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甲骨文告Google 將攤牌
實在很好奇各位身為開發者的感受,應該是最深切的
不曉得各位看完這篇新聞後的心得會是怎樣?
原文網址:http://ppt.cc/zJ6B
原文如下:
甲骨文告Google 將攤牌
(中央社台北16日電)甲骨文(Oracle)緊咬Google的Android作業系統竊取其
智財權即將進入攤牌階段,舊金山聯邦法院本週將首度開庭審理。
據彭博報導,舊金山聯邦法院本週將開庭審理甲骨文指控Google在未經授權下
使用其Java程式語言開發Android軟體,全案今起將開始遴選陪審團。
本案預計審理過程將持續2個月之久,期間甲骨文與Google的執行長艾里森(L-
-arry Ellison)與佩吉(Larry Page),以及兩造雙方與主審法庭指派的侵權賠償
專家將陸續出庭作證。
全球資料庫軟體大廠甲骨文要求的賠償金額高達10億美元,並尋求禁用Android
。目前全球有超過1.5億台裝置搭載Android平台。
甲骨文委任律師波伊斯(David Boies)透過電郵指出:「Google管理層,而且
是相當高的層級,作出決定,蓄意侵犯甲骨文Java相關智財權,與所有其他產業競
爭者數十年來循規蹈距有天壤之別。」
說起波伊斯,可是大有來頭。他曾是美國司法部委任律師,打贏對微軟 (Mic-
-rosoft)反壟斷指控官司,自此聲名大噪,他還曾是2000年美國大選訴訟,副總統
高爾(Al Gore)的代表律師。波伊斯在2010年代表甲骨文,贏得與思愛普 (SAP AG)
高達13億美元的侵權訴訟,但本案判決旋即遭美國法官以賠償金額「未免太多」予
以駁回,訂於6月重新審理本案。
Google否認侵犯甲骨文專利,Android所使用的甲骨文技術應用程式介面(API)
不受版權保護,Google使用部分Java平台是公平合法的。
Google委任律師內斯特(Robert Van Nest)在法院文件中辯稱:「電腦程式語
言是不受版權法保護,甲骨文的API亦然。」
昇陽(Sun Microsystems Inc.)在1990年代中期成功開發Java程式語言,甲骨
文在2010年併購昇陽,取得Java所有權。
Google主要仰賴Android,與蘋果公司競逐手機市場,並降低對傳統網路搜尋廣
告的依賴。Android是全美最熱門的智慧手機作業系統。
另外,甲骨文還指控Google侵犯2項Java專利,根據法庭指派的專家推估,在這
2項專利訴訟上,推估損害賠償金額為280萬美元。
甲骨文2010年提告時,最初指控Google侵犯7項專利,如今只剩下2項專利侵權
指控。(譯者:中央社趙蔚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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