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好意思~~想問房屋租金的問題~~

看板Anti-ramp作者 (虛)時間21年前 (2003/05/18 02: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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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壓金收超過兩個月就屬違法 我認為你不該付這筆錢 同時應將這個狀況告知房東 避免因不知法而犯法 而且聽起來這個租賃的狀況很複雜 好像是你要去接續前任房客的契約 但我覺得應該是前房客先與房東解除契約 你們再另立新約為佳 這樣雙方都比較有保障 二房東應該是可以簽契約(我不是很確定) 但最好是可以跟大房東先確認過 確定他同意二房東將房間再次分租 並且有簽約與收租金的權力 你只需對二房東負責 而二房東要對大房東負責 把你們每個人的權利義務弄清楚 不然若是二房東捲款跑了 或是有其他糾紛 對你跟大房東都會有損失 相關租屋法律問題我並不算很了解 祇能說有一些基本的概念而已 如果你想要有比較深入的資訊 建議你找崔媽媽基金會 他們有租屋資訊服務(可設定需求尋屋,每筆房屋資料5點=5元) 法律諮詢服務(由義務律師擔任義工排班答覆,較不複雜者工作人員可直接處理) 搬家公司推薦(根據消費者問卷評分,每月更新名單)等... 算是在這方面蠻有經驗的民間組織 我不知道你花了多少時間找房子 但其實現在還沒到畢業換屋旺季 待租的房子不會馬上有人競爭 除非你有時間上的壓力 不然實在沒必要急著付錢 依我以往找房子的經驗 若能花1-2個月找房子 通常都可找到至少3-5個符合條件的房子 真的建議你多比較看看 但若你真的是非君不可 最好先跟崔媽媽那邊詢問一下需要注意的事項 免得不小心吃虧了 祝 尋屋順利 PS.崔媽媽基金會 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72號 (02)2365-8146 www.tmm.org.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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