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容積樓地板面積與總樓地板面積

看板Architecture作者 (大提琴夜未眠)時間12年前 (2011/12/16 09:5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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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be (is)》之銘言: : 剛剛看到法規 : 夾層面積 不能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1/3或者100平方公尺 : 可是 : 那夾層面積不算樓地板面積 是不是要算容積樓地板面積 : 好混亂- - 該怎麼定義要不要計入呢 : 可以麻煩知道的人替我解惑一下嗎? 感激不盡 : 謝謝 夾層的面積也要算入樓地板面積內 當然也會是容積樓地板了 夾層所不增加的是"樓層數"而非樓地板面積 比如說五樓上面多作夾層就是"五樓夾層" 不增加樓層數有幾個好處:一個是可以避免一些法規問題 比如八層以上要做兩座直通樓梯,但如果我把最上層作成七樓夾層 這樣七樓跟七樓夾層就只算到七樓 就無需做兩座樓梯 七樓夾層也不需要獨立出入口 可以跟七樓共用 且不受無障礙設施規定 該戶內可以只設樓梯通達夾層 (但需檢討步行距離 從七樓夾層到七樓的樓梯口) 如果一些地區的都市計畫以樓層數控制高度,夾層也是不受限制的 因此建案如果有多餘的容積,有時候就會以夾層消化容積 但是也有些部分要注意,除了上面說的步行距離外 夾層的大小有限制 比如說原波的1/3與100平方公尺 避免你做太大 有變成另外一層的嫌疑(各地規定不同 台北市有更細的規定) 兩層合計樓高也有限制 至於把夾層以外的空間作成第二層 當然也是違建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38.192

12/16 10:08, , 1F
謝謝回答 原來都要計入 感謝
12/16 10:0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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