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高雄 Levi's 夢時代店 態度不良
一、店名: Levi's
二、地點: 高雄夢時代三樓,誠品書店斜對面,主梯旁
三、時間: 2009年七月二號晚上 20:45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服務差
五、事實經過:
店中服務人員兩員,女店+男店。店舖約七至八坪。敝人在店中選妥一件衣服後
女店表示店中無現貨,得去倉庫拿,需時五分鐘,我同意並先行結帳後,便步出
店家,轉去另一邊的誠品書店,彼時為 20:21。店中只另一位客人在閒逛。
在書店裏晃到20:38,我一方面驚覺時間不早,得趕回家,一方面也確信這時定
當可拿到了。一進到店,男店看到我旋即離店,只說馬上來。過一會,我見先前
服務並結帳的女店仍在店中,起疑下再問才明瞭原來男店看到我來才奔去取貨。
我問女店,『所以我現在得要再等 五 分鐘 ?』結帳的女店:「對,剛才店裏人
多,你先坐一下…他說他用跑的比較快」便再無一言半語歉意或招呼。繼續去招
呼目前在試穿衣服的客人。
我最後拿到衣服走人時近 20:45,整個過程超過 20 分,我一直想叫女店來,說
我決定退錢。她一直待在另位試穿的客人旁,我不想當著別人面叫她來退錢,總
覺要是害她那筆生意也做不成,自己會難過。等到我拿了衣服,一路上了捷運,回
到家…沈澱一番後細細想來,終於清楚自己真正的心底,我是該當場取消,這一
路氣來,實在是自己在嘔自己…
六、備註:
我有多氣呢,我花了遠遠遠遠超過 20 分鐘的時間,po 上這次經驗。要 po 前
也忍不住懷疑,這會不會是太小的一件事兒,我小題大做了 ? 直到看了不少受
氣文,才體認到,大家要的只是那一份尊重。而我也只是一般人,像在『導盲犬』
一文中那樣的,原 po 當那第一時間,仍進去餐廳坐下,沒有斷然決定離開 (我
是沒有斷然決定要求退款)~~我可以自己貼金說是:不在衝動下做決定;當然,
說反應慢我也認 !
註: 該文中原 po 當時沒立刻離開,原因較為複雜,還有考量到朋友的立場。
這兒略去
註二:店家沒有嚐試任何安撫,任何誠意的道歉、解釋;我其實好講話,誠懇的
表示疏失,其實可以是個能接受的局面哪。這種員工是怎麼訓練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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