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Google案 北市不上訴

看板Android作者 (samia)時間11年前 (2013/01/28 19:49), 編輯推噓14(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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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obileComm 看板 #1H1cNLGg ] 作者: Lsamia (samia) 看板: MobileComm 標題: [新聞] Google案 北市不上訴 時間: Mon Jan 28 19:49:38 2013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8日電)台北市法務局今天表示,權衡考量消費者最大利益下, 台北市政府決定對Google案判決不提上訴,盼此爭議案件儘速確定。 法務局說,此案緣於市府和Google間對Android付費App依消費者保護法是否應提供7日猶 豫期而發生爭議,台北市政府認為Android平台僅提供15分鐘退費期間,明顯違反消保法 規定,故依法函請Google限期改善,因Google接獲函文後拒不改善,進而提起行政訴訟。 法務局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此爭議判決撤銷原處分,但在判決內明確指出Google的 Android Market平台提供消費者付費下載軟體,應適用消保法第19條提供消費者7日無條 件解約權,違反的約款依消保法屬無效,故政府無命修改條款的必要。 法務局表示,法院判決再次肯認依現行消保法規定,Google所提供的交易應提供7日猶豫 期。 此外,因法院認為定型化契約條款的限制專屬中央權限,且只能由消費者自行提起訴訟主 張無效,故北市府無須介入,法務局對此認定則表示遺憾與尊重。 法務局就權限部分,函詢行政院消保處,經確認這類交易的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考量 全案已有明確管轄機關,對消費者權益保障可獲確保,且法院對消保法第19條的解釋與北 市府立場一致,為免訴訟曠日廢時,決定不對此案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法務局表示,北市府尊重判決結果不再上訴,也希望Google能夠尊重法院判決意見,提供 消費者7日猶豫期間,以消費者權益為重,主動修正違法條款,善盡企業責任。1020128 心得:接下來要變成Google Vs 法院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9.133.13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samia (49.159.133.138), 時間: 01/28/2013 19:49:57

01/28 19:58, , 1F
這件事本來就不關北市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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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58, , 2F
法沒修之前還是不能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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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0:11, , 3F
沒修法GOOGLE就不上架...所以上不上訴差別好像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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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0:14, , 4F
黃色字也只是呼籲~google應該是只會聽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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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0:40, , 5F
就趕快上架 然後法律不要管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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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0:42, , 6F
也不能都不要管吧 不然到時候出事又求償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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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1:12, , 7F
應該不是這樣解釋吧 照上架 但有消費者主張七日的時候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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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1:49, , 8F
法院是說違規的條款無效 並不是說法條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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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1:49, , 9F
要不要修正條款再重新上架是辜狗的問題 不修一樣可以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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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2:27, , 10F
腦包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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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2:58, , 11F
問題是法條不是有問題嗎? 沒打算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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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3:45, , 12F
Google:林北不賣你最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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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1:13, , 13F
沒修法Google付費選項還是不會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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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2:16, , 14F
法條沒有錯好嗎??是牴觸法條的條款直接無效 國文有這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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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2:17, , 15F
第五段已經寫明了 消費者認為不合理可以自行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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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2:19, , 16F
要是你把七天這條法修掉 那你買網拍以後都不能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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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3:11, , 17F
簡單來說以前可以以官逼商要他們遵守七日現在你民眾只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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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如果考量上法院成本恐怕以後很多消費者就只能吞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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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3:14, , 19F
已經有部分廠商直接上法院反制官方要求消保官不得處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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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5:55, , 20F
看了法院判決了! 但我還是覺得只要立院不修法google還是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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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付費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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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7:26, , 22F
不上訴才正常吧… 法院都說你北市府沒權管了 再上訴也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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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7:26, , 23F
繼續被打臉而已 沒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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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7:27, , 24F
不過接下來如果中央不介入的話 可能就是僵持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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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7:41, , 25F
北市府只是錯在沒權罰,沒提供七天鑑賞期依然是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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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7:41, , 26F
違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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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9:45, , 27F
葉狀屍悲憤崩潰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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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0:55, , 28F
怎麼沒人出來抗議GOOGLE這個媒體大怪獸? GOOGLE真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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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2:02, , 29F
我覺得不先看清楚google賣東西規則就下載,載完自己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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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2:03, , 30F
又到處告狀申訴的才是腦殘,購買條約應該中文都寫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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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2:03, , 31F
買之前自己不看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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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3:03, , 32F
輸了還要講成自己贏了,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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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16:36, , 33F
定型化契約違法無效啊 不是寫上去就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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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6:58, , 34F
當然不是寫上去就贏了,但是他有寫,有疑慮就不要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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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6:59, , 35F
硬要買,最後有爭議才來搞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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