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Nikon2100在旭耀送修 事件
※ 引述《hahano (hahano)》之銘言:
: : 1.旭耀仍需負責,因為犯罪當下,阿狗先生為旭耀之員工,其違法非處理個人的事務,
: : 而是處理公司之業務,所以,公司明知而容許其犯罪行為,便產生刑事或民事責任
: : 若旭耀主張他們不知情,需負舉證責任
: 其實你先確定一下他是不是犯罪行為吧
: 如果這個阿狗先生簽的是自己的名字,而送修廠商看到只要有簽就拿去修
: 與其說這是所謂的刑法的偽造私文書
: 不如說這其實是民法的違法無因管理
: (如果又牽涉到冒名所有人的話,那也要看TITLE是不是夠明顯,有冒名的事情)
: : 2.代理廠商(祥光)也有疏失,因為他明知簽名的人跟所有人不一致還進行維修。
: : 如果他們聲稱不知情,則旭耀有可能會產生隱瞞物品所有人資料給維修廠的責任
: : (這點有沒有違法,我不是很清楚,因為我只是大學時修過法律輔系,
: : 其實法律並不是很專精,還請有這方面知識的人指正。*^^*)
: 他們也不用聲稱不知情,你先去確定他們有沒有義務一定是要兩張名字都一樣
: 才能進行維修(是否常常有A拿東西去修,B簽名修繕,因為AB有關係)
: 如果不是,他們就沒有承擔責任的必要
: 甚至你說的隱瞞情勢,也是要你自己去舉證的
: : 其實,我也應該修正之前的說法
: : 如果物品"明顯"是人為損壞的話,應該就不會(也不好意思)再主張是自然損害啦~
: : 送修電子產品,一剛開始會聲稱非人為疏失,應該是人之常情吧~
: "電池蓋的卡榫"壞掉,是人為損害的可能應該相當高-____-
每個客人人都想省,所以說謊。
每個店家都討厭說謊,所以整他。
環環相扣。
不要拿人之常情四個字來把一個奧客給善良化
一個好顧客應該說明真相,並與店家溝通。
一個良好的消費態度,是給店家賺應該賺的,而不是盡期所能的凹
顧客怎麼凹,店家就怎麼黑你,相輔相成。
原PO根本就不懂法律吧,他是以他顧客的心態來揣測規矩
用他的說法來推卸責任
把每個步驟拿來審,會發現除了"代簽"以外,其他根本都無法涉罪。
: : 我想,就算他們發現這是人為疏失的損害,他們還是會這樣處理吧(我是說代簽行為)
: : 至於旭耀白痴不白痴,
: : 我不會這樣想,倒不如說,之前的消費者沒有向他們要求這部分,
: : 所以他們已經很習慣將消費者當白痴了
黑店很多,好店也不少
不過好店還是會看客人而給不同態度。
我開店對客人都是像朋友一樣,客人對我好我就對他好
客人對我澳,我還是會微笑,可是死都不會給他做服務。
之前遇到自稱是YAHXX員工的澳客,開玩笑說如果不給他殺價就坎我ID
雖然白吃想也知道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心中就是他媽的不爽
當YAHXX員工就囂張喔? 好,沒關係。
後來她們在來我也沒給好臉色看,她們定的東西我也是裝忘
(反正是你急,到最後你不爽不買,拎北也沒虧)
最後她們當然是很不爽啦,還當著老闆的面說我壞話,
又說要到網路上去批評我們這間店,除非我打折
(案陰陽,老實說我從來沒看過有人在網路上批評我們店,有說話也都是推薦)
我還微笑的用誇張語氣請他"沒關係就盡量去講"
如果你是客人被店家這樣對待,也會很不爽吧
我的態度很像惡質店家? 我自認我真的不惡質
有些客人來買東西還會請我喝飲料,甚至買東西很阿沙力我都會打折
她們下次回來晃,就算不買東西大家也是可以聊的很開心。
但遇到78的客人,我也是"不整你我不會爽"的那一型。
雖然被老闆唸了(作服務業答應客人的事情就要做到,這是誠信)
不過我還是很爽。
我的結論是: 店家會看人而給予不同態度
就我的經驗啦,我覺得原PO遇到的根本就是故意整他
整個流程超級散漫拖延隨便弄,擺明了就是看原PO不爽
店家有店家的立場,如果遇到打死也要說謊的人
整起客人來當然也很夠看。
: 雖然我也覺得黑店很多
: 可是你是不是下意識的把所有的店都當黑店了
