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台北 捷運台北車站-爭鮮外帶
一、店名:
爭鮮外帶壽司
捷運台北車站
二、地點:
近新光三越出口、旁為Cold Stone、樓下捷運站入口
三、時間:
中華民國99年1月、4月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計價方式未明確告知、醬料配給不乾脆
五、事實經過:
因本人於台北車站上課,下課搭捷運回家,常會到該店買壽司,
因下課時間大致上接近該店打烊時間,所以常常可以聽到優惠。
(一)
本人在今年1月時,於打烊時段至該店消費,
該店爲促銷,告知店內壽司"全面"打七折,
(只買單顆類壽司,所以只注意該類壽司有無打折),
本人拿了一些"代鮑(5元)壽司",結帳時店員卻告知"5元"的不打折,
本人回應"你們有任何標示"5元類"不在折扣中嗎?"
店員表示係公司規定。
當時該店尚有員工於門外用麥克風促銷"壽司全面七折",
本人回應"請問你們註明了嗎?還是有哪些地方貼出告示?請指出來!"
"外面還在喊,你們說的、貼的、我們聽的、看的,請問哪裡指出"5元"不包含在內?"
有個人(不確定是否為店長)才說"給他(我)打七折"
本人表示下次請先註明,以免不必要紛爭。
(二)
本人於今年4月時,於打烊時段至該店消費,
該店爲促銷,告知店內壽司"全面"打七折。
不知店員是否注意到本人亦或上次的提醒,
在本人入內挑選時,特地說了一句"5元壽司沒打折"(那時還有5元壽司),
不過這句話是在上次事件後第一次聽到,中間經過該店或入內挑選都沒聽到這句話,
不知是他們說的時候我不在店內、還是那時已經沒有5元壽司,
至少4月份消費那次是第一次聽到他們特別註明。
後來正當本人在挑選的那個摩門特,店員說壽司買一送一,本人挑選12個,
結帳時店員詢問"需要醬油芥末嗎?"本人回應"3包醬油1包芥末",
店員表示"只能給2包醬油",本人回應"我買12個,2包醬油一下子就蘸光了(註)"
店員表示係公司規定。本人回應"請問你們是以盒為單位還是顆為單位?"
店員表示是以盒為單位。本人回應"一盒可以裝8-12個,8個和12個都給2包醬油?"
店員表示是,如果需要增加,可以單買。(這句話讓我想放無雙了)
本人回應"兩者沒有關係吧?"我買了12個,2包真的太少了,很快就沒有了"
有個人(不確定是否為店長)才說"給他(我)3包""
這次我也不想再說了,拿了就走,準備打電話。
註:
經過長久測試,1包芥末配10顆壽司、3-4顆壽司1包醬油算是最符合本人胃口,
所以10顆以上通通都要求3包醬油,其他店家也都會給。
其中在該店消費時,只要10顆以上都會要求3包醬油1包芥末,
該店雖然都會說只能給2包,但我很禮貌地(本人沒鬍子)請求,
"抱歉,請給我3包好嗎?"也都給了,
不知何故惟獨這次般出公司內規來?是買太多次了嗎?還是本人沒鬍子不夠禮貌?
(三)
爆氣中,打電話0800-012-000,
找到第一個小姐,先詢問有關折扣的問題,
請她回答"都"、"全部"、"所有"的意思,是否包含5元類,
一直拐彎抹角,好聲問3次、大吼了5次才說,
結果折扣和醬料都解決不了,(那妳接什麼電話?)
請她找一個可以解決有關折扣和醬料配給的問題的人,
轉到第二個小姐,結果只回答折扣問題,醬料配給又是支支吾吾(那轉給妳幹啥?),
轉到第三個小姐,姓洪,(這次本人已經開始放無雙了,全程用吼的)
她說折扣是授權由店長決定,
本人請她回答所有壽司包不包含5元類的,她回答包含,本人詢問可否到結帳時才說明?
