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億萬麵包」有陸味 林依晨金鐘夢碎

看板Ariel_Lin作者 (麥仔茶)時間14年前 (2009/09/16 12:44), 編輯推噓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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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英雄」砸600萬做音效,風光入圍金鐘獎最佳音效獎,不料因未幫泰國音樂人 Terdsak Janpan辦工作證,因資格不符,在音效獎入圍名單中「自動消失」;無獨有偶, 偶像劇「我的億萬麵包」因是大陸合拍劇,不符報獎資格,林依晨錯失蟬聯金鐘影后機會 。金鐘獎此舉雖落實獎勵本地影視人才與作品,但不免引來畫地自限的質疑。 昨天「痞」劇導演蔡岳勳趁著新聞局廣電處處長何乃麒出席台北電視節記者會,一個箭步 奔上前,為Terdsak Janpan請命。蔡岳勳表示,他拍電視劇多年,當然清楚要為外籍表演 人辦工作證的規定,像「痞」劇的秦沛、「白色巨塔」的費翔與吳孟達,而未幫Terdsak Janpan辦工作證,是因當初都是靠網路往返作業,他寄片段給對方,對方製作好配樂再寄 回來,故Terdsak Janpan並未實際入境台灣工作。 入圍名單公布後,蔡岳勳開心得還沒搞清楚名單上有誰,就通知Terdsak Janpan,邀他出 席金鐘獎。他坦承至今還不敢告知對方「你沒資格」,希望盡全力協調。 新聞局昨傍晚回應,在金鐘獎獎勵要點規定中,即註明外籍人士應依「就業服務法」及其 相關法令聘僱,並領有證明文件(工作證),Terdsak Janpan確實資格不符。 至於「我的億萬麵包」,廣電處長何乃麒表示,當初「我」劇拍攝時,兩岸合拍劇政策還 未出爐,製作方含陸資的「我」劇是以大陸合拍劇身分回頭進口台灣,因此不符合報名金 鐘獎資格。但日前新聞局已經公布「大陸地區主創人員及技術人員來台參與合拍電視戲劇 節目審核處理原則」,兩岸製作單位只要符合該原則拍劇,即可視為台灣本地作品,都可 報名金鐘獎。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7/5137690.shtml -- 新聞局,不意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8.57.183

09/16 12:57, , 1F
哭哭 但得不得已經無所謂 在我心中 依晨早就是影后了
09/16 12:57, 1F

09/16 12:57, , 2F
得獎只是個肯定 好與不好 大家都看得出來
09/16 12:57, 2F

09/16 14:53, , 3F
雖然不是很喜歡麵包這部...可是依晨是影后無庸置疑
09/16 14:53, 3F

09/16 16:13, , 4F
期待近期的電影或舞台劇的演出~快來吧!(錢準備好進場支持了XD)
09/16 16:13, 4F

09/16 16:31, , 5F
盡管遺憾,面包的制作不足以獲得提名
09/16 16:31, 5F

09/16 19:14, , 6F
這部就算了 就算可以報也沒什麼競爭力 期待下一部戲
09/16 19:14, 6F

09/16 22:30, , 7F
老實說這部真的不突出.........明年再來沒關係
09/16 22:30, 7F

09/16 23:45, , 8F
這部戲的DVD賣一千多
09/16 23:45, 8F

09/17 22:18, , 9F
這部就算能提名應該也不會得~明年再演好作品吧^^
09/17 22:18,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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