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台灣 SONY案件 所有事實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goldlife (Lan)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SONY案件 所有事實
時間: Fri Dec 28 16:20:49 2007
網誌好讀版
http://www.wretch.cc/blog/goldlife&article_id=7109971
12/27星期四早上 我很勇敢的在友人陪同下,前往了「公平交易委員會 」,希望這個隸屬於行政院更大的機構可以對sony開罰,最低底下是5萬往上跳(他們說的),
但是要排到半年之後才會開始處理,公交也告訴我通常拖成這樣,業者就會耍賴,或是做什麼手腳之類的,總而言之就是,經過半年之後,這種大公司就變成無賴。
「Sony的話更不用說了」這是我自己說的….。
12/27下午,我就直接前往sony總公司,免的她們一值不見面、不回電,這兩個月就是這樣來的,從10/18之後sony就是一值耍賴,不回電,我寄存證信函給她們,她們也完全不鳥我,經歷第二次申訴,業者才在12/21才出現在消保會。其中的電話都沒有回覆給給我,我在打去,還找個小職員來跟我說,她們主管不在,好笑的事情是,沒有一次在,也沒有一次回覆。
同日,我準備了錄音機…,錄下了sony反反覆覆的態度,還有要我簽訂保密條款,以及要我封鎖對外消息的錄音資料,總長60分鐘左右。最好笑的是,這個玩法弄法的人,據我調查他不是客服出身,而是法律出身,也許注意到我有備而來,他的說辭不同了。12/26日他告知我,他已經告知日本公司給我做退換貨處理,12/27他告知我,完全與日本總公司沒有關係,然後還一再強調他12/26是說台灣公司,實在太好笑了,但是我的錄音裡面卻有著他說著,所有東西都必須經過日本總公司等等…的話,在這裡不再訴說。我相信現在的她們,也正看著我的文章,然後準備如何反擊。
12/27那位先生說,他對我態度很好,我實在覺得可笑。還一再強調自己公司的態度是把客戶擺第一的意思。但是從10/18-12/27日這位先生不斷做我人身攻擊,從頭到尾都說著,物品可能是由某某小姐操作上問題,而且不是一次強調,在這之間,我做了無數的辯解,說著自己完全沒使用過,哪來的環境跟操作問題,他還敢說出她們的態度?她們的態度就是,兩個月不回覆我電話,還有對我說著她們就是主管、叫我少跟她們講法律這種態度,然後還要我把態度跟機器分開來談,但是說什麼分開談,卻從來沒有對於她們的態度做出該有的回覆。然後再跟我說著,今天他們公司權
益在哪?誰來吸收這台機子?
12/27日我也強調要她們公開道歉,還給消費者一個公道,我想這是最基本的。
同日我打給消保官,詢問能夠對sony採取任何法律途徑之類,消保要我就接受那台機子,因為要再打法律,今天機子已經在那邊是好的,我沒卓力點,而且還要做出很多舉證問題,還要花上大筆金錢。12/27日我要求sony對於她們之前所有態度,做出所有賠償,告知他們今天不是一個機子的問題了,而是她們連一個最基本態度都不肯還給消費者,還敢在廣告中打著「品質第一」,我敢說這個品質,她們不論是態度,或是物品,都沒有所謂的品質而言。今天我拿到的東西是有瑕疵的,她們不願相信消費者,我也不知道她們之間搞了什麼鬼,對於她們的態度,也並沒有個交代,됊N好像今天有人叫你去死,還有罵你一堆粗話之類,事後沒個交代你會接受嗎?
更何況我當初已經告知他們以民法第359條告知SONY「商品若有瑕疵,消費者可請求解除契約,換貨或退貨」,SONY則以「你認為有瑕疵,我們認為沒有」回覆,並吆喝我「少跟他談法律,他聽不懂,它就是主管,我還想要怎樣」,然後事後打去只找個小職員來搪塞不予回覆。
當初10/18拿去,還告訴我二日內會幫我處理,沒想到這個二日變成兩個月。Sony在12/27還敢說隔日有打給我,太好笑了,我每天打每天打,她們就給我一值拖,直到10/24要我領回好的機子。
我當初訴求我是新機,未使用過,堅持不修,堅持換新,然後他們再也不處理。
10/28日就是今日星期五,sony來電,我一值想相信,她們會為她們的態度做出處理,畢竟經歷我兩個月給她們電話,還自己走訪sony總公司,來電的先生告訴我,不會再做出任何處理,一切交由公交處理,我告知他們「今天我花了錢,既沒有機子,沒有賠償,也看不見她們態度,難道你們不需要為你們這樣的行為,做出任何負責任的行為嗎?現在竟然跟我說全部交由公交處理」這不是詐欺取財是什麼?
拖了我那麼久時間,sony那位代表曾經表示,是我自己不去拿,但是我想請問,當初是我一值聯絡她們,我寫信,我打電話,她們都沒有回覆,單就這個態度而已,她們敢說是立場不同…?如同公交委員會告訴我的,sony就是打算當無賴了,所以才會說全部交給公交處理吧!擺明吃死我們消費者,看看再拖個半年,消費者還有沒有時間、還願意付出大筆金錢嗎?
