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容積樓地板面積與總樓地板面積
※ 引述《isbe (is)》之銘言:
: 剛剛看到法規
: 夾層面積 不能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1/3或者100平方公尺
: 可是
: 那夾層面積不算樓地板面積 是不是要算容積樓地板面積
: 好混亂- - 該怎麼定義要不要計入呢
: 可以麻煩知道的人替我解惑一下嗎? 感激不盡
: 謝謝
夾層的面積也要算入樓地板面積內 當然也會是容積樓地板了
夾層所不增加的是"樓層數"而非樓地板面積
比如說五樓上面多作夾層就是"五樓夾層"
不增加樓層數有幾個好處:一個是可以避免一些法規問題
比如八層以上要做兩座直通樓梯,但如果我把最上層作成七樓夾層
這樣七樓跟七樓夾層就只算到七樓 就無需做兩座樓梯
七樓夾層也不需要獨立出入口 可以跟七樓共用
且不受無障礙設施規定 該戶內可以只設樓梯通達夾層
(但需檢討步行距離 從七樓夾層到七樓的樓梯口)
如果一些地區的都市計畫以樓層數控制高度,夾層也是不受限制的
因此建案如果有多餘的容積,有時候就會以夾層消化容積
但是也有些部分要注意,除了上面說的步行距離外
夾層的大小有限制 比如說原波的1/3與100平方公尺
避免你做太大 有變成另外一層的嫌疑(各地規定不同 台北市有更細的規定)
兩層合計樓高也有限制 至於把夾層以外的空間作成第二層
當然也是違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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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0:0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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