有關單位在 玩一種語義遊戲。(註九)根據美國公共事務協會的解釋,認為自民間公共事務部門首度成 立以來,公共事務與公共關係之區別便一直無法釐清,唯一能成為共識的,是認為公共事務 較趨向於政府關係,公共關係較趨向於傳播事務。(註十) 由於公共事務與公共關係的界定難以區分,本文僅以大多數企業所使用的「公共關係」一 詞論述其內涵,針對工作對象之實務運作使用「公共事務」一詞。著名的英國公共關係專家 弗蘭克.傑夫金斯(Frank Jefkins)曾說:「公共關係是由為達到與相互瞭解有關的特定目 標而進行的各種有計劃的溝通連絡所組成的,這種溝通連絡處於組織與公眾之間,既是內 向的,也是外向」。(註十一)美國學者雷克斯.哈羅(Rex F. Harlow)對公共關係所下的 定義:「公共關係是一種特殊的管理職能。」 它有助於建立和維持一個組織與其公眾之間的交流、理解、認可與合作;它參與處理各種 問題與事件;它幫助管理部門瞭解民意,並對之作出反應;它確定並強調企業為公眾利益服 務的責任;它作為社會趨勢的監視者幫助企業保持與社會變動同步;它使用有效的傳播技能 和研究方法作為基本工作」。(註十二)哈羅的這個定義,說明了公共關係的性質是「一種 特殊的經營管理功能」,是「組織的早期預警系統」;公共關係的目標是建立和維持組織與 公眾之間「相互溝通、理解、接受和合作」;公共關係的主體是組織,客體是公眾;公共關 係的功能是「處理各公眾問題,掌握公眾輿論,並及時對其作出反應,適應和預測環境變化 」;公共關係的原則是要「合乎道德」;公共關係的手段是調查研究、傳播和溝通。哈羅的 定義說明了公共關係的各個層面,在國際上被公共關係理論界和實際工作者視為一種周延、 合理的解釋,尤其被企業界所普遍接受。(註十三) 此外,在韋伯斯特廿世紀新詞典(Webster,s New Twentieth Century Dictionary)第二 版也對公共關係下過定義:「通過宣傳與一般公眾建立的關係;是公司、組織或軍事機構 給以公眾報告它的活動、政策等情況,企圖建立有利的公眾輿論的職能」;韋伯斯特第三版 新國際詞典(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對公共關係的解釋:「通 過傳播大量有說服力的材料,發展鄰里的交往和估價公眾的反應,從而促進個人、公司或 機構同他人,各種公眾和社區之間的親善友好關係,……的藝術或科學」。(註十四) 從以上公共關係的意涵中可以瞭解公共關係是其主體通過「傳播」發展自身與各類公眾之 間的親善友好關係的一種活動,不僅具有經營管理的功能,亦是一種預警系統,因此需要掌 握輿論反應,適應預測環境變化,其所要建立和維持的溝通管道是內向的,也是外向的,故 公共關係之類型就其主體分類而言,可分為企業公關、商業公關、服務業公關、工商團體及 政府公關等;如按工作對象,則可分為員工關係、消費者關係、政府關係、媒體關係、股東 關係、競爭對手關係,如按功能分……等。(註十五)但軍隊與一般企業之性質有別,其公 共事務之對象也不同。一般而言,軍隊的公共事務(Public Affairs)主要的目標對象有三 :即內部受眾(含現役軍人及其眷屬、文職聘雇人員、退役官兵、後備軍人等)、社區民眾 以及一般大眾(主要透過媒體來傳達)。(註十六)所以,對任何團體或組織來說,公共事 務工作如果完善,消極地以防止弊端、腐化;積極地更可以興利,達成預期的組織目標。 參、美軍公共事務工作(註十七) 一、公共事務主要工作內容 美軍公共事務主要藉著新聞學上傳播的理論與技巧,對內增進部隊的領導與管理;對 外促進軍民之間的了解與互動,以消彌彼此間的猜疑與不信任,確保軍隊任務有效遂行, (註十八)就其工作對象與範圍而言,可分為三個面向: (一)對軍中內部成員的溝通 其對象包括現役官兵、眷屬﹑文職人員、國民兵、後備官兵、退役官兵。每一駐地均出版 專屬報紙,另以電腦網路提供官兵及眷屬最新資訊,使所有官兵都能迅速獲得官兵福利、國 防科技發展、上級政策等等與官兵切身相關的消息。美軍對內部成員的文宣做法係使用印刷 媒體(軍報、各式雜誌、小冊子、導覽、傳單等)、電子媒體、口語傳播(指揮官的精神講 話)及靜態展示;(註十九)針對不同對象發行各軍種軍中雜誌,以陸軍為例,這些雜誌有 以指揮職為對象的「軍官雜誌」(Officer's Call);有針對士官的「士官雜誌」(Sergean t's Magazine),新進官兵閱讀的「士兵雜誌」(Soldier's Scene),還有陸軍公共事務 部門出版的「軍人雜誌」(Soldier's magazine),其對象除了陸軍現役官兵與文職人員 之外也包括了所有眷屬與退役人員。所有這些刊物的出版,在使所有官兵都能夠認同軍隊, 並以身為軍人為榮,(註二十)增進眷屬對軍方的了解及支持在工作上的情形,有助於減低 官兵對職業的倦怠;(註二十一)更重要的是,退役官兵在民間參與許多具影響力之團體, 他們也形成了一種軍方與民間的重要聯繫。 (二)媒體關係的處理 美軍運用大眾傳播媒體,將軍中資訊傳達給社會大眾,以獲得民眾對國防事務的 支持,因此,公共事務乃在不違反「安全、正確、適當政策」(Security,Accuracy,Propr iety and Policy)的原則下,及時提供媒體有關軍事活動的訊息與必要之服務。(註二十 二)其具體工作包括:發布新聞稿或新聞照片(以電子攝影機攝製有關影帶,以供外界對 外新聞發布),安排主官接受記者採訪,舉行記者會與新聞簡報(必須是有急迫性與時效性 )邀請媒體來營區內,或新聞事件之現場進行直接採訪,記者答詢,(註二十三)戰時協助 媒體進入作戰區,登記管制媒體代表,向媒體簡報「基本規則」及安全限制,安排採訪舉行 作戰簡報,對新聞媒體人員提供設備,交通與安全設備及接待軍事採訪用,(註二十四)訓 練官兵接受媒體採訪之應答技術。 (三)營區附近民眾之溝通 亦即是社區關係,是美軍主要的敦親睦鄰工作,透過與社區居民的溝通及資訊的 變換,消除駐地民眾對軍事活動安全上的疑慮,獲得居民對美軍任務的支持,其作法包括: 主動派遣高階軍官在地區內重要機關﹑學校、民間團體、議會等處所發表演說,舉辦裝備或 戰力展示,重要紀念日營區開放,派官兵參加地區運動會,協助聯繫軍方表演團體如特技飛 行、跳傘、軍樂隊、儀隊參與軍方重要節慶活動,(註二十五)及地方首長、民意代表參訪 接待等。 綜上所述,美軍公共事務工作,對內以使官兵及眷屬獲得真確的資訊,對外則建立與新聞 媒體間的良好關係,藉媒體的報導,滿足民眾的需求,塑造軍隊優質形象,從有計畫的營造 軍民之間的親善關係中,贏得民眾的信賴與支持。 