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抱怨] 政大 池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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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1(21推 0噓 14→)留言3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irochan (小豬)時間17年前 (2007/06/17 15: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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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名: 池王冠. 二、地點: 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 大概是205號. 三、時間: 2007/6/17.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把別人吃過的東西再丟下鍋炸. 五、事實經過: 我買了一份餐帶走. 在家吃的時候發現豬排中間沒有炸熟就拿回去跟店家反應. 店家態度良好. 但是他把我咬了幾口的豬排直

推噓-2(5推 7噓 6→)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rhugod2000 (一號作戰)時間17年前 (2007/06/19 14: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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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小本經營 重複炸是最經濟的做法. 不是賣當勞資本大退貨可以丟垃圾桶的. 試想. 兩鍋乾淨的油 分別把生的豬排和你吃過一口的不很熟的豬排下去炸. 哪一鍋炸完的油感覺會比較不噁心??. 生豬肉所含的細菌會比你吃過一口口水的細菌少嗎??. 而說實在油的一兩百度高溫細菌早死光了..... 所以反覆炸生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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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m2001 (哇哈哈全滅)時間17年前 (2007/06/19 16: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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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完全是兩回事吧. 又不是說'故意專門'要你吃別人的口水. 那照這樣講餐廳的碗盤. 最多用洗碗精洗一洗. 會比高溫的油炸殺菌來的有效?. 所以我能下這樣的結論. =>每個人去餐廳吃飯都是吃上一個使用者的口水?. --. ╲﹋﹌/ ╰○∕ ╭U╮ ︵○ ~ 喔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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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6→)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m2001 (哇哈哈全滅)時間17年前 (2007/06/19 20: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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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 但是我會叫吐口水的人買這不是健康問題,這是有沒有那個價值的問題. 不然我東西買來只把包裝拆開拿去賣原價會有人要買嗎?. 對別人說,已經是'二手'了,沒有那個價值了. 同樣的錢我可以去買店裡全新的. 我不會想買是因為這個豬排已經被吃過了,已經沒那個價值了. 跟他衛不衛生一點關係也沒有,與其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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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5推 5噓 12→)留言2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rhugod2000 (一號作戰)時間17年前 (2007/06/20 13: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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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絕得對於一個店的評比. 不能過於主觀的判定 所以來跳出來說話. 當然那間店職業道德有些瑕疵 但罪不致死. 吃過一口的豬排在拿回去炸更熟. 噁心與否是要看那個人對於衛生的觀感. 以這種過於主觀的東西去評論一間店有失公平的. 我自己也碰過排骨沒炸熟店家再幫我拿回去炸. 貴族世家嫌牛排太生店家再幫我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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