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高雄 點精品婚紗

看板Anti-ramp作者 (貓女)時間15年前 (2008/10/06 00:46), 編輯推噓5(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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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五福路上靠雄女 點精品婚紗 一、店名: 點精品婚紗店 二、地點: 高雄新光三越的婚紗展覽上,有他們的攤子;而不是在他們的店面發生的 三、時間: 2008/10/5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強迫下訂無法退訂金(我先付兩百應付他了事) 後來門市也看到我被男友打來的電話罵到臭頭才讓我退單 兩百無法退回。要我再加錢換安瓶被我拒絕 跟同學當初的包套比,也沒有比較便宜反而還貴!! 五、事實經過: 今天是一個人去看婚紗(男友今天工作需要必須值班),就由我一個人去看婚紗展 被隨機分配到他們的攤子,當下我就很想走人...但是想想婚期也快到了 所以就留下來聽他們的包套方案,他還叫我要保證所有方案都不公開咧... 他的方案是這樣:20張18吋的照片,再多一張放大的30吋照片以及10吋照片兩張 拍照五個造型,歸寧三套,結婚兩套訂婚一套 那歸寧結婚訂婚的妝分別是四千五 四千 四千五 但是他算我每次都一千八 基本的車彩那些也都有,還有黃金結婚證書以及隨身本一本;伴娘服一套免費 (隨身本還是我以自己拍藝術照的經驗跟他談的,伴娘服可以不用) 喜帖一百張(我覺得設計得很糟糕,根本不想發放給親友) 謝卡四百張(小張的)加上50張大張謝卡 從一體成型的升級為PVC材質的相本價差說是八千,再從18吋升級到20吋又價差八千 是三萬九千八 又跟我說PVC質感多好啦,說那是五萬塊的東西人家也會相信 還說會送簽名綢,我就說那不是本來就會送嗎? 門市的臉就有點難看了... 又說對面攤子的婚紗店有人訂了六萬六的婚紗,太貴了... 他看我不太願意又說把組數改掉,改成18吋的20組 其它內容不變要三萬兩千八 要我簽合約,我已經再三聲明要等我男友來看 (我本來就打算今天先來看一下蒐集資訊) 我男友覺得喜歡再說,對方說如果帶去店面看要貴一萬硬要我當場決定 我說,其實婚紗展應該還會有其他檔次啊;真的要下訂也不急於這一次吧 真的喜歡會自己去你們店裡面看其他作品下訂啊... 況且男友不在身邊 只有我看到他沒看到,要我下訂我會被罵... 當場對方就寫了一堆再契約上要我簽名...而且要我當場付兩萬... 刷卡付現都行...沒卡刷就當場領錢出來... 我就說身上沒錢 只有兩百(我當場從口袋掏了兩百出來),也沒帶提款卡出來 剩下的現金都在家裡面,家中距離會場很遠...還要我回會場繳錢喔! 訂金從兩萬下殺到一萬 五千 三千 一千...硬要我留資料下來... 本來是要我跟我男友的資料都留。但我說留我的就好了... 於是被強迫下訂,但是他說退單不能退回訂金兩百 可轉換期他東西 我說,我今天不想訂;男友知道了會生氣 竟然我被他們說是沒出息,婚紗這種事情都是女生決定的;男生都不管的... 還說我執著於價錢的話就算到明年底還是找不到婚紗店下訂... 結果我男友打來知道我沒有經過他的同意把我臭罵一頓以後叫我一定要退單 於是也不用再多說甚麼。我跟門市說;你也看到剛剛我男友打來 也聽到他大罵我了。我要退單 兩百不能退就算了 他就說要幫我保留,我說不可能;我男友既然叫我退掉的話 他更不可能要我保留單子,門市叫我再多加三百換安瓶回去;我也拒絕 好不容易那個小姐才把那張強迫下訂的單子給作廢了... 因為我叫他在單子上面寫退單就作廢...不要再聯絡我... 於是我就離開了該家婚紗店的攤子...氣到炸!! 感覺莫名其妙的被搶劫兩百塊...又拿不回來... 六、備註: 非常婚禮網站也有人反推這家... 有興趣的可上該網站自行查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71.114 ※ 編輯: tivo 來自: 124.8.171.114 (10/06 01:12)

10/06 08:12, , 1F
印象中展場屬於七天內可退錢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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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8:24, , 2F
它們的契約寫不可退錢,也沒把契約給我..因為我在壓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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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8:25, , 3F
直接跟他說我要退單了..我跟他說要退錢他就叫我加錢換安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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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15:28, , 4F
婚紗展的慣用技倆:折扣優惠只有展覽現場,不下訂改天會變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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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16:31, , 5F
硬要妳簽約的時候態度應該強硬點不然就當場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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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1:43, , 6F
對呀 知道會被罵 還掏出兩百元 都已經付了訂金 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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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1:43, , 7F
不能退訂今吧 應該在付錢前態度強硬點
10/06 21:43, 7F

10/06 22:16, , 8F
她已經要另一個小姐盯著我去領錢了...我沒辦法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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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2:16, , 9F
而且已經表態的非常明顯不願意了還強迫下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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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3:56, , 10F
這樣你可以要叫警察了…妨礙人身自由…
10/06 23:56, 10F

10/07 01:07, , 11F
原PO臉皮太薄,不敢跟他們撕破臉,兩百塊當作繳學費吧,以後記
10/07 01:07, 11F

10/07 01:07, , 12F
得~~不喜歡就不要掏錢,店家拿你沒轍,也告不了你
10/07 01:07, 12F

10/07 22:47, , 13F
200塊還好吧,又不是2萬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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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8:14, , 14F
那下次要看婚紗的時候麻煩樓上陪我跟我男友一起去殺價 謝謝
10/08 08:14, 14F

10/08 17:51, , 15F
她們不是想要妳回家拿錢? 就用這個當藉口溜呀
10/08 17:51, 15F
文章代碼(AID): #18wEzvjX (Anti-ra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