二、美軍公共事務組織概況(註二十六) 美軍公共事務組織系統與其指揮體系頗為相似。國防部設有負責公共事務的助理國防 部長並兼任發言人,為協助國防部長處理有關公共事務的首席幕僚。各軍種公共事務部門 最高首長均設於國防部內,編階均為將級軍官;各軍種設置公共事務部門,職司各個軍種公 共事務之政策制定與法令修頒,海軍最高公共事務首長為新聞署長(Chief of Information )轄海軍新聞處(The Navy Office of Information)海軍公共事務中心(The Navy Public Affairs Center)》、艦隊駐地新聞中心(Fleet Hometows News Center)等三個單位, 扮演軍事發言人,負責海軍相關活動報導及公共事務緊急反應角色等;空軍最高公共事務 首長為公共事務署署長,署下轄空軍新聞中心(Air Force Offices of Public Affairs)此 中心設有三個地區分處、空軍宣傳小組、以至空軍聯隊的作戰、基勤、補給等單位內均設 有公共事務室;此外尚有海軍陸戰隊之公共事務署;海岸巡防隊之公共事務處;在陸軍最高 公共事務首長為公共事務署署長(The Chief of Public Affairs),其在旅、師級、軍團、 戰區等單位,均設有公共事務部門,成員包括資深士官至上校以及少數的參謀,旅級以下 雖無公共事務官之編制,但在實際作戰時,營級以下的指揮官仍必須指定一名軍官或資深士 官負責戰時公共事務工作。(註二十七)而就陸軍任務編組所轄之專業部隊言,可分為四種 部隊:(一)公共事務隊,通常配屬師或獨立旅。(二)機動公共事務特遣隊,通常配署師 級以上部隊管制運用。(三)媒體機動中心,配署師以上部隊運用。以上三種專業部隊之編 制大小視其能力各有不同,但其主要任務為遂行對內對外之文宣作為,以及媒體工作之處理 與運用。(四)公共事務廣電特遣隊,其主要任務為增強美軍設置在各地之電台或公共電視 台之作業能力,提供指揮官與官兵溝通之管道。(註二十八) 三、公共事務官的培訓 在美國陸軍參謀組織中,公共事務官等同指揮官個人參謀,(註二十九)公共事務官 在其專業領域內,提供指揮官建議及諮詢。此外,由公共事務之內容與編組中亦可瞭解,公 共事務官不僅兼任單位發言人,負責控管媒體關係,並協助指揮官遂行政訓文宣工作,提供 官兵正確資訊,以及促進部隊與鄰近社區民眾的和諧親善關係。 美國公共事務軍官具備遂行任務的專業學能,於國防部新聞學校(Defense Informati on School)設有公共事務軍官班(Public Affairs Officer Basic Course),每年各軍 種遴送適當人員委交該校負責訓練,主要的訓練項目內容有:公共事務政策之程序內部新聞 計畫、媒體關係、社區關係作戰期間的公共關係、廣電媒體介紹新聞寫作、演說訓練、新聞 攝影學﹑軍種分科教育、網頁設計、電視採訪學習、野營實習,由學員模擬成立聯戰新聞中 心,發布新聞稿,接受媒體採訪,安排指揮官接受媒體採訪等,此外,學員尚須撰寫公共事 務計畫﹑公共事務指導網要,及處理媒體要求等事項。(註三十)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公共 事務計畫」,根據美軍準則規定,美軍公共事務作戰在協助指揮官將部隊和作戰行動有關的 訊息傳播給美國內部、外部的群眾,(註三十一)為協助指揮官達成上述目標,公共事務官 在接受指揮官參謀指導後,即實施參謀判斷,參與作戰會議,草擬公共事務計畫,執行公共 事務的計畫(命令)。一般而言,公共事務命令為作戰命令之附件(在軍級以下之階層公共 事務命令可能只是附錄)。此外,在戰時指揮官接受「預警命令」(Warning Order)後,即 命令公共事務官撰擬「公共事務指導草案」(Proposed PA Guide,PPAG),並透過聯合作 戰司令部呈報國防部主管公共事務的助理國防部長辦公室,奉批後,該草案就變成了「公 共事務指導」,(PA Guide,PAG)並列為公共事務作戰命令的附件,由各個作戰部隊一體奉 行。(註三十二) 肆、國軍公共事務之做法 由以上美軍公共事務的內容,可見其多元性,其工作內容相當於我國軍中之政訓、文 宣、軍聞、服務、國會聯絡及部分民事工作。長期以來,國軍和社會各界與民眾維持著良好 的互動,但由於傳播媒體發達,民眾大都經由媒體的報導,可迅速普遍獲得國防事務資訊, 而予人對國軍與媒體的關係相較於其他相關的報導來得重視,其實不僅是媒體關係,其他公 共事務的推展,均有一定的基礎,只是我國國軍不似美國,以「公共事務」為名,並編制公 共事務職類與公共事務專業部隊,為瞭解國軍公共事務之內容,僅就其目標對象分述之: 一、內部關係的溝通 任何組織因其性質不同,其所面對的對象也不同,但有一個共同點,即每個組織都有 自己的成員,這些成員是組織的細胞,組織的目標通過他們的分工,各盡其責才能實現,因 此做好內部成員關係,可以說是公共事務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環,唯有如此才能為組織 其他方面的事務奠下良好的基礎。其次,國軍對內部成員執行公共事務的主要任務是在培養 官兵(含眷屬﹑後備軍人﹑文職及聘雇人員)的認同感與向心力,國軍在這方面的工作推動 有: (一)莒光日電視教學:為國軍愛國教育主要管道,內容重點係依憲法賦予保國衛民 之使命,結合建軍備戰任務需要,以國家目標為中心,以國防政策為依據,透過多元系列持 恆的電視教學,凝聚官兵共信共識。(註三十三) (二)電台廣播:主要係由政戰總隊轄屬之漢聲電台,製播屬於國軍官兵及眷屬、榮 民(眷)及後備軍人之特別節目。 (三)出版報紙、雜誌(期刊):青年日報社為國軍政戰專業建制單位,平時負責宣 傳政令、反映民意﹑導正輿論、鼓舞官兵士氣、報導社會要聞傳播軍事科技新知、提供國軍 官兵眷屬、榮民眷屬及後備軍人資訊服務;戰時編成戰地採訪組,隨軍執行戰況任務報導, 適時印發戰訊,激勵官兵戰鬥意志,鼓舞民心士氣,發揮心戰反制作為。青年日報社並納編 新中國出版社及出版部,負責勝利之光、吾愛吾家、奮鬥等刊物之印製、發行。(註三十四 )各軍種亦皆各自發行軍種報刊,其中後備司令部發行的一報兩刊(忠愛報、青溪月刊、青 溪通訊)具有特別針對後備軍人發行的意義,主為強化後備軍人愛國愛鄉之觀念,建立全民 國防之共識。