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葛羅里訂書的問題 QQ"

看板Anti-ramp作者 (聰明伶俐)時間18年前 (2006/08/04 22:5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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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些意見 給原po大參考 ※ 引述《suye (風靈)》之銘言: : 現在才發現這個版很多人討論過這問題..太晚看到 悔恨!!! >"< : 有在生活法律版問過...但想麻煩大家能給我更多意見 故po到這問一下 ^^" : 去年(94/9/21)在校園簽下訂單 付了1000元當訂金....那時已20歲 ^^^^^^^^^^^^^^^ 請問這是推銷員進入校園裡面推銷嗎 還是有在校園辦書展之類的活動 假定是推銷的情形 那可能有消保法特種買賣規定能主張 : 約明年(96/3/1)左右..那時拿書 不過在取書的同時會叫你付頭期款 ^^^^^^^^^^^^^^^^^^^^^^^^^^^^^^^^^^^^^^^ 訂購單上面的內容應該有送書的日期 不曉得原po大的訂購單上面有沒有寫著 96年3月1日送書 至於送的地方單子上面應該有註明 如果上面只有寫3月1日送書 卻沒有註明是96年 這樣也許會有爭議 不過好在葛公司還沒有寄書來:P : (由於他們小姐弄錯 這年初就打來說要送書繳款什麼的 我才知道) : 過那麼久 愈來愈覺得金額太大 非我能力所能負擔 而想退訂 : (雖然他給的價錢..已是比一般人低很多很多 但還是太重啦!!) →原po大的心聲正是訪問買賣對消費者最不利的地方 即使有七天猶豫期間 可能都還無法讓消費者體會商品到底是不是自己所需要或是價格是否能負擔的 等到每個月要付$$時才發覺很痛卻往往沒什麼救濟管道 : 打去消基會問了二次 都說我過了七天沒辦法了 不然就是寄存證信函去 : 寄去能做什麼 @@?? : 打去消保會 消保會則說...依消保法第十九條是"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 : 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 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 : 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 是指"收受商品後七日內" 說我還沒收到也許能退 : 要我打去和業者溝通 不然就是寄存證信函去 : 打給當時的那個業務員...他說我過那麼久是不可能退了 還說可以給我更低價 : 從37XXX變成31XXX 還可以找他簽過訂單 : 因為他是主管級的人(從主任變副理了 = =) 說多少價錢都算 : 而且他還記得我...因為我的訂單拖很久........... : 沒有惡言相向 但就是不給我退 還搬出一堆理由 QQ : 打給業者...心裡也知道不可能讓我退的啊..@@ →所以了解業者的立場之後 也許要對他們的說詞持一些保留態度 畢竟業者的利益與消費者的利益是對立的(就原po大的情形來說) : 我的問題是...我現在能退訂嗎?? : 還是要到明年收書那時退訂??--------------------------------1 : 若寄存證信函...附本是要寄消基會還是消保會才好?? : 我住桃園 但大部份都在台南讀書很少回家... : 是不是要回台南時再以那裡的地址寄出去比較好(附本要寄到哪裡的單位?)------2 : 麻煩大家能給點意見 感激不盡!!! QQ 提供一些小意見 有不正確的地方或是與事實不符之處還請各位大大指正 1.消保法第19條規定說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 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而原po大第一個問題正是(1)可否退訂(解除契約)? (2)可否「現在」解除契約? 根據消保法第19條之規定還沒有過7日的猶豫期間 應該說連猶豫期間都還沒開始 因為商品尚未收受 所以解除契約的權利還沒有消滅 自然是可以解約 至於可否現在解除契約 消保法施行細則第18條則規定說 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前,亦得依本法第19條第1項規定, 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所以原po大可以寄存證信函過去表示要解除買賣契約 不必等到明年才主張 2.傾向是存證信函要如何寫的問題 記憶中本版精華區有存證信函範本可以參考 (1)寄件人地址寫現在住的地方就可以了 或是寫戶籍地址 這沒有關係 如果葛公司有回覆什麼的他會寄到你寫的地址 所以寫自己能收信的地址 我以前有寄存證信函給葛公司解約 不過他沒有回覆我就是了 而契約是當您寄存證信函給葛公司 郵差送達到葛公司 契約就解除了 他反對也沒有用 所以什麼回覆都沒收到也沒關係 (2)假設明年有收到葛公司的商品跟寄款單 不要去匯款 (3)我自己是在寄出存證信函時 也有電話聯繫 這樣葛公司就不會硬寄東西過來 (4)副本不寄也沒關係 存證信函是您寫的正本寄給對方(也就是收件人) 而郵局會留影本存著 並且自己也會有一份影本 也就是至少會有三份 如果您要寄副本給消基會或消保會都可以 那就要多一份影本 節省一下原po的時間 如果存證信函寫好後自己要先去影印(郵局不幫印...) 然後他會在正本跟影本都蓋郵局的章來證明 (5)存證信函的內容可以參考精華區或是各位大大 有關金額的部分要記得寫 國字的壹貳參... 其他的數字寫一二三就可以了...(其實這好像沒什麼關係=.=) 以上給原po大參考一下 還有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 就是您付的訂金除非是親自去他們公司拿 不然他們不會主動寄回...這是我覺得葛公司很ooxx的地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48.171 ※ 編輯: kilid 來自: 59.121.148.171 (08/05 00:42)

08/05 00:51, , 1F
謝謝大大給的意見 非常感謝 ^^
08/05 00:5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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