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立大學還有需要掛「國立」招牌嗎?
點教育》國立大學還有需要掛「國立」招牌嗎?
諄筆群
2023-01-23 05:50
今臺灣的國立大學眾多,其中許多辦得比不上私立大學!然而多年來國立大學因掛著「國
立」的牌子,標示其「高級」的身分地位,已造成社會觀感的分化與資源獲取的不公。現
在是應該徹底檢討的時候了。
查1974年《私立學校法》初訂時,第五條寫「私立學校之名稱,應明確標示學校之類別、
等級,並冠以私立二字。」這項強迫掛「狗牌」的規定,說得好聽是為便於管理,但在世
界上卻絕無僅有。幸經民間許多抗議與努力,該法終於在1997年全文修正時刪除「並冠以
私立二字」一句,此後私立學校便都是「學校法人」。私立大學的「狗牌」雖然拿掉了,
但國立大學的「國立」這一「羊牌」儘管於法無據,卻依然故我。
且先作一國際考察。世界上的大學共有數萬所,當然良莠不齊。其中有些大學名稱中包含
「National」,但比率甚低。可以大別為六類:
第一類是有國家只有一所國立大學,於是冠以國名,例如太平洋島國薩摩亞就有一所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amoa。
第二類是該國有個國立大學系統;如愛爾蘭國立大學(National University of Ireland
)是個大學系統,其旗下包括四所成員大學和兩所認可大學,各有其校名。
第三類是有些國家雖然有多所國立大學,但只讓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冠以國名,例如新加坡
國立大學(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澳大利亞國立大學(The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馬來西亞國立大學(National University of
Malaysia)、蒙古國立大學(National University of Mongolia)。
第四類是一國家裡所有國立大學都冠以「National」,中華民國與大韓民國就是這樣的例
子。但其中又有區別:中華民國的國立大學都稱為「National Xxxxxx University」,而
大韓民國的國立大學都稱為「Xxxxxx National University」。從名稱看來,顯然中華民
國較重視其「國立」的屬性,而大韓民國則較重視大學本身。
第五類是有其特殊歷史因素,例如日本共有86所國立大學,但其中只有橫濱國立大學(
Yokohama National University)一所的名稱裡有「國立」一詞。俄羅斯也有幾所大學冠
以「National」,例如在莫斯科就有個國立科技大學(National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UST MISIS)。
第六類是有些私立大學以「National」為名(當譯為「國家」或「國民」,不能譯為「國
立」),例如在菲律賓的馬尼拉就有一所National University,美國加州的聖地牙哥也
有一所私立的National University,佛州的邁阿密有一所American National
University。也有需要藉此澄清:美國並沒有國立大學,所以當他們說 「national
universities」時,指的是「全國性大學」,而與「地區性大學」(regional
universities)相區隔。
另外,有些國家行聯邦制,聯邦辦的大學冠以「Federal」字樣,例如瑞士的蘇黎世聯邦
理工大學(Eidgenössische Technische Hochschule Zürich, ETH Zurich)與洛桑聯
邦理工大學(École Polytechnique Fédérale de Lausanne, EPFL)。巴西有里約熱
內盧聯邦大學(Universidade Federal do Rio de Janeiro),但並非所有聯邦辦的大學
都冠以「聯邦」;又在巴西,最有聲望的大學是聖保羅大學(Universidade de São
Paulo),並非聯邦大學。
其他各地的大學,無論是政府立的大學(如中國大陸的北京大學、南京大學、復旦大學。
日本的東京大學、京都大學、……等等),或是全國性的公法人大學(如聯合王國的牛津
大學、劍橋大學、倫敦大學、愛丁堡大學,法國的巴黎大學Université de Paris、義大
利的羅馬大學Sapienza-Università di Roma、荷蘭的萊頓大學Universiteit Leiden、
……等等),其名稱中都沒有「national」這一形容詞。甚至專制的朝鮮人民共和國的國
立大學也都未冠以「國立」之名。
回過頭來看我們自己。首先,據《中華民國憲法》的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中央「立法並
執行」教育制度,省、縣「立法並執行」教育,惟「重要之教育文化事業,得由中央辦理
或補助之。」又據《大學法》第四條,「大學分為國立、直轄市立、縣(市)立(以下簡
稱公立)及私立。」「國立大學……之設立……,由教育部依照教育政策,並審察各地實
際情形核定或調整之。直轄市立、縣(市)立大學之設立……。」
可見,本來國立大學不宜多設,政府應多設地方性的公立大學;又,國家對於「國內私人
經營之教育事業成績優良者」,應「予以獎勵或補助。」然而在臺灣地區,我們竟共設有
45所國立大學,都冠以「國立」之名,難免貽笑國際。這有必要嗎?合適嗎?又合乎法理
嗎?設立這麼多的國立大學,於是每所國立大學都相當「地區化」,與「全國性」的意義
也大相違背。一所大學掛上了「國立」牌就應有「全國性」的樣子,現今卻越來越像是在
「掛羊頭賣狗肉」!