為使常備戰士及其家屬充分瞭解役男服役之權利與義務,國防部編印「常備兵 服役指南」,(註三十五)從認識兵役到新兵訓練、役男關心之問題、部隊簡介、基層管教 、軍人福利、退伍前的就業輔導到退伍後之後備軍人的權利與義務等都有詳細之介紹,近期 總政治作戰局針對初任官所應瞭解的軍中制度,刻正策劃編輯「軍旅寶典」乙書,期使透過 文宣作為,讓內部成員充分瞭解組織之運作機制,以凝聚成員對組織之向心。 (四)國防部為強化退除役官兵之服務照顧,由後備司令部各縣市司令部設置服務台 ,作為直接服務後備軍人、退除役官、士、兵之窗口,另針對e化時代,網際網路及電話傳 真的無遠弗屆特性,規劃實施「電子郵件、傳真、郵寄」作業,以縮短退除役官兵及家屬申 辦案件時程,充分達到利民、便民與效率之目的。(註三十六) (五)為提升人力素質,培訓各種能力,結合教育部推動「學習型社會」與勞委會所 建構「國家證照制度」,規劃國軍終生學習環境,區分學位、證照及專長培訓三大要項,藉 由「公餘」、「自費(部分補助)」推展軍官以攻讀碩士為主,獲取證照為輔;士官以獲取 技術證照為主,攻讀學位為輔之學習主軸。(註三十七)為鼓勵失(輟)學士兵自學自修, 長年來都舉辦「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註三十八) (六)為維護官兵權益,促進部隊團結進步,國軍在各級單位皆設有申訴管道,普設 「○八○○」免費申訴電話,各軍種司令、國防部長,亦設置e-mail電子信箱,為保障官兵 合法權益,國防部依據國防法第19條附帶決議:「國防部應依本法成立『國軍官兵權益保障 委員會』」之規定,於民國91年3月1日在部本部及各總(司令)部正式設立實施,專責處理 官兵及眷、徵屬權益問題。 (七)為貫徹「三安」政策,(註三十九)達到為照顧官兵生活,爭取官兵福利及健 全醫療保健,自民國87年7月1日起,不分營內、外,不分責任歸屬,統一編列預算,為現役 官士兵投保200萬「團體意外平安保險」;在兼顧精神與物質條件並重之原則下,採行福利品 供配、副食品供應等措施,在「以量制價」、「價格優惠」、「獲益回饋」中,達到滿足 官兵需求之目的;此外,為協助國軍人員兼顧家庭與工作的需要,由國防部與全國經評鑑績 優之托兒所(現有360家,並持續增加中)合作,解決托育問題,使官兵、聘雇人員無後顧之 憂。(註四十)尤其為加強官兵生活照顧,解決急難問題,國軍以「因戰、公致傷殘或死 亡者」、「因特殊意外重大事故,致本人或眷屬生活瀕臨困境者」、「因傷、病住院或赴醫 院診治,持有證明者」、「其它因公患病者」等項目內容,辦理官兵急難病困慰助,藉工作 執行,主動發掘官兵急困,掌握時效,實施慰問,以發揮慰助最高效能,激勵官兵士氣,凝 聚部隊向心;在醫療照顧方面,自民國90年2月1日起官兵全面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國軍人員 均可共享健保醫療資源,並增進就醫之便利性,而現有醫療體系則仍予維持,以加強國軍官 兵的醫療照顧。(註四十一) 二、社區關係的推展 社區關係即組織所在地的地方關係,包括與當地的權力機構、地方關係、睦鄰關係。 建立良好的社區關係,體現著組織的社區責任感,能有效的爭取人心,獲得社區民眾的好感 與支持,並為組織謀求穩定、順利的發展奠立根基,但是促進良好的社區關係,並非以金錢 利誘,而是要有計畫,顧慮周到,運用良好的方式表達,具體的說包括:(註四十二) (一)組織在盡可能避免或減少自身活動對社區其他公眾正常活動的影響。 (二)盡可能將組織內部非專業性的文化、福利設施向社區開放,使社區公眾都能分 享,同時適當安排社區公眾參觀本組織,以使他們對組織的活動有更深層的瞭解,以獲得公 眾的諒解和支持。 (三)積極承擔社區內公共事務或公益活動,提供義務性的專業服務,如贊助藝文表 演或體育競賽,為民義診等。 由此可知,社區關係工作的任務在爭取所在地行政區內一般民眾的支持,國軍部隊營區遍 佈台、澎、金、馬各角落,除平時的駐地活動外,各類型部隊演訓多少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 活動,如能有計畫的參與社區事務,將軍事活動相關的消息透過各種方式讓民眾瞭解,將可 消除駐地附近民眾對軍事活動安全上的疑慮,應具有正面的意義。國軍對有關睦鄰關係之活 動具體而言,包括: (一)辦理官兵懇親會(營區開放):係由國軍各新訓、教育單位及本、外島地區, 依單位(防區)特性、任務,以營區為單位,結合節日、隊慶、慶生會及營區開放時機,辦 理各項餐(茶)會聯誼,營區設施參觀及訓練成果展示等活動,邀請單位官兵家屬、親友、 地方首長及役政機關代表參加。(註四十三)由懇親會邀請的對象中,顯然未包括社區民眾 、青少年或意見領袖,如能加以納入,當更適切。 (二)舉辦「軍民服務工作會報」:由國防部責由各縣市駐在地最高軍事單位擔任各 該縣市之民事責任單位,定期於每年三節或不定期舉行軍民服務工作會報,以統合地區三軍 力量及社會資源,主動與各級民意代表、地方政府、仕紳、一般民眾,就地方公共事務、公 益活動、環境保護、土地禁(限)建、演訓、意外、糾紛及機關軍民協議等事項,密切協調 、連繫,建立共識,達成協議,化解疑慮,消弭抗爭,俾利敦親睦鄰與各項國防施政推展。 (註四十四) (三)協力災害防救:國軍雖以戰訓為本務,但仍本著愛民、助民的傳統精神,在不 影響戰備的前提下,各種災區不論山區、水際、城市、鄉鎮,國軍均在第一時間內,投入大 批人力與機具,進駐災害現場,密切配合地方政府,統籌結合軍、民物力,執行人員搶救、 物資運輸、土石清除、垃圾清運、市容清潔、公共設施及運輸系統維護、防疫支援等工作, 全心全力協助災害搶救。自民國89年7月至91年6月止,國軍執行象神、潭美、桃芝、納莉等 颱風災害、懇丁海域「阿瑪斯號」貨輪燃油污染、梨山、雪山森林火災、高屏大橋斷裂、桃 園新航、澎湖華航空難及地震等災害搶救,計使用兵力49萬餘人次、飛機1,000餘架次、舟艇 5,900餘艘次、車輛17,000餘車次,各類重型機械及抽水機具2,100餘具。(註四十五)此 種精神與作法,充分體現國軍保國衛民之使命。 (四)鄉鎮(地區)後備軍人公共事務之推動:後備軍人輔導組織係依據全民防衛動 員準備法第廿五條第三項訂定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由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專責督導、 策劃、執行相關工作。