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教授不算授權公務員」林昭任案發回更審

看板AfterPhD作者 (南南南)時間11年前 (2013/04/12 14:39), 編輯推噓18(18024)
留言42則, 1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825951.shtml 「教授不算授權公務員」林昭任案發回更審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2013.04.12 01:06 pm 中正大學教授林昭任被控不實核銷研究費,二審被依貪汙重判5年,今天最高法院認定 林昭任受國科會委託研究,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也不具授權公務員身分,不應成立貪污 罪,全案撤銷發回台南高分院進行更審。 中正大學化工系教授林昭任被控向廠商購買10萬元以上的儀器時,請廠商幫忙開立多張 金額10萬元以下不等的發票,讓他以耗材的名義核銷,目的就是規避學校關於採購程序 及財產管理的稽核,貪瀆牟利200多萬元。 林昭任一審重判10年,二審改判5年,一、二審法官認定林昭任的身分是利用補助進行研 究計畫的教授,屬於刑法上的「授權公務員」,因此都依貪汙罪判刑,林昭任不服判決, 上訴最高法院。 檢調去年查出,全國有十幾所大學、近百名教授和研究助理涉嫌浮報挪用研究經費或國科 會補助款,輿論譁然。 林昭任案被視為指標性案件,最高法院開庭期間,律師、檢方曾針對「教授是不是授權公 務員」激烈攻防,林昭任當時還表示自己做錯了,但這是制度上的問題,不應以貪汙治罪 條例起訴。 最高法院今天認定,林昭任是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辦理採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也不具 公務員的身分,僅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問題,判決將全案撤銷發回台南高分院進行更審 。 【中央社╱台北12日電】中正大學教授林昭任被控不實核銷研究費涉貪污。最高法院今天 撤銷發回重審。最高法院認為,林昭任受國科會委託研究,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也不具授 權公務員身分。 彰化地檢署偵辦大學教授不實核銷經費案,今年初起訴10多名教授。包括台北、新北、台 南等地檢署,還有上百名教授被查出買A貨報B帳,或以公款購置與研究無關的物品私用。 學術界認為若全都以貪污論罪,將嚴重打擊學界。 先前特偵組曾發出聲明,指用政府補助進行研究計畫的學者,屬於「授權公務員」,只要 購買與職務無關物品私用,即觸犯貪污罪。法界人士認為,最高法院這次的見解,可望為 這些涉案教授解套,改依刑度較輕的詐欺、偽造文書論處,免陷貪污重罪。 林昭任被控拿公款買儀器,部分金錢卻進到他戶頭且中正大學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簽 約,應依規定核銷經費,林昭任得到學校授權負責研究採購案的審標、驗收,算是授權公 務員。台南高分院先前依貪污罪判他5年。 最高法院日前就授權公務員的爭點召開言詞辯論,今天將全案撤銷。最高法院認為,林昭 任受國科會等單位委託、接受機關補助,就應適用科學技術基本法,排除政府採購法的適 用,林昭任也不具授權公務員身分,不應成立貪污罪,發回台南高分院重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83.171

04/12 14:41, , 1F
南大也同時間轉貼這篇,我剛剛把我轉的刪掉了..:)
04/12 14:41, 1F

04/12 14:42, , 2F
m大很抱歉,沒有注意到,真的是抱歉....
04/12 14:42, 2F

04/12 14:43, , 3F
不知道這算不算就成為法律上的共識了?好像變成是死罪可
04/12 14:43, 3F

04/12 14:43, , 4F
免,活罪難逃..
04/12 14:43, 4F

04/12 14:44, , 5F
南大別客氣,你的排版比較整齊,所以我刪掉我的了..:)
04/12 14:44, 5F

04/12 14:45, , 6F
這真的有夠無聊 錢發下去政府等著看結果就好了 你管人家
04/12 14:45, 6F

04/12 14:46, , 7F
怎麼用
04/12 14:46, 7F
之前法務部還是說要等這個案子結果,才會決定全臺灣七百多位教授,要怎麼處理。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猜測接下來高等法院,大概很難以貪污罪定罪... 假設最後是「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判決,不知道是否可緩刑及易科罰金? ※ 編輯: tainanuser 來自: 124.8.83.171 (04/12 15:00)

