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於預官受訓期間符合免役標準
小弟是98-2的預官
已經受完新訓 目前在學校受訓
前陣子去三總發現自己的疾病具有免役資格(有醫師開具的診斷證明)
小弟目前是想從學校退訓然後以老百姓的身分辦理變更成免役體位的程序
但目前面臨幾個問題
1.因身高體重變更者好像新訓結訓後就不能變更體位,那因疾病是否可以變更體位?
2.若退訓後在辦理體位變更的期間收到一般兵的兵單,是否可以緩徵?
3.如果我退訓後收到一般兵的兵單,還是要去受37天的新訓嗎?若有的話在新訓期間辦理
驗退是否會比較有效率?
幾個問題懇請有經驗的前輩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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