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現行法對不良教師的規範
有迷途與憤憤不平的小羔羊詢問,學生付學費請大學教師
指導學問,怎麼居然大學教師可以任憑己意無法無天不好
好指導,我國難道沒法管了嗎?
(本文已被刪除) [thatyear]
厄,這個實在太小看我國法制了。
首先,學生和大學打契約約定支付若干金錢,請學校提供
場所和設備,以及學有專精的大師來幫自己參悟人生和宇
宙的大道,學校接下這買賣之後,派遣自己已經打契約聘
用,或者貼紅榜新招募來的海內外大師來接下這樁為學生
們專業灌頂開示的工作,承諾以薪資福利若干支付給這些
個大師。倘若事實上大師違反師道專業倫理與規範,浪費
學生時間甚或未以合理的方式指導學生開悟(約定上班指導
時間屢不見人或傳授過時的知識等等),學生當然可以向與
自己有特殊約定的學校要求改進。倘惡劣情況繼續,學生自
得到法院鳴冤控訴學校要求其賠償。另方面,學校當然可以
且應該和自己的大師雇員合理溝通尋求實踐學校對學生約定
的義務。畢竟大師和學校有約要遵守,履行自己從學校取得
薪資福利而應盡的義務。
另外,如果大學大師在履行職業義務過程竟然對學生受法
律保障的一些基本自由權利為不法侵犯,比方說對學生施以
耳光一類的愛之深責之切手段等,學生自可直接到法院鳴冤
控訴大師的暴行,並且一併控訴聘用該大師的大學賠償,因
為該大學未善盡選任監督自己雇員的法定義務。
以上這些法律都很古老,民國十幾年就有了。一直適用到
現在。學生自己不會用,可以花錢聘專家。
此外,大師畢竟是大師,他們傳道授業解惑有特殊法規範
與保護,像是教師法。同時,大學的營運是一種特殊行業,
有專法大學法做管理。中央政府還特設專門的官府教育部來
管理大學和大師們。所以學生自己不想花錢上法院伸冤,也
可以找官府教育部出面做行政管理,向大學乃至大師表達關
心之意。但是當年定大學法這類專法,各大學和大師們的聲
音很大,所以條文嘛...據說是本著大學自治的精神制定。畢
竟大學的大師們是老師中的老師,很特別的。
總之,沒法管理大學和大師們是不可能的。但是學生要引用
法律和法規對抗不良大師,就算聘有法律專家幫助,本來也是
比較困難的。大師對學生有強勢的地位,這點舉世皆然,目前
似乎也只有紅色中國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有例外。
具體言,學生是尋求大師開悟,也就是自己還沒開悟。可是學
生要指控大師沒有善盡師道標準指導開悟,這意味著學生必須具
體指出大師引領自己開悟的各種言行,有某些偏離正規開悟之道
之處。厄,不覺得有點詭異嗎? 沒開悟的人去指責已開悟的人傳
授開悟之道的方法或內容有問題? 除非是明顯到一般人都覺得有
鬼的地步,就算是法官還是官府的人也難以判別到底大師於開悟
學生過程的毛病是真是假。於是,關鍵就是,學生要有開悟之道
中的其他大師幫忙指證,也就是所謂的專家證人。
簡單說,學生、法官、和官府,對於大學開悟之道都是外行,
要指責專家不法,還是得有專業的出手幫忙"清理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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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58.1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542856899.A.0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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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用詞確實不嚴謹,但原意是指一般而言,學生(碩或博)與自己導師有學術
見解的爭執時,即便他們所處的系所的教授,也不必然對系爭學術議題有足夠的
專業知識去了解何者較為正確。比如都是醫學系,內科和外科專業有別,外科裡
面,鑽研腹腔手術者和比如斷肢再植手術者,彼此恐怕也難對他方所處專業議題
的爭議做出合適的判斷。畢竟學術有專科,專科之下又有次專科等等。
甚至光就本版網眾發文和推註文內容即可見到,理工科和文法科這種大領域的粗分
下,就有各種學術文化的不同。是而不是法官有法學碩士乃至博士學位就必然能對
於普遍的學術爭議就能做妥適的裁斷。
別的不說,對於醫療糾紛,法博士法官難道能脫離醫學專家證人而獨立分辨本案
系爭醫學事實的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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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述,本文對用詞沒有很嚴謹,畢竟本文出於半夜三更掃到某網友對於國內
教授對於博後和學生似乎擁有大到可議的生殺予奪之權而發不平之文,於是乃
予簡單快速的回應。但回應之初,原帖即因不明原因被原作撤回,所以只能憑
記憶粗略回應些現行法制基本概念。
此所謂開悟,簡單意指導師令其徒眾了解本學科專業一般的做事習慣,並且對
於徒眾之學位論文研究或負責的研究,指點方向(哪些議題可能有深究價值云云
),以及透過師生對特定議題的討論,釐清徒眾對該議題的疑惑,並於討論過程
展現本師的科學論證技巧與方法等等。從而使徒眾習得於本學科專業做研究的規
矩,以及做學術研究的思維和技巧,從而能有以科學方法獨立找問題與解問題的
能力。
※ 編輯: saltlake (114.44.196.2), 11/23/2018 07: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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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公立大學的教師薪資,由「本薪」和「學術研究費」構成,另方面,教師
工作內容的具體規定呢? 除了授課時數有比較明確的數字,其他項目的明細呢?