她回答這是她們的疏失,以後折扣內容會張貼在醒目地點。
接著本人又詢問醬料配給規定,她說原則上以盒為單位,一大盒2芥末2醬油,
本人說大盒裝8-12個,請問都一樣嗎?她說原則上是。
本人詢問這是內規嗎?沒明確告知的事情,消費者爲何需要受公司內規約束?
買12個,要求1包芥末和3包醬油,是否違反公司規定?
多一包還要用買的,你們的醬油是純金的還是鑲鑚的?
她回答可以配合客人口味,他們會再檢討。
本人反問,第一次折扣問題到這次醬料配給,中間100天,妳們做了些什麼檢討?
店長不反應,是你們管理無方還是御下不嚴?信任你們是給我當成放任嗎?
你們說、店長說、公司說,哪時輪到我來說?
1.5元和1包醬油,貴公司的商譽可真便宜。
(四)
1.我把許多口語改成書面語,所以有點長或是拗口。
2.我是笨嗎?
第一次被搞是店家問題,第二次被搞是客人的問題,
第一次已經吃過虧,但是我寧可相信他們會改善,所以再給了機會。
3.我是奧客嗎?
只買1個壽司拿10包醬油,這是我的不對,
但買10個壽司2包再多要1包醬油,哪裡有錯要你說又指不出來,
要你拿規定出來又只說公司規定,還拿不出來,耍我嗎?
要折扣,沒告知的事情還敢說得理直氣壯?
折扣是你說的、不是我坳的!
有本事把話說死就不要怕別人抱怨!
給你尊重你給我當放縱、對你客氣你給我當福氣!
4.小題大作嗎?
是我的我未必放棄,非我的我絕對不拿,
雖然最後還是達到我訴求的目標,但是中間我不爭取就被人予取予求?
也許這對鄉民們來說都是小事一件,1.5元和1包醬油有啥好爭的?
不過"感覺"也佔了買東西的一大因素,就是"誠信原則",
得饒人處且饒人,是針對願意悔改的人!
5.該店不可能再去了,不想蠢第三次,不過若有勇敢的鄉民去消費,
可否注意看看像告示有無貼出、明確告知折扣、或是有無醬料配給等規定公告週知呢?
六、備註:
爭鮮http://www.sushi-express.com.tw/
客服http://www.sushi-express.com.tw/contact.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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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97286918
七、版權宣告:
本文保留所有權利、禁止轉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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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接受力戰而敗
絕不原諒裝死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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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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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顏色改掉...版權聲明亦改好,謝謝告知。
※ 編輯: vavamk 來自: 59.112.212.73 (04/15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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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店裡面我是沒大吼大叫,不過就是據理力爭。
電話中她要裝死我就繼續罵,罵到不裝死為止...第三個連續被我吼了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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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這句話讓我想到,如果踩到核子地雷,應該慶幸是有史以來最貴的地雷炸死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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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說...對方反而不把你當一回事,就像第一個小姐...
※ 編輯: vavamk 來自: 220.137.56.27 (04/18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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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禁止轉錄了,應該也只有這裡的版友看得到吧...=.=a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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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avamk 來自: 220.137.57.132 (04/21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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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很想用15元和1罐醬油把爭鮮商譽買下來...我出10倍...
很多時候客人在乎的並不是幾塊錢的折扣或是坳的贈品,
而是一種買東西的感覺,這和出錢是大爺不同,我相信我的要求是合理而非過分。
也許像上面板友說,接電話的除了反映,啥都不能做,
但是這並不代表我需要鼻子摸摸忍氣吞聲,
彼以誠待之,吾自當以禮相待,然對方裝死,老子就不客氣!
不過...最近經過的時候,不知是店長沒打折還是5元賣光了,好像也沒看到貼說明...
有勇者要明察暗訪嗎?
※ 編輯: vavamk 來自: 220.137.58.225 (05/10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