後備軍人在本文中雖歸屬於內部受眾,惟其組織設置深入全國各鄉、 鎮、市區、村、里;遴用對象具有基層群眾、意見領袖、地方仕紳之屬性,與社區居民之角 色有其重疊性與同質性,同時,也是國軍推動社區公共事務最直接重要的連繫管道,自有其 重要性,其具體作為有: (1)後備軍人聯誼活動:(註四十六)區分為計畫性聯誼及自發性聯誼,計畫性 聯誼係指由後備司令部策辦的後備軍人晉任表揚暨新春聯誼活動,參加之對象除輔導中心 主任、秘書及各級幹部代表、年度備役晉任、接受表揚人員及眷屬與後備軍人「同心組織」 重要成員外,(註四十七)尚有地方首長、仕紳、各界婦女團體代表,另每季辦理輔導中心 主秘會報、組長會報,藉晉任、表揚典型楷模及各項聯誼活動與會報,增進幹部情感聯繫, 凝聚後備軍人向心,建立團結共識,厚植後備力量。一般性聯誼活動有國家或地方政府、地 方社團、區域性組織或民俗習慣舉辦之慶典聯誼活動,由後備幹部及後備軍人動員配合參與 。 (2)參訪國軍戰力展示:每年於國軍舉辦演習或戰力展示及三軍基地慶典時,動 員轄區後備軍及眷屬參訪。 (3)後備軍人趣味運動大會:(註四十八)以各鄉鎮、市、區輔導中心為單位, 廣邀轄區後備軍人及眷屬、同心組織成員、地方政府、團體機關軍政首長參與,內容由各 縣市自行規劃,主要有大會節目表演、趣味運動競賽、園遊會等。 (4)舉辦青溪文藝藝文活動:學會組織區分總會及縣市學會,總會每年、縣市學 會每半年召開乙次聯誼座談,每年分區辦理跨縣市之展覽觀摩,配合節慶辦理會員作品展 覽、社區美展或書畫聯展等藝文活動,並視經費狀況以月刊或季刊方式,發行「縣市青溪」 ,刊載會員及青溪子弟之藝文作品,此項活動主在團結後備軍人、眷屬及社會各界藝文工作 者以彰顯後備軍人精神內涵與文化風貌,發揮文藝戰鬥力量,振興中華文化,擴大淨化社會 之影響力。(註四十九) (5)成立青溪文物館:「高雄市青溪文物館」為全國首座以收藏後備軍人組織各 種文物的紀念館。館內收藏了高雄市後備軍人各區輔導中心、婦聯支會、青溪新文藝學會 、忠義青溪協會、八二三戰役戰友協會等組織自其成立以來的文獻、照片、旗幟,還有這些 組織參與義賣、模範表揚、萬安演習的活動紀錄,甚至是「九二一」大地震,後備軍人參與 救災,或是婦聯姐妹慰問育幼院院童等公益照片,在在說明後備軍人組織團結向心,愛鄉愛 土的用心及始終秉持「支持政府、安定社會、協力動員」的信念,(註五十)對全民國防理 念的推動和落實具有重要意義。 此外,在民主國家中,國會對軍隊的監督具有重要的指標意義,因為軍隊是國家武力的合 法掌握者,軍隊預算的執行以及國防政策的制定與落實,必須向代表人民的國會負責;國會 不論在協調、資料索取、參訪、聽證會、選民服務與質詢的需求都甚高。基於國會與軍隊之 關係,所以非常需要一個專司軍隊與國會聯絡溝通的制度與單位,來妥慎處理軍隊與國會的 關係。(註五十一)國防部為因應國會聯絡與溝通工作的要求,於民國81年以任務編組方式 在國防部成立國會聯絡室,各軍總部則成立國會聯絡組,目前部本部及各軍種之國會聯絡單 位均為正式編制,但後備司令部及憲令部仍維持任務編組方式遂行任務。為了促進國會整體 工作成效,國防部參謀本部曾訂定「國會事務處理作業規定」,其中規定各聯參應充分運用 立法院每週二、五「國事論壇」時間,主動提供宣導資料並請相關委員配合說明政策,或澄 清媒體對國防事務偏頗報導,有效維護國軍形象;國軍重大政策或國防建設獲有成效時,各 聯參應主動簽核後,向國防委員及其助理說明,以增進其對國防政策及建設之瞭解,消弭疑 慮(以上工作於國防二法制定後統由國防部部辦室負責);立法院審查年度國防經費概算, 各軍總部(司令部)每年三、四月應與部辦室國會聯絡處及主計局密切連繫,主動向國防預 算委員會委員及助理溝通說明,使之支持各單位預算需求,此外,在內部控管方面亦對各軍 總(司令)部實施「國會事務工作輔導訪問」以有效處理對列管中央民代質詢、關切、請託 相關案件,期使國會工作能獲得委員及代表們肯定與支持;並促進軍民和諧關係,使國防建 設之推展更趨順利,(註五十二)這些作法均可見國防部對國會事務之重視。 三、媒體關係的經營 軍隊與媒體之關係向來存在著「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的爭議,軍方的立場是任 何用來保守軍事機密與保護軍人性命的措施都是合理的。軍方對媒體的立場常易抱持著猜疑 、不信任的態度,甚至將傳播媒體的報導視為破壞軍隊形象、軍民團結以及可能危及軍事任 務達成的主要障礙因素之一;而媒體的觀點則是,軍方將太多的資訊列為機密,並懷疑軍方 的諸多限制,只不過是用來掩飾本身的過錯罷了,從以往美軍與媒體的互動經驗中,媒體亦 常指責軍方刻意在扣壓消息,企圖控制消息傳遞、儘量避免被採訪,以及軍方新聞人員動輒 以「否定」或「無可奉告」的方式作答。(註五十三) 基本上,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兩者間是相輔相成,並行不悖的。就民主國家而言,政 府體制在實現主權在民的政治理念,軍隊遂行作戰的權力來自於人民對軍隊的信任,軍隊的 決策作為必須對民眾負責,民眾保有檢視軍隊所作所為的權利,以及決定軍隊是否達成任務 的權力,(註五十四)也就是說,如果缺乏民眾的支持,軍隊不可能有效遂行戰爭,欲使民 眾支持軍隊,必須讓他們對國軍的建軍備戰有充分的瞭解。大眾傳播媒體是提供民眾有關國 防資訊與民意反映的重要管道之一。因此,如何在兼顧軍機保密與國家安全下,維持軍隊與 媒體良好的互動關係,就成為軍隊的重要課題。(註五十五)國防部對於國防事務的推動, 一向力求以透明化為工作指標,一方面與政府部會密切協調連繫及民意機關充分溝通;一方 面透過對外政策說明,使民眾深切解國防各種施政作為,尊重人民知的權利,以爭取全民對 國軍的支持與肯定,進而建立全民國防共識。(註五十六)具體作法分述如下: (一)軍事新聞政策: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於民國86年修編「國軍新聞處理手冊」,分 發相關單位,作為國軍新聞處理的準則依據,手冊中指出國軍現階段新聞政策是:1.維護國 家安全與國防利益為前提。2.凝聚全民國防共識,與建立軍民良好關係為要求。3.務期配合 政府政策與國防施政為原則。4.達成國軍使命與現段軍事任務為目標。(註五十七) (二)建立發言人體系:發言人層級在國防部由軍事發言人室主任兼任;各軍總(司 令)部由政戰部督導文宣業務之副主任兼任;各軍事院校、軍醫院、外島地區及中山科學研 究院由政戰部主任兼任;軍團級發言人由政戰部主任兼任;軍事法院由庭長兼任,軍事檢查 署由首席主任檢查官兼任。