: 常常看到同學朋友處理電子產品,還沒有看過有經銷商的員工自己簽名
: 替顧客送修的(曾經有朋友送修NOTE BOOK,結果硬碟被格式化資料全毀)
: 因為誰簽名就誰負責,不適法的無因管理,管理人自負管理費用
: 所以其實結果跟你所爭取的是一樣的
: 而且我想一般人跟你一樣的狀況,應該都是不會付錢的
: 一開始你跟店家凹,人之常情
: 之後你跟店家主張,難免要兇一點(就是俗稱的以刑逼民)
我有在消費者版發表一篇文章,我覺得你可以看看。
好店家是絕對吃軟不吃硬(自認對的起良心做事,你澳? 不缺你這客人吃飯)
濫店家別說是軟硬不吃,還會對你做出傷害行為(請爬文)
為什麼對待店家一定要兇呢? 我實在是不懂這種心態
客氣跟尊重,才是上策吧。
: 可是我是覺得唸法律,除了保護自己的權利(黑店實在太多了)
: 多少也是要審視一下自己的行為是否合乎節度
: 這可能才是學習法律的真意(不過其實並沒有人這樣想吧XD)
: 詐欺那個,應該是很難成立的,原PO也許有欺騙行為,但是有沒有達到刑法詐欺罪的
: 罪質,也沒有施行詐欺手段
詐欺是須以欺騙而得到利益
欺騙是沒有詐欺罪
但他欺騙了店家,而得到新的蓋子(利益),付費又要哇哇叫
這算不算詐欺? 其實很難定奪,由於之間沒有正式契約與證明(維修單?呵 夠了)
我想詐欺還是不太可能成立吧,原PO最後有付那1400嗎?
: 至於偽造私文書那個,經過P兄標明,也讓我有些疑惑起來,旭曜的員工到底有沒有冒
: 用原po的簽名,如果有,不論是不是有意圖想要亂賺原po的維修費,都已經構成偽造私
: 文書,原po說得一點也沒錯.
如果是這樣,代簽的要負責。
不過我覺得奇怪,原PO應該有填寫單子吧? 有寫名字嗎? 自己寫的嗎?
你到底是根本沒寫還是忘記拿單子呢?
忘記拿單子,那上面有要簽名的地方應該都簽了啊
如果根本沒寫名字,送修人根本不認識你,又怎麼以你的名字代簽呢?
語焉不詳,原PO沒說清楚是因為心虛還是覺得這不重要呢。
(不好意思我HERO看太多:P)
關於維修費用,店家有先告知也許要維修費用(這是重點)
並不是說絕對不用然後後來跟顧客索取費用哦。(完全無詐欺責任)
只是也說明若有要索取維修費用,會先說
只是他沒有先說就拿去修
這是疏忽,但絕對構不上詐欺
後來的讀卡機也絕對跟封口費扯不上關係,讀卡機=封口費?
那最多是店家疏忽不週的賠禮!
就像我去王品吃牛排,結果我很不爽的在顧客滿意書上大罵特罵
經理會登門拜訪送紅酒的道理一樣!! 封口? 誰想的詞啊,屌!
: 可是如果沒有,他只是簽他自己的名字,結果祥光看到就拿去修了,你卻說他是偽造私
: 文書,這是不是太過分了?即使是過失(誤認為構成偽造私文書),也侵害了商家的商譽
: ,是不是要負起過失侵權行為的責任?(毀謗是否成立也可以討論?)
偽造私文書?= =?
經銷商跟維修商的送修單子,是經銷商跟維修商之間的證明
甚至也只能算是"簽收單"
(請原PO了解過程再來研究其犯罪可行性,胡亂栽根本是影響視聽)
就算手機是客戶的,那也跟客戶毫無關聯,除非客戶有在該單上也簽名才有關聯。
(不過有簽名的話也代表客戶同意啊...所以根本矛盾嘛)
: 不過這樣搞下去,大家好像都把刑法無限上綱...
: 以上只是個人想法
幾篇文章看下來,黑店版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原意不是要告知大家哪間是黑店嗎? 要請大家多家注意嗎
什麼時候黑店板被一些自以為花錢是大爺的人佔據了啊。
自己明明有過錯,卻把後續所有發生的不滿都丟給店家
店家固然有問題,但是一開始顧客很客氣把所有事情說好談好,還會發生嗎?
如果顧客完全沒錯,店家卻枉顧客戶利益來牟利
那才是黑店版應該探討的範圍吧
怎麼現在只要對店家不爽的人,也不用檢討自己澳不澳
就一昧的去針對店家的缺失,講的好像店家對不起你一樣
自己的缺失呢???????貪小便宜讓店家不爽的心態呢!!!!!!!
整篇原PO文章中不斷強調要隱瞞自己的過錯,盡期所能去凹店家
要跟店家任何動作都必須寫契約
拜託,售後服務是給顧客方便,不是欠顧客的耶
這樣誰敢幫你服務啊?