為何我們的教育部堅持要國立大學冠以「國立」牌呢?從好的方面看是有利於該校資源的
取得、墊高其教授在社會上的地位,並裨益其招生。從壞的方面看則是:「國立」就是「
官立」或「中央政府立」的代名詞;冠以「國立」牌可保證這些大學永遠是政府的附隨組
織或公共營造物,而非獨立自主的法人。
冠以「國立」牌的大學有比較優秀嗎?或就此高人一等嗎?從現今許多私立大學力爭上游
,表現得比許多國立大學要好的情況看來,並不然。反而是,國立大學冠以「國立」牌後
,顯得綁手綁腳;在目前我國國際處境艱難的情況下,與世界各國及大陸的學術合作常見
碰壁,不及私立大學來得靈活。
總之,無論是從國際比較、憲法精神、與私立大學公平競爭,以及實務各方面看來,國立
大學掛「國立」牌都是多此一舉。其實平日大家早已習慣其簡稱,不掛「羊牌」又有何妨
?
考慮及國人心理——「羊牌」掛久了後拿下來或會覺得全身不對勁,在此且提出一個前瞻
的規劃給當局參考。若仍執意維持這麼多國立大學,不妨仿照前述愛爾蘭國立大學系統的
做法,將中華民國現有諸國立大學組成數個「大學系統」,在各系統的名稱中保留「國立
」名稱,各系統轄下諸大學則不必再冠以「國立」的名銜。大學系統應各由一理事會監理
,預為未來的「公立大學法人化」及大學合併鋪路,在此不贅。
*作者為諄筆群主筆
https://www.storm.mg/article/4674419?mode=whol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87.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674473593.A.4BB.html
→
01/23 20:48,
1年前
, 1F
01/23 20:48, 1F
→
01/23 20:48,
1年前
, 2F
01/23 20:48, 2F
→
01/23 20:49,
1年前
, 3F
01/23 20:49, 3F
→
01/23 20:49,
1年前
, 4F
01/23 20:49, 4F
→
01/23 20:50,
1年前
, 5F
01/23 20:50, 5F
→
01/23 20:50,
1年前
, 6F
01/23 20:50, 6F
噓
01/23 22:06,
1年前
, 7F
01/23 22:06, 7F
噓
01/23 23:54,
1年前
, 8F
01/23 23:54, 8F
→
01/24 01:53,
1年前
, 9F
01/24 01:53, 9F
→
01/24 02:35,
1年前
, 10F
01/24 02:35, 10F
噓
01/24 12:03,
1年前
, 11F
01/24 12:03, 11F
→
01/24 12:03,
1年前
, 12F
01/24 12:03, 12F
→
01/24 17:15,
1年前
, 13F
01/24 17:15, 13F
→
01/24 17:15,
1年前
, 14F
01/24 17:15, 14F
→
01/24 17:27,
1年前
, 15F
01/24 17:27, 15F
→
01/24 18:50,
1年前
, 16F
01/24 18:50, 16F
→
01/24 18:50,
1年前
, 17F
01/24 18:50, 17F
→
01/24 18:51,
1年前
, 18F
01/24 18:51, 18F
推
01/24 22:06,
1年前
, 19F
01/24 22:06, 19F
→
01/24 22:06,
1年前
, 20F
01/24 22:06, 20F
→
01/24 22:06,
1年前
, 21F
01/24 22:06, 21F
→
01/24 22:39,
1年前
, 22F
01/24 22:39, 22F
→
01/24 22:40,
1年前
, 23F
01/24 22:40, 23F
→
01/24 22:44,
1年前
, 24F
01/24 22:44, 24F
→