(註五十八)另後備司令部基於單位特性,各縣市司令部之政戰 主任(處長)經國防部於90年專案核定兼任各單位發言人。(註五十九)而為迅速有效處理 突發緊急之新聞事件,三軍對聯兵旅級單位亦均有指定政戰主任為單位兼任發言人的不成文 作法。國軍新聞工作最高單位是國防部總政戰局的軍事發言人室,編制少將主任、上校副主 任及新聞(編譯)官共12員,主要業務包括:國軍新聞政策之策訂、協調發布、答詢及處理 ,中外新聞單位(記者)專案採訪及媒體公共關係之增進,國內外重要軍事新聞資料蒐整、 分析、運用。(註六十)各軍總(司令)部新聞處理與業務,由政戰部文宣政教處主管,軍 團以下之單位,由負責文宣業務之政戰官兼辦。 (三)舉辦發言人講習:新聞處理是塑建及維護國軍形象所採取的必要措施,國軍各 級兼任發言人係國軍處理媒體關係的主力,往往是民眾認知的主要來源之一,(註六十一) 國防部為加強新聞主管人員,瞭解媒體生態、特性,以增進渠等新聞處理能力,自民國88年 起,每年均舉辦一次「國軍發言人講習」,邀請學者專家,知名媒體主管或政府部門發言人 授課,將講授內容編印成內部新聞教育教材使用,(註六十二)並參觀新聞媒體單位。 由於各單位對強化發言人的重視,各軍種內部亦辦理發言人講習,印發「認識媒體與新聞 工作」、「國軍新聞處理案例參考資料」教材,(註六十三)年度政戰幹部講習將軍事新聞 工作列為講習科目,(註六十四)國防部並於91年軍校畢業生愛國教育時,由軍事發言人對 畢業生講授新聞工作,國軍91年政治作戰工作檢討會特別就「國軍危機處理與形象行銷作為 」實施專題報告。(註六十五)這些措施均突顯國軍對新聞工作的重視。 (四)新聞處理:國軍建構發言人制度,作為與媒體互動的窗口,在使社會大眾瞭解 國軍政策目標與施政重點,即時澄清不實言論,塑建優良形象。新聞處理即危機處理,國軍 對於新聞處理的原則是:1.主動說:對於任何重大危安事件發生時,首應考慮「本案是否涉 及機密?」 若無機密,由師級以上人員代表單位主動對外說明,使外界瞭解真相,防範不實訛傳。2. 立即說:對發生重大危安事件時,在搶救傷患同時,除立即向上級反映外,亦指派專人,向 群眾事故現場、部隊駐地、救治醫院等地之媒體記者作初步說明,提供正確訊息及部隊處理 原則,避免記者因自行挖掘,而作臆測、誇大之報導;正確供稿,可使傷害不致發酵、惡化 。3.說清楚:對外說明或發佈新聞時,在不違反軍機保密原則下,將問題關鍵交代清楚,內 容力求法理周延、有說服力、尤其不可假造、欺騙記者,並避免刺激性與揣測性用詞。(註 六十六) 新聞報導是記者的工作權,大眾傳媒以「人民有知的權利」行監督政府施政之責,唯媒體 報導並非完全客觀公正與正確,國軍對導正外界不實報導的做法是:建立公關、先知快報, 掌握時效;防微杜漸,公平對待;循循善誘、適時解說;統一發言、不作誤導;安排參訪、 塑造形象;秉持原則、適時澄清;洩密毀謗、提出告訴;加強疏導、嚴禁投訴。(註六十七 )為爭取時效,對有關國防之不實報導,須在四小時內查明事實,八小時內要做新聞處理, 以正視聽,維護國軍形象。(註六十八) (五)媒體聯繫與服務 (1)媒體聯繫 各傳播媒體在新聞的時效與公信力之壓力下,獲取資訊最便捷的方式,是尋求政府官員或 代表政府正式立場的各級公共行政部門發表意見或陳述,因此,強化與媒體連繫工作,就突 顯其必要性。而與媒體為友必須建立於平時,長期的媒體連繫,是需要耐心、誠心與長期累 積的工作;媒體關係經營得好,可以成為國軍的助力,在必要的時候,則發揮輿論的力量, 增進國人對國軍的瞭解與支持,國軍聯兵旅以上單位與媒體連繫的方式包括:電話、視訪、 晤談、提供資料、餐敘、座談、背景說明等,視新聞的性質與時機,靈活有效運用。(註六 十九)而新聞連繫則應以國防利益、國家安全為前提,把握主動、服務、誠懇、保密之原則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平時即常與國內各平面媒體總編輯、總主筆、採訪主任,以及廣電媒 體總經理、主任連繫;每年定期於春節及九一記者節邀請軍事記者暨新聞媒體主管聯誼餐敘 ,以強化溝通連繫工作。 (2)新聞服務(註七十) 1.新聞發佈:在兼顧「知的權利」及「國防安全」雙重前提下,對機密以外 之國防事務,均採主動發布原則,說明政府重要國防施政與國人關注之軍事活動或中共軍 事動態,以貫徹「國防政策透明化」之施政原則,達到凝聚團結、安定社會民心之功能。( 註七十一) 2.召開例行記者會:每週二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廣邀軍事記者,針對媒體 關注的新聞焦點,由國防部及各總(司令)部業管單位,親作政策說明並備記者詢答。 3.辦理軍事記者國防講座:為強化軍事記者國防知識與素養,國防部每季主 動辦理「軍事記者國防講座」乙次。講座專題包括:「中共彈道飛彈發展近況及我因應之 道」、「全民國防中軍人之角色」、「中共建軍方向及戰力提升分析」、「科學技術與軍事 事務革命」等,藉雙向溝通方式,使媒體記者建立正確認知,進而支持國防政策。 4.邀請記者參訪:國防部於89、90年度辦理媒體主管、軍事記者參訪國軍部 隊計68次,包括國軍模範單位參訪、漢光十七、十八號演習實兵驗證、空軍IDF、幻象、F- 16戰機各聯隊成軍典禮、三軍部隊春節加強戰備、旭海操演、陸軍雄獅操演、谷關特戰部 隊武漢操演等,透過參訪活動與媒體報導,使民眾瞭解國軍戰備整備實況。 5.網路新聞:國防部將新聞發布資料暨民眾關心之重要國防資訊建置於「國 防部全球資訊網站」,提供各界人士查詢;並運用各類公報、刊物及電子郵件信箱報導, 以滿足民眾知的需求。 此外亦接受媒體申請或安排國內外軍事記者訪問國軍高級長官或參訪國軍部隊,由受訪單 位派遣必要之新聞官(政戰官)負責訪問活動之引導與說明。 伍、國軍公共事務工作之評估與建議 國軍推動「軍愛民」、「民敬軍」活動,本身即含有濃厚的軍民互動關係。從文中可 見國軍推展公共事務已有相當的成績,對促進部隊團結、激勵官兵士氣與爭取民意的支持幫 助甚大;尤其是對於媒體關係的經營更是國防部關注的重點,在政策上,國軍在不影響保密 要求下,對任何新聞事件,均以主動詳實的說明將事實還原真象,只要說明的是事實,雖然 會造成單位的難堪,但傷害的程度必能降至最低,只要依法處理,就不會衍生後遺,所以對 於相關事件的處理,一定要求負責的幹部,具備處理的能力、掌握說明的時機,說明真相, 解釋疑問。(註七十二) 此種以主動溝通,對外適時發布新聞的誠懇作法,已大幅降低媒體對以往國軍「封閉保守 」、「黑箱作業」、「不可告人」的刻板印象,獲致普遍好評;但媒體關係,只是公共事務 之一環,如往整體公共事務推展上來看,仍有一些問題值得深入探討。 