04/12 15:06, , 8F
教授沒事了 開假發票的廠商咧
04/12 15:06, 8F

04/12 15:09, , 9F
最多偽造文書吧? 私人廠商能怎樣?
04/12 15:09, 9F

04/12 15:12, , 10F
逃過貪污罪,但是可能適用詐欺罪,所以不見得沒事.
04/12 15:12, 10F

04/12 15:15, , 11F
不是很懂法律,不過之前好像有討論過,貪汙是重罪,所以
04/12 15:15, 11F

04/12 15:16, , 12F
一定要坐牢。偽造文書、詐欺那些好像就可以緩起訴,不用
04/12 15:16, 12F

04/12 15:16, , 13F
坐牢。(有錯的話還請熟法律的高手幫忙解釋)
04/12 15:16, 13F

04/12 15:17, , 14F
不過不管怎樣處置,在目前的法律下,還是屬於犯罪的行為
04/12 15:17, 14F

04/12 16:51, , 15F
大致就像樓上講的那樣,主要差在貪汙判非常重
04/12 16:51, 15F

04/12 17:03, , 16F
但是這應該只限報帳瑕疵 用公款買包包絕對不能輕放
04/12 17:03, 16F

04/12 18:48, , 17F
我比較有興趣的是: 那私立大學的教授呢? 用什麼名目辦?
04/12 18:48, 17F

04/12 19:20, , 18F
緩起訴不是"犯罪"..因為根本連起訴都沒有!
04/12 19:20, 18F

04/12 19:39, , 19F
若會計及財物保管公務員將財物登錄不實,就輪到她們犯偽造
04/12 19:39, 19F

04/12 19:45, , 20F
文書罪,必然會追討誤報教授是詐欺以吐回財物或追繳回經費
04/12 19:45, 20F

04/12 20:32, , 21F
購買私人物品很可惡 絕對不可輕放
04/12 20:32, 21F
記得私人使用的部分(名牌包、電視機、洗衣機、保母費..等),跟這個案子狀況不一樣, 如果金錢來源是國科會或教育部,大概都會以貪污罪起訴吧? ※ 編輯: tainanuser 來自: 124.8.84.250 (04/12 22:31)

04/12 22:41, , 22F
百姓若欠稅遲遲未繳,那不就是侵佔國家公款?懲罰是加罰金
04/12 22:41, 22F

04/12 22:51, , 23F
不是辦公務員的貪污刑牢,加罰金及利息也是得脫好幾層皮了
04/12 22:51, 23F

04/12 22:55, , 24F
一堆PhD去坐牢不僅教壞一堆牢犯,費糧世界出名還出黑研究?
04/12 22:55, 24F

04/12 23:00, , 25F
如何讓聰明才智愈大者的"精英"們替千萬人謀福利,要動點腦
04/12 23:00, 25F

04/13 09:34, , 26F
民眾若是這般水準便叫做刁民,金字塔頂端的水準...嘖嘖
04/13 09:34, 26F

04/13 09:53, , 27F
現行的法令若判決罰款不繳,是可以查封其財產(含薪資)拍賣
04/13 09:53, 27F

04/13 11:35, , 28F
至於是否要開除讓出教職缺?那可從"為人師表"道德加以討論
04/13 11:35, 28F

04/13 11:41, , 29F
路邊紅線停車也屬"侵佔公物",拖吊罰款優於牢獄人滿為患!
04/13 11:41, 29F

04/13 12:15, , 30F
如果現在認定教授不算授權公務員,那買私人物品也就一樣不
04/13 12:15, 30F

04/13 12:16, , 31F
能算貪污吧?這樣那些公款私用的要偷笑了。
04/13 12:16, 31F

04/13 20:51, , 32F
公款買私人用品仍然還是侵吞公款侵佔公物,只是不適用國家
04/13 20:51, 32F

04/13 20:52, , 33F
命官的公務員刑罰對付.但公款必然波及會計核銷與財物保管
04/13 20:52, 33F

04/13 20:55, , 34F
這些公務員勢必告發詐欺以求追討抵責.未公用的仍會被追繳
04/13 20:55, 34F

04/13 21:03, , 35F
醫生也不是公務員 民代也不是公務員 縣市長當然也不是公務員
04/13 21:03, 35F

04/13 21:14, , 36F
總統與縣市長都是授權公務員,不然怎會有坐牢的"領導人"?
04/13 21:14, 36F

04/14 11:54, , 37F
嘉義大學 余哲仁教授說出獄後會提出非常上訴.....
04/14 11:54, 37F

04/14 21:20, , 38F
樓上的案例應該很燜
04/14 21:20, 38F

04/15 01:25, , 39F
法不責眾免不了.另一個對應的問題是教授已不再被認定是永
04/15 01:25, 39F

04/15 01:27, , 40F
久雇用保障的國家命官-公務員.權利與責任需得對等才合理!
04/15 01:27, 40F

11/11 21:06, , 41F
如何讓聰明才智愈大者的 https://daxiv.com
11/11 21:06, 41F

01/06 21:49, 5年前 , 42F
教授沒事了 開假發票的 https://daxiv.com
01/06 21:49, 42F
文章代碼(AID): #1HPwm5Qv (AfterP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