如大家所說,10/27談判時,告知我sony告知我,有先例,也就是大家所說的有人被搓湯圓搓掉了。但是今天我只是要sony還給消費者一個最基本的態度。他還敢大言不慚跟我說她們態度很好?
10/27.10/28 我一值與媒體保持聯繫,我敢說我們曾經相信的水果日報、xx週刊,並不是什麼主持公道的團體,只是看新聞性大不大、她們不斷的告知我,今天機子在那邊是好的,沒辦法再做任何處理,我覺得好笑的事情是,這段錄音我到底錄了要幹麻?我一直詢問媒體,沒辦法把sony這樣惡劣的態度報導出來嗎?這是事實阿!我相信sony曾經說過這樣的話,她們也不敢否認,但是媒體們總要我回到一個原始點,那現在機子我又沒拿回來,在那邊又好了,媒體哪有抨擊點可以打他們?
我心想,為什麼這樣的態度 不能報導出來,所有曾經受過sony傷害的消費者,就是因為這個無法界定了論點,因為sony永遠說自己品質是最好,永遠是消費者的錯誤,然後不給更換、更新,但是態度卻是一就這樣對待消費者。但是照媒體說的話,是不是sony就可以因此一值囂張下去,那我想消費者的聲音永遠沒辦法被聽見!因為sony永遠不會承認自己的錯誤。媒體說沒辦法幫我報導了。
10/28我聽起來很刺耳,我一值希望曾經為sony受害的消費者,能夠拿回公道,還給這個市場、還給消費者一個最基本的態度,這是事實,不該被報導嗎?
什麼叫做沒辦法報導?重點是肯不肯做,如果這樣沒辦法報導,那我想sony受害者會一值一值得出現。Sony的態度是理所當然嗎?態度就要跟機子分開談嗎?
媒體請我經由法律途徑,自己去處理,我赫然覺得好笑,我自己知道,我沒有那麼多的時間與金錢去跟大公司打法律,我看了一下媒體的網頁,上面寫著「你覺得委屈嗎、你覺得不公平嗎?你想討回公道嗎?」但是這是媒體給我的回應。
我才發現,法律沒有用;媒體也沒有什麼用;最重要的不過是與論的力量給了她們壓力。Sony一值在看這個版的討論、水果也一值在看,告知我輿論的壓力,12/28我突然哭了,在接到sony這樣的回答「那我們就交由公平會處理」我一值心想,這就是她們所為她們一值很為自己消費者著想?而我還多次告知「你們不該還給消費者最基本的態度嗎?我今天付了錢、沒機子、沒態度、沒補償、還多次受到你們傷害,浪費我多少時間、花費我多少該工作的時間?」業者還敢說「你自己不要那台機子的
」,這樣的態度,我一值很難相信,堂堂一個大sony是這樣對待他們的消費者。然後同日我跟媒體的通話,媒體對我不斷的責怪,好像是我自己不拿回機子,還有我一開始就該趕快把機子拿回來這種馬後炮的話。我說:「難道你們沒辦法給sony任何的教訓或做出處理嗎?我希望大家的聲音能夠被聽見」媒體當初,一值要我給她們獨家,現在呢?要我直接把之前那台壞機子取回來就好了。
12/28 我很難過的哭了,已經不是一兩句委屈可以交代這一切,在這之前,雖然好幾次我很想哭,在我從消保會走出來的時候,我偷偷擦了眼淚,我告訴自己要奮戰到底,我告訴自己要很勇敢,把這樣的聲音傳達出來。我做的努力,還有付出很多額外的錢,絕對不只那台2280的機子,我覺得自己輸了,一想到這樣濫的公司以後還要在廣告上打著「品質第一」,一想到以後會有更多的受害者,我就覺得難過,畢竟她們是用這樣的態度,來對待消費者。我傷心這樣的媒體、這樣的法律、還有這樣無恥的公司,哭了很久無法自我,我以為這樣的聲音會被聽見。
然後我一值沒有想要利用大家,我一值希望這樣無恥的公司,是需要為所有的消費者做出交代,也希望不要再有什麼受害者,不然我不會一值努力到今天。
花的錢不說,時間不說,受到的羞辱不說,這樣的聲音卻沒有辦法傳達出來。
走到今天......... 我才知道所謂的小蝦米對上大鯨魚的意義,但就我個人力量並不能為大家伸張什麼。本來晚上想去看電影,哭成這樣都不知道怎麼去?
這樣無恥的公司,到底為何能繼續在社會上立足。
這樣無恥的公司是為什麼能夠繼續大言不慚打著「品質第一」
這樣的媒體,到底能為人民帶來什麼?不是就是要為人民討公道嗎?
今天我看不見法律!看不見媒體的公道!看見的是,消費者永遠只能站在受害的一方。
今天就算輸了,我還是想把這樣的事實告訴大家,雖然有媒體要我不要寫,但是這樣的事實不該說出來嗎?不該報導嗎?
這就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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