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戀愛魔法奇蹟台北包場後續發展

看板Arashi作者 (想遠離這一切)時間8年前 (2015/07/28 19:53), 編輯推噓7(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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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底戀愛魔法奇蹟台北包場事件的被捲入者之一。 當初有報案,最近收到「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不起訴處分書裡面有檢察官調查出來的真相。 主要是想讓每位被捲入此次風波的大家有機會知道整個事情的真相。 順帶報告自己處理的過程。 在此要感謝友人大力幫忙,本人根本不用離開臺北接受調查。 最後,祝福大家都能安全、順利地參加有關嵐的各項活動。 以下用日期來描述事件處理過程,最後會附上不起訴處分書的圖檔。 個資部分已馬賽克。 1月23日:本人前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樹林派出所欲報案,原承辦警員力勸本 人再聯絡對方,可在內容告知若不還錢就要報案凍結帳戶。因為金額太少了 ,若完成報案,之後所進行的程序對本人來說會很浪費時間,若對方在外縣 市,本人有可能要到外縣市接受調查,這樣對本人沒有效益等等之類的話語 。當下本人被勸動了,離開派出所後立即在門口傳簡訊給對方。 1月24日:收到對方的回覆,要求本人提供銀行代號,本人隨即回覆。 1月26日:還是沒有收到帳款,於是再次前往樹林派出所要報案。但因原承辦警員休假 ,其他警員協助聯繫,原承辦警員於電話中告知本人等他上班再來報案。本 人對此心生不滿,而在場的其他警員也沒有想要接手處理的感覺。本人正想 放棄離開派出所時,有位警員主動走過來詢問,並幫忙受理報案。受理報案 前,透過本人提供的手機號碼,直接在現場撥打給對方,對方始終沒有接電 話。因此,該位警員受理本人的詐欺報案,並進行筆錄,之後取得「受理刑 事案件報案三聯單」。筆錄結束後,告知本人相關證據先自行保存,待原承 辦警員回來後,他會再跟本人聯絡。 1月27日:本人帳戶新增一筆220元的款項,因詐欺案屬於公訴案,故無法撤告。 2月03日:接獲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副本函文,主旨「檢送非本轄刑事案件偵查 卷1宗,移請 貴分局接續辦理,請查照。」該分局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 民第一分局。(這段期間,原承辦警員完全沒有跟本人聯絡。) 6月01日:接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助股檢察事務官來電,表示沒有提供相關證據 無法進行調查,要求本人將相關證據寄到高雄。(本人當下向事務官說明, 當初報案時,警員要本人自己保管,於是事務官碎念了說為什麼警員沒有將 證據保留起來。) 6月03日:將完成的「刑事陳報狀」及整理好的相關證據利用中華郵政雙掛號,寄給位 在高雄市前金區的助股檢察事務官。(感謝友人幫忙完成刑事陳報狀。) 6月05日:收到雙掛號的回函。 7月14日:收到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http://i.imgur.com/ribLKxg.jpg
http://i.imgur.com/xZFglar.jpg
http://i.imgur.com/VY04CH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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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只能說人心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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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1:38, , 2F
辛苦了,以結論來說還是只能自己小心,希望去年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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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家都有收到退款。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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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1:57, , 4F
真虧他可以編出死亡這種事 多不在意自己性命ˊ_>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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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2:01, , 5F
她是那個有名的廖女嗎?所以是不是詐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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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2:07, , 6F
不姓廖,對我來說是一個小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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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2:08, , 7F
待人處事的方法非常地不好,我有點慶幸自己有堅持下去。
07/28 22:08, 7F

07/28 22:08, , 8F
當初,我還真的很同情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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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2:09, , 9F
依據不起訴處分書,應該在今年一月底前都還完了。
07/28 22:09, 9F

07/28 22:11, , 10F
看到調查出來的真相時,我有種正義得到伸張的感動。
07/28 22:11, 10F

07/28 23:52, , 11F
辛苦了,我也是其中1名…害我現在不太敢參加包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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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10:11, , 12F
所以本人根本沒死?!何必這樣詛咒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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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10:40, , 13F
辛苦了,我也是苦主之一,有的時候真的覺得這社會....
07/29 10:40, 13F

07/29 23:56, , 14F
辛苦了,堅持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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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0:37, , 15F
原PO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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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1:50, , 16F
沒想到還有後續...當初很快收到款項就沒關注了,原PO辛苦
07/31 11:50, 16F

07/31 11:52, , 17F
了,用這種方式來欺騙大家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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