一、在制度設計與人員編制方面 長久以來國軍在推展公共事務上主要由政戰部門負責執行,各級部隊並無像美軍編制 公共事務部門,統籌處理對內溝通、社區與媒體關係等公共事務工作。以往師級以上單位曾 分別編設文宣官、民運官、新聞官,隨著部隊逐次整編及精實案之實施,僅在國防部軍事發 言人室編設新聞官,各軍總(司令)部出版社裁撤,報刊發行、新聞處理由文宣政教處之政 戰官負責,民事及服務工作由政戰綜合處執行。雖然國軍政戰工作中的政訓、文宣、軍聞服 務與部分民事工作,與美軍的公共事務工作內容上相類似,但在理念與體制上卻有極大的差 異,(註七十三)目前祇能在局部或重點上各自處理,難免出現部分弱化之勢。(註七十四 ) 精實案實施之後,接著刻正規劃的「精進案」,政戰編制員額更加縮簡為必然之趨勢 ,但公共事務隨時代環境的越趨多元,亦更加複雜,國軍可說是政府機構中員工最多的單位 ,政戰部門負責推動公共事務,部分政戰工作應有必要在名稱與編制上加以研究,在未來再 次精簡的有限員額中,應可進一步研究依組織再造之精神,從制度設計上統整和人員配置上 大膽節約,規劃一統合公共事務之機制,以使事權與責任相符。 二、在人員培訓方面 美軍為有效遂行公共事務,除開辦公共事務軍官班(9週)外,另開設有軍事新聞專業 基礎班(7週)、編輯班(4週)、廣播管理班(3週)、記者基礎班(12週)、新聞電子班 (2週),(註七十五)皆係相關公共事務專業班次,國軍以往並無此等專業班隊之設置, 現行為強化心戰(含文宣、新聞)、心輔專業學能,已由政戰學校結合軍事社會學設計規 劃基礎、進修、深造三階段教育課程,並區分心戰組與文宣組。三階段之課程設計中,基礎 教育除選修心戰、心輔學分,另於專精教育研習「新聞事件協助處理(8小時)」、「基層文 宣工作作法(6小時)」、「福利服務工作作法(10小時)」;進修教育除心輔專業課程; 文宣心戰組排訂「新聞工作與服務工作實務研討(6小時)」及「宣傳技術(4小時)」; 深造教育主為「軍事社會學概論(18小時)」、「軍事新聞處理之研究(6小時)」、「談判 與溝通(6小時)」及「公共事務(4小時)」等,(註七十六)從課程安排可見其連貫而 不重疊之設計用心。 以上三階一貫教育,對專業培育具有重大之意義,從課程設計中可見,深造教育排訂「軍 事社會學概論」18小時,但「公共事務」只有4小時,進修教育和基礎教育則以新聞處理、內 部文宣為重點,而且課程時數偏少,如何能在有限時數中培養專業學能,乃是值得重視的 課題,再者,對於專業師資的延聘亦非常重要;此外,美軍公共事務官為指揮官的個人參謀 ,為遂行公共事務,必須研擬公共事務計畫,目前國軍政戰參謀組織與作業中對於政戰計畫 之各種附件(附錄),軍團及相當單位僅須完成心戰計畫及政情摘要等附錄,師(聯兵旅) 及相當單位則僅須完成政戰計畫,(註七十七)在台澎防衛作戰中,戰爭面之經營與鞏固係 體現於民事(公共事務)工作之推展,政戰計畫似可參考美軍之作法,將公共事務在各階層 之計畫作為中,適切的加以擬訂。 三、在發言人選用方面 發言人主要扮演媒體乃至民眾的橋樑角色,國軍現行軍團級單位、軍事院校、軍醫院 、軍事法院、軍檢署甚至聯兵旅的發言人指定由政戰主管或副主管兼任,已然形成一套制度 ,但政戰人員有時在職權以及軍事專業上,並無法完全勝任,並非每位中高階政戰幹部就能 成為部隊最佳代言人,(註七十八)應視記者會之性質或新聞發布之內容,選派軍事主官或 副主官擔任較為適宜。 就國軍現況言,國防部每週二定期召開記者會說明並答詢國防政策,各部隊重要活動 、演訓,也均預擬新聞稿或主動邀請媒體採訪報導,大為改善軍隊以往給人刻板,僵化的印 象,但這些作法都是以各單位發言人為窗口,未經核准任何人不得對外提供任何訊息或發表 個人意見。以現今行動電話、網縩網路甚至於衛星通信及其他技術的普及,記者可在遙遠的 地方發出報導,根本不須軍方的審查,媒體獲得軍方資訊來源除了發言人及新聞官外,各級 幹部、士官兵更是他們所最想接觸的對象,所以目前國軍僅以發言人作為與媒體打交道的窗 口,恐怕仍不足以應付媒體同行在全天24小時報導的充分需求,較為可行的作法,應是透過 指揮體系往下普及到個別領導人,甚至士官兵所有成員均須接受「媒體訓練」,(註七十九 )(即訓練如何面對媒體,如何與媒體打交道,及如何分辦謹守軍機)。 四、在敦親睦鄰方面 歷年來國軍協助民間救災、救難,防疫支援等突發狀況救助,每每深獲民眾好評,但 此等工作係軍人保國衛民的天職,國軍協力災害搶救亦是天經地義的事務,尤其國軍駐地分 散,都與地方社區毗鄰而居,自無法不與民眾發生關係。軍隊對於社區親密、關懷、情感、 互助與道德的一致特殊需求,在軍隊與社區的互動中,必須設法建立起類似社會學所謂的初 級關係,致力於被社區接納為其成員。(註八十)國軍雖以戰訓為本務,致力於戰備整備工 作亦備極努力,但所有的努力如民眾難以感受,甚至因戰備演訓遭致社區居民視為影響其正 常活動,得不到諒解與支持,亦不公平。國軍對社區公共事務工作應該是長期性,有計畫的 推動,國防部應有政策性之規劃、指導,各軍種依任務、特性明確納入政戰部門的業務職掌 。國軍營區開放已行之有年,但與社區民眾的直接互動,仍有不足,如邀請駐地附近之民間 領袖、社區代表、社團、青年學生為主要對象至營區參訪,另如美軍派遣高階軍官、指揮官 或眷住地之優秀軍士官,至駐地附近的政府、民意機關、學校、社團進行演講;遴派代表參 加駐地附近舉辦的運動會、藝術活動等,以增加社區民眾對駐軍的瞭解,並爭取支持,應可 作為努力的方向。 另一方面國軍現行軍民服務工作協調會報,定期於每年三節召開,遇有重大事件得臨 時召集實施,主要協調內容有服務工作執行報告(如國防政策、災害搶救、搶收農作、急難 慰助、糾紛調處等)、責任地區內三軍力量及社會資源統合運用、責任區內重大軍民聯誼活 動、窒礙問題的協調配合與精進建議,(註八十一)立意甚佳,亦有利於軍民之間的協調與 連繫,但因各單位以戰訓為本務,在不影響戰備訓練之原則下,遂行敦親睦鄰工作,故以現 行各地區民事協調單位係各縣市最高軍事單位(包含陸、海、空、後備司令部等單位),其 對地方之民事或服務工作之執行效能並不如預期,反倒是後備司令部在與地方政府(民代) 及民眾之接觸最為頻繁,尤其是後備軍人輔導組織,由國防部委任後備司令部與所屬地區後 備司令部,直轄市、縣(市)後備司令部及金門縣、連江縣動員管理組設置;(;註八十二 )因此,全國各鄉(鎮、市、區)以至各村里的後備軍人均納編輔導組織,由各輔導中心協 助辦理後備軍人組訓,宣傳、安全、服務工作事宜。 