01/24 22:45,
1年前
, 25F
01/24 22:45, 25F
→
01/24 22:46,
1年前
, 26F
01/24 22:46, 26F
→
01/24 22:47,
1年前
, 27F
01/24 22:47, 27F
→
01/24 22:47,
1年前
, 28F
01/24 22:47, 28F
→
01/24 22:48,
1年前
, 29F
01/24 22:48, 29F
→
01/24 22:48,
1年前
, 30F
01/24 22:48, 30F
推
01/25 00:04,
1年前
, 31F
01/25 00:04, 31F
→
01/25 00:04,
1年前
, 32F
01/25 00:04, 32F
→
01/25 00:04,
1年前
, 33F
01/25 00:04, 33F
→
01/25 00:04,
1年前
, 34F
01/25 00:04, 34F
→
01/25 00:04,
1年前
, 35F
01/25 00:04, 35F
→
01/25 00:04,
1年前
, 36F
01/25 00:04, 36F
→
01/25 00:04,
1年前
, 37F
01/25 00:04, 37F
→
01/25 00:04,
1年前
, 38F
01/25 00:04, 38F
推
01/25 00:32,
1年前
, 39F
01/25 00:32, 39F
→
01/25 00:42,
1年前
, 40F
01/25 00:42, 40F
→
01/25 00:42,
1年前
, 41F
01/25 00:42, 41F
→
01/25 05:20,
1年前
, 42F
01/25 05:20, 42F
→
01/25 05:20,
1年前
, 43F
01/25 05:20, 43F
→
01/25 05:21,
1年前
, 44F
01/25 05:21, 44F
→
01/25 05:21,
1年前
, 45F
01/25 05:21, 45F
→
01/25 05:22,
1年前
, 46F
01/25 05:22, 46F
→
01/25 05:22,
1年前
, 47F
01/25 05:22, 47F
→
01/25 05:23,
1年前
, 48F
01/25 05:23, 48F
→
01/25 05:23,
1年前
, 49F
01/25 05:23, 49F
→
01/25 05:24,
1年前
, 50F
01/25 05:24, 50F
→
01/25 05:25,
1年前
, 51F
01/25 05:25, 51F
→
01/25 05:26,
1年前
, 52F
01/25 05:26, 52F
→
01/25 05:27,
1年前
, 53F
01/25 05:27, 53F
→
01/25 05:27,
1年前
, 54F
01/25 05:27, 54F
推
01/25 08:05,
1年前
, 55F
01/25 08:05, 55F
→
01/25 08:05,
1年前
, 56F
01/25 08:05, 56F
→
01/25 08:05,
1年前
, 57F
01/25 08:05, 57F
→
01/25 08:05,
1年前
, 58F
01/25 08:05, 58F
推
01/25 08:08,
1年前
, 59F
01/25 08:08, 59F
→
01/25 08:08,
1年前
, 60F
01/25 08:08, 60F
噓
01/25 23:48,
1年前
, 61F
01/25 23:48, 61F
→
01/25 23:49,
1年前
, 62F
01/25 23:49, 62F
→
01/26 22:59,
1年前
, 63F
01/26 22:59, 63F
推
01/28 14:20,
1年前
, 64F
01/28 14:20, 6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