今天某公立大學「專任」教師的指導費有明確價碼,其他的工作項目呢? 指導費
這個單項過低,請問其他的項目呢? 有沒有溢價?
比方說教學的鐘點費好了,日間部助教授每小時台幣 735,每周 10小時計,則
此項目月薪估計台幣 735*10*4 = 29400
但是部定助教授最低月薪 310級本薪30325 + 學術研究費40455 = 70780
這數字遠高於純授課鐘點費之加總,請問超出部分拿錢的「對價」是啥?
何況單就本薪就超過純授課鐘點費,另外的「學術研究費」的對價是啥?
這個學術研究費到底是給教授的純薪水還是應該都要花在學術研究上面?
簡單說,真的要追究到底公立大學「專任」教師是否所領薪資與其所提供服務
不對等,至少應該要列出該員「主要提供的服務項目與時數」,然後逐項探究
各單項所對應的「薪資」,最後再才能比較公正地總體評價。
一個專任教員不是只做指導研究生的工作與領取該部分薪資,還有各種工作和
領薪項目,難謂無有此損彼溢之情事。
何況這裡只就薪水討論,其他福利尚未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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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學生出現時,此教授不主動招攬,被彼教授主動招攬而收走的話,
那也只好認了。到底師求生還是生求師還是互求,未有法律和法規強制
,大家自己看市場狀況和自身條件決策與行動。
※ 編輯: saltlake (114.44.245.230), 11/24/2018 13: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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嘆氣,果然需針對這點做更細緻解釋。
所謂大專教員本俸和學術研究費,支付的標的究竟何指必須事先釐清。
本俸支付僅限一般教學還是也包括對碩博士生的指導費,以至於如今表
面上描述的指導費只是在本俸為基礎上的"添頭"?
同理,學術研究費呢? 有否包括對學生的學術指導之費用? 此外,大專
教員申請到政府各部會研究計畫補助,有主持人費。請問這和前揭學術
研究費有否重複支付之嫌? 另外,學術研究費的領取,代表教員需要給予
哪些產出? 每年給出若干篇的學術研究報告或論文嗎? 各部會給的研究補
助要求檢附期中與期末報告,還有各種關鍵指標等的要求,可是教員領取
的學術研究費有哪些成就核對?
大專教師的薪水支付和勞務付出,可以或者說應該探討與檢討的點太多了
,無論如何不是坊間常見的,鐘點費太低,薪水總支付太低,相較於國外
先進高薪國家,我國教員薪水太低云云這種同樣是一個漢堡,為啥我國漢
堡的價位這麼低,這種菜市場買賣豬肉的低端探討。
※ 編輯: saltlake (114.44.245.230), 11/24/2018 15:20:22
另外所謂指導費有付出勞力卻不必然拿到的風險,所以不公平? 市場上
這類契約不能說少。民法除了雇傭契約是單純付出勞力就應該取得全額對
價之外,承攬契約可是有驗收合格才能領全額價金,否則業主有權減價受
領的。對此,我國各部會在研究計畫的驗收與給付方面,那可也有一堆可
以檢討對於驗收和給付過於寬容的。
倘回到契約自由的大原則上,指導費不必然可得到底公平與否,還有更
多細節可以討論。
※ 編輯: saltlake (114.44.245.230), 11/24/2018 15:26:44
比方剛才突然想起來的,餐飲業常見的不甜砍頭,不好吃免錢等等。日常生
活應可見到更多這類賣方對產品或服務的品質擔保之契約。所以單純指出,
大專教師某某服務會有勞務提出卻不一定收到對價的風險,所以不公平。這種
論述太粗糙,太欠缺說服力。
※ 編輯: saltlake (114.44.245.230), 11/24/2018 15: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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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 還是姊妹! 終於等到您啦~~~
答案是知道,而且十分反對不做學術研究的人竟然可以把名目是學術研究費
的錢完全放到口袋裡面!
錢! 大家都喜歡,但是要拿錢要拿得名正言順。所以這所謂的學術研究費等
應該要明確列明領這錢應該支付的對價,也就是付出哪些勞務或做出哪些成
就才能合法領這錢。
本文對此的基本主張簡單明瞭: 金錢的收支必要名實相符
之前我國喧騰一時的國家研究計畫主持人動搖國本案,不就是計畫主持人多
年來習慣獨立自由地憑己意支用國家發給的研究補助金所致?
可話說回來,節點男孩網友,您知道嗎,教學方法與技巧也是需要研究來開
發或改良的。國內不知存否這方面的專門期刊,但是美國確定是有接受稿件
討論與研究高中國中國小等的物理數學等等科目的某些問題的教學方案。
※ 編輯: saltlake (114.44.245.230), 11/24/2018 23:29:39
此外,別以為所有的國小國中高中老師上課時間以外都出去玩或者在家睡覺。
※ 編輯: saltlake (114.44.245.230), 11/24/2018 23: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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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牙醫到底有多爽 <- 醫師也有在戰牙醫的。
本版賢明的諸君很容易聯想到也有西醫戰中醫的。
反正都是指對方如何如何爽賺錢云云。
要當國民教育老師得有一定的教育學分和通過相關考試云云,
有興趣又有規劃的某些碩士生,當年就選擇準備拚這接教師資格而不是
拚博士班。
自己人生的選擇,有些選了以後就沒啥機會改了。
※ 編輯: saltlake (114.44.245.230), 11/25/2018 22: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