由於後備軍人平時在鄉為民,國家軍事動員時,即時成軍作戰,其組織設置之法源依 據是「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不但可說是準「國防組織」,也是最貼近地方民眾的單位, 如能將各縣市民事協調責任統由後備司令部所轄之縣市後備司令部擔任,似可更符實際;再 者,在推動全民國防政策中,各縣市戰力綜合協調會報組織是軍、政、民間具體執行機制, 因國軍並未編設民事專業部隊,由後備司令部運用各縣市後備軍人輔導中心協力遂行宣傳、 服務與安全工作,對民眾瞭解國防、支持國防、參與國防可能更有助益。 五、在內部關係(溝通)方面 國軍在內部關係(溝通)方面的實踐,可概括於「三安政策」─「部隊安全、軍人安 家、軍眷安心」。不斷透過電視、電台、雜誌書刊以及內部會議上作宣導,在部隊安全方面 ,確實執行各項安檢與訓練安全規定和要求;在軍人安家方面,舉凡官兵待遇、福利、家庭 生活照顧及傷亡撫恤,均有相關的規定與辦法;在軍眷安心方面,則強化部隊與軍眷間雙向 主動積極的聯繫和提供協助,讓軍眷得以掌握完整訊息,可以更為安心,但國防部對於推動 落實三安政策的相關規定散見各處,國防法第十六條規範,現役軍人的地位應受尊重;其待 遇、保險、撫恤、福利、獎懲及其他權利以法律定之。(註八十三)國防部可依此法制定一 部完整規範有關軍人權利與義務之法律,如軍人福利法等。 在部隊與軍眷間之雙向溝通目前並無具體明確之作法,端視眷屬之需求或個別長官之 重視程度而推動,以往各級部隊不成文推行的婦聯會作法,有利於軍眷們彼此之間關懷、照 顧及與部隊間切取連繫,如能制定政策推行,增進眷屬與部隊之互動,獲取充分必要之資訊 ,則可凝聚眷屬向心,提振軍人士氣,對軍人全心投入戰訓本務工作將更有助益。 國軍在內部溝通方面除例行性命令下達的會議、簡報、研討會外,一般較偏向於單向 溝通,電視莒光日教學、各軍種發行的平面媒體,國防部發行的青年日報、奮鬥、吾愛吾家 、勝利之光等刊物,主要提供訊息、言論、身心家庭輔導、軍情科技等資訊,較缺乏雙向溝 通,但畢竟軍中成員來自社會,新新人類,甚至e世代由民轉兵或轉官將漸成主要成員,以電 腦網路為溝通工具的趨向,將是軍隊在教育、溝通、互動上,必須面對的課題。因此,除 了原有的告知,訊息傳遞方式之外,加強研判官兵對資訊的需求,瞭解官兵的感覺與語言, 鼓勵參與和意見表達,以及促使他們成為外界資訊回饋網路中的一環,都是必要的作為。( 註八十四)事實上,雙向互動的溝通方式比間接的媒介溝通,更有助於達成共識。 陸、結論 本文主要係依國軍現有規定、手冊與實務作法並參考美軍推行公共事務的經驗,探討 國軍在內部、社區與媒體關係經營之現況和問題。美軍公共事務在不影響其安全利益下,將 內部資訊、公眾資訊、社區關係諸活動適時的提供官兵、眷屬及美國大眾,藉有效的溝通方 式,滿足官兵眷屬及社會大眾「知的權利」,並藉由輿論表達對國防政策的支持,為了落實 政策規劃,其在制度設計上,不但在旅級以上單位編制公共事務官,設置公共事務專業部隊 ,美軍公共事務計畫並為作戰計畫之一部,其功能類似國軍的政訓、文宣、軍聞與部分民事 工作。 國軍雖無公共事務之名,卻有相關公共事務的工作,長期以來,對為民服務、軍民關 係的拓展有其明顯的貢獻。 但一般而言,國軍對於公共事務的推展明顯表現在媒體關係與軍聞處理上,此一現象主要 係因國軍在軍團級以上,甚至聯兵旅級之單位都有兼任發言人制度,雖然其專業性仍待評估 ,但相對於內部關係與社區關係而言,其實務運作之功能卻顯而易見,事實上媒體關係僅是 國軍公共事務工作之一部分,國軍內部成員來自民間,各部隊駐地又和民眾毗鄰而居,為取 得民眾的支持與信任,增進社會大眾對國家安全的信心,以及對國防事務的瞭解,除了應重 視媒體關係之外,也相對的必須比以往更加強內部與社區關係之人際溝通的經營,(註八十 五)尤其在精實案之後,國防二法確立了政治作戰之法制定位,緊接著而來的精進案中,政 戰員額必然進一步縮減,為利事權與責任之統合,應有必要在制度設計與人員編制上加以研 究定位。 除了制度設計之外,推行公共事務工作必須有所依據,目前國軍相關公共事務工作的 遂行,散見於各種規定、手冊中,應有必要加以統整為工作準則,作為工作計畫之準繩。再 者,我國擁有340餘萬後備軍人,分布於全國各鄉、鎮、市、區,除有輔導中心之編組外並完 成組訓,在防衛作戰中對戰爭面之經營和鞏固是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如能充分運用對全 民參與國防將可發揮重大效用。 註釋 註一、黃懿慧,「台灣公共關係發展之回顧與檢視」,中華民國廣告年鑑1992-1993, 台北市廣告代理商同業公會1993,頁91。 註二、唐隸,「公共事務的發展與作法」,復興崗學報,58期,台北,政戰學校編印 ,1996年9月,頁163-164。 註三、胡光夏,「我國軍隊公共事務-軍隊與媒體關係之探討」,國軍第三屆軍事社 會科學學術研討會,頁85。 註四、同註2,頁164。 註五、Wilcox , D. .L. , Ault, P. H.& Agee, W. K. (5th ed),Public Relation :Strategies and Tactics(New York :Longman,1998)p11.轉引自胡光夏「我國軍隊 公共事務-軍隊與媒體關係之探討」,國軍第三屆軍事社會科學學術研討會,頁70。 註六、同註3,頁70。 註七、Carroll, W.(1948)Persuade or Perish. Boston:Houghton Mifflin Compa ny.轉引自唐隸,「公共事務的發展與作法」,復興崗學報,58期,1996年9月,頁164。 註八、Cutlip, Center & Broom, Effective Public Relation , p 14;Wilon, Ault & Agee, Public Relation :Strategies and Tactics(New York :Longman,1998 )p 335.轉引自胡光夏,「我國軍隊公共事務-軍隊與媒體關係之探討」,國軍第三屆軍事 社會科學學術研討會,頁71。 註九、Wilon, Ault & Agee, Public Relation :Strategies and Tactics(New Yor k :Longman,1998)p 335.轉引自胡光夏,「我國軍隊公共事務-軍隊與媒體關係之探討 」,國軍第三屆軍事社會科學學術研討會,頁71。 註十、同註2,頁164。 