搞清楚哦,你花錢你是消費者,可是店家也給了你東西與服務
你們是各不相欠的! 消費者比較大並不是因為花錢所以才大喔!
因為消費者是屬於主動類型,會被廣告吸引,比起店家被動類型比較容易在權益上受損
所以會有消基會來保護。
奧客遇上澳店家誰輸誰贏呢? 就看誰的律師強啦
如果是好客遇上澳店家,消基會絕對會給公道
如果是奧客遇上好店家,除了自己去該店鐵門波油漆,不然是沒人理你的
很多人不懂這道理,以為自己受到不好的待遇就說是黑店
這樣的話,黑店板最後只是被淪落為"消費發洩版"罷了.....
我希望黑店板可以回到原始的面貌:
遇到黑店,告知清楚過程與態度,結論,與原PO想分享的省思
才有這個版的意義所在啊...........
...看個例子。
曾經我們作業上漏了某顧客的東西
到了日期所有人都拿到了就他沒拿到
後來他打電話來,我接的,他劈頭就開始罵說為什麼他付了錢東西沒有來
說我們怎麼可以拿了他的錢就不管他死活,根本就是欺騙之類的
[你們怎麼可以這樣騙人呢]他不斷重複這句話
他叫我一定要給他個交代之類的就掛電話了。
他沒拿到東西是事實,但當時我根本不知道他為什麼沒拿到
我只覺得被罵的很委屈,而且我們店根本不可能拿了錢就漠視顧客
一定過程有問題。
我很生氣對方不明就裡的罵我,也很想哭因為認為憑什麼
後來我就跟我老闆說,我們老闆脾氣很好遇到怎樣的顧客都會笑
但是聽了我被這樣罵就很生氣,找了顧客的電話就打過去。
也是劈頭就用很用力的態度說
[你怎麼可以不分是非就對我們店員說這種重話呢?]
[我們當初請你準備給我們的東西您有在期限內準備給我們嗎]
[我們漏了您的東西是我們的不對,可是你自己的問題您有考慮到嗎]
[今天你說我們欺騙我能體解你的感受,可是你沒有弄清楚您的疏忽
就這樣吼我的店員,您的東西是我才能負責的,您吼我的店員作什麼呢?
您甚至連電話也不轉給我,就罵店員指我們欺騙,這樣是對的嗎??]
[這種錯誤發生,我們真的很抱歉,但是在沒弄清楚之前
我覺得我們可以用好好的態度來檢討問題啊,是不是?]
後來證明是該顧客的疏忽,他付了錢卻沒把他該準備的資料給我們
導致其他人都有東西了,就他沒有。後來他回想也才發現是他不對。
顧客在電話中跟老闆道歉了,也說明他沒有惡意,只是沒收到感覺很差
我們老闆最後也很客氣的請他若在遇到任何問題歡迎在打來指教。
後來事情是圓滿解決了。
當然,老闆也是為了讓我心裡舒服,
因為他總給我一個觀念:
顧客有錢好沒錢也好,只要尊重我們,我們就要服務最好
濫顧客愛殺價愛虎濫要耍賴,就不要賣,你讓他去別的店去吵別的老闆:P
店員說錯價格(算比較便宜),我們就是要給什麼價格
因為店裡要為店員說的話負責,店員不須賠償責任,但是要記勞不要再犯
顧客來跟你吵,你不要跟顧客吵,告訴顧客你的想法跟事情經過
好人是會懂的檢討自己過錯,濫人也就不值得你再多費唇舌了,不理他就好。
也許店家沒有要顧客反省的權利
不過很多問題就是在態度不佳的情況下發生
吼我的那個客人,如果我也衝動吼回去,那情況會變怎樣?
兇我顧客就一定有理嗎? 甚至是有理就一定要兇嗎?
雖然老闆也用不滿的態度去回應(誰都不爽被誤會)
但是卻真正願意解決客戶的問題,要求大家都高興的結局
你覺得這樣的老闆是好還是不好?
只單單看見會吼人的老闆,任何顧客都會覺得這間店很濫
但是真正的意義呢?
身為消費者或是店家的你,真的懂嗎??
雖然這些跟黑店版無關,可是我真的很想分享!
店家收你錢,是賣你商品跟服務
店家不收你錢,是看你態度!!
衷心希望每個人都可以遇到好店家
除了多看網路上的資訊以外,也要懂得去了解心裡
[談判] [禮貌] [道理] 都是應該學習的
不想遇到地雷,也可以多看相關書籍
但要有基本的顧客態度,你才會在好店享受到良好的服務。
這絕對不是說嘴而已,這是我身為消費者跟店家的心得。
唉。每次寫這種東西都寫一串,也不知道有沒有人懂,好想罵髒話~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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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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