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942第三次系務會議討論事項
以下僅列出與碩班相關事項,已將本次議程與附件公布於研究室,有問題請再發問。
一、關於九十四學年入學新增一門必修課「論文研究計畫進階討論」相關問題。
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暨九十四學
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課程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
(1)新增碩士班二年級必修課「論文研究計畫進階討論」(2學分),其主要授課內容為
教授學生研究計畫書寫作。
(2)碩士班應修最低畢業學分數不變(28學分)。
(3)本課程自95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始實施(2006年9月),並請胡家瑜副教授開課。該課
原則上每兩年換由另位教師開授。
(4)本課程成績評量以「通過」、「不通過」方式評分。
(5)本辦法適用於94學年度起入學學生。
已經詢問系主任,確定在學生入學後新增必修課並沒有違反規定,否則學校不會
同意。
其次,關於授課老師的問題,有人認為考古與文化一同上課授課老師是否可以負
擔?或是會有由數位老師共同指導?胡家瑜老師的答覆是:如果看過授課大綱應該就
可以瞭解,這堂課並沒有一位老師專門負責授課,而是由學生報告進度,老師的責任
在組織與主持課程進度。所以並不會有無法負擔的問題。
最後也有人提問:為何不在碩二下開課?同樣是胡老師的回答:因為大多數申請
獎學金要求研究計畫幾乎都在年底截止,所以才會在碩二上開課,這也是老師門已經
討論過的問題。
二、關於系館搬遷至水源校區的空間配置圖已經擬出,請見公布在研究室的資料附件。
三、關於研究生在地語言學習與田野研究計畫申請書的書寫問題。
之前大家收到系主任發的電子郵件中附上該申請表,打開後發現需要填寫的項目
相當多,今日的會議中胡老師也提問這件事,經過系主任解釋後,才知道這份表格是
兩種申請案(語言學習與田野研究計畫)的合併申請表,但是今年大家只能選擇一項
申請,所以關於表格後需要說明的計畫內容部分,如果申請語言學習者,可以只挑語
言學習部分書寫,標題上的「或」字其實是個斷句,以第3項為例:「語言學習經驗
或相關研究/文獻評述」,申請語言學習者之需針對「語言學習經驗」作說明即可。
另外,第5項「條列預算項目」部分,可列出的項目與國科會規定相同,包含的
項目如下:文具、耗材、雜項、交通、差旅,請用這些項目申請經費,不需詳列細項
項目如下:文具、耗材、雜項、交通、差旅,請用這些項目申請經費,不需詳列細項
,不過差旅部分尚未確定學生是否可以報,確定後再做說明。申請語言學習者可以編
列學費,不過助教建議不要編書籍費,以免買的書後來被收回圖書館去。
研究生申請的經費,未來核銷將請鈺錠助教協助報帳事宜。
由於這是為期一年的研究經費,其實從年初就撥下來,但是到現在才發到系上,
配合教育部考核的時間,今年十一月必須將預算消耗掉百分之七十五,而十二月必須
關帳,請各位申請這斟酌時間。
系主任鼓勵大家多多申請,故申請截止時間由原訂二十五日延到六月二十六日,
請列印出來並簽名後才送至助教室。
四、由於搬遷系館必須將標本包裝,提醒未來兩三年內會使用到系上標本寫論文的同學先
行跟各自指導老師討論,關於是否先不將這些標本裝箱之相關問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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