註十一、態源偉「公共關係學」,安微,人民出版社,1990年12月,頁2。 註十二、同上註。 註十三、鄭貞銘,「公共關係總論」,台北,五南出版社,1999年10月,頁9。 註十四、同上註,頁13。 註十五、居延安,「公共關係學」,上海,復旦大學出版部出版,1989年10月,頁105 。 註十六、同註3,頁68。 註十七、本節主要參考洪陸訓、劉慶元:「美軍公共事務制度初探」;唐隸:「美軍 公共事務工作的理念與作法「公共事務的發展與作法」;王文方、邱啟展:「透視美軍公共 事務真相」。 註十八、洪陸訓‧劉慶元,「軍隊與社會關係」,台北,時英出版社,2002年9月,頁 188。 註十九、唐隸,?美軍公共事務的理念與作法?,復興崗學報,53期,台北,政戰學校 編印,1994年12月,頁195。 註二十、同註2,頁170。 註二十一、AFR 190─1,Public Affairs Policiers & Procedures(Air Force)198 9PP.1─10。 註二十二、同註18,頁200。 註二十三、同註19,頁196、197。 註二十四、FM 46─1─1,P48─49。 註二十五、同註2,頁171。 註二十六、美軍公共事務制度之組織體系,詳見洪陸訓,劉慶元著?美軍公共事務制度 初探?,台北,政戰學校編印,軍事社會科學學刊第5期。 註二十七、Fm 46─1─1,P7。 註二十八、洪陸訓、李台享,國軍政戰制度與各國政戰工作簡介,台北,政戰學校, 軍事社會科學研究中心,1985年6月,頁31─32。 註二十九、FM 101─5"Operations" 1992,P41。 註三十、王文方?美軍公共事務現行做法與訓練實施情形報告?1996年10月,頁6─7。 註三十一、FM 46─1─1,P26。 註三十二、FM 46─1─1,P38&P13P136。 註三十三、 註三十四、 註三十五、「常備兵服役指南」,國防部編印,自86年7月初版,至91年已出5版,於 各縣市政府舉辦役男入伍說明會時,發給即將入伍之役男。 註三十六、軍管區司令部「服務台執行電子郵件、傳真、郵寄實施規定」,2001年3月 。 註三十七、http://www.hg.caf.mil/igngunit/人事置/軍教組/doc/publication13.ht m 註三十八、 註三十九、三安係指「部隊安全、軍人安家、軍眷安心」,為陳水扁總統對國軍官兵 及眷屬照顧之政策。 註四十、註四十一、「中華民國91年國防報告書」,國防部編印,2002年7月,頁301 ─307。 註四十二、同註1,頁95。 註四十三、同註40,頁341─342。 註四十四、「中華民國89年國防報告書」,國防部編印,1990年8月,頁265。 註四十五、同註40,頁336─337。 註四十六、詳見「後備軍人組織工作手冊」,後備司令部印頒,2002年8月,頁4─1至 22。 註四十七、後備軍人同心組織係指後備軍人青溪文藝學會、八二三戰役戰友協會。 註四十八、後備軍人趣味運動大會原名為後備軍人運動大會,再88年以前以國防體育 、一般體育、團體趣味競賽活動項目為主,89年停止辦理,90年恢復辦理並更改為現在名稱 。 註四十九、「後備軍人文宣工作手冊」,後備司令部印頒,2002年7月,頁19─24 註五十、青年日報,2002年,12月16日,版13。 註五十一、同註18,頁74。 註五十二、 註五十三、李瞻、賴秀峰編譯「美國政府公共關係」,台北新聞記者工會,1995年, 引自胡光夏「軍方發言人角色之研究─以國軍軍事發言人室為例」,軍事社會科學研究專輯 ,頁77。 註五十四、Barry E,JVenable,The Army And The Media(military review,January ─February)p70。 註五十五、同註 3 ,頁69 註五十六、同註41,頁321。 註五十七、「國軍新聞處理手冊」,台北,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1997年5月,頁4。 註五十八、 註五十九、後備司令部內部文件。 註六十、同註57。 註六十一、方鵬程,「我國軍隊形象塑建之研究─公共關係取向的探討」,第五屆國 軍軍事社會科學學術研討會,台北,政戰學校編印,2002年12月,頁97。 註六十二、目前由國防部發言人室編印「國軍發言人講習專家、學者講習輯錄,1999 年6月10日」與「媒體主管對國軍高級幹部講演輯錄1990年10月」。 註六十三、這兩種教材軍管區司令部分別於2000年5月1日及2001年8月1日印頒。 註六十四、講習對象為旅級處長以下各級之政戰主官,主要內容有長官政策指示及新 聞處理之原則與作法。 註六十五、91年國軍政治作戰工作檢討會於12月10日召開,聯兵旅級以上單位政戰主 管參加。 註六十六、「國軍九十一年度政戰幹部講習專輯」,青年日報社編印,2002年6月,頁 269─270。 註六十七、「國軍新聞處理手冊」,台北,國防部總政戰部編印,1997年五月,頁33 ─34。 註六十八、同註41,頁324。 註六十九、同註67,頁16。 註七十、有關新聞服務第2至5項,係參考中華民國91年國防部報書第322至324頁。 註七十一、同註58。 註七十二、同註65,頁268。 註七十三、同註3,頁86。 註七十四、同註61,頁101。 註七十五、資料來源:國軍「軍訓訓練管理系統」美國軍售課程表單。 註七十六、國防部總政戰局91年第二次政治作戰會報專題提報資料。 註七十七、「國軍政戰參謀組織與作業」,台北,國防部編印,2000年9月,頁6-22。 註七十八、同註3,頁87。 註七十九、高一中,「改進軍方與媒體的關係」,國防譯粹,第29卷,第6期,2002年 6月,頁84。 註八十、同註61,頁102。 註八十一、國防部(89)祥禕字第08470號。 註八十二、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第三條,此法於2002年9月14日由國防部訂頒公 布。(國防部鐸錮字第001315號)總統府公報,1990年元月29日公布。 註八十四、同註61,頁92及102。 註八十五、同註61,頁1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9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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