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遇到這種人該怎麼辦?

看板AfterPhD作者 (Cyber Genie)時間14年前 (2011/05/24 22:36), 編輯推噓9(10132)
留言43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不知道各位都怎麼應對上層的剝削的? 敝人是EECS的背景,目前跟當地的Biologists作共同合作。 為了支援相關的研究,我們開發了一些工具。其中有一項“似乎”有一點商業價值,是一 種可以從顯微鏡中細胞的資訊抽取出來的方法。 所以就頭兒就要求先發個專利鎖起來,其實我個人是不太在意專利,我要的是論文發表呀 ~(哭哭) 因為整個演算法從頭到尾是我一個人獨立完成,所以在申請中,我是唯一的Inventor。其 他例如辛苦幫我作實驗養細胞的RA,包括RA的頭兒,我通通列入Controbutors。這樣的安 排一開始沒有人有意見。 不過,現在問題來了。RA的頭兒想要列入Inventor。他在來信中是很客氣的說他跟我老闆 (兩個都是PI)應該要列入共同發明人。 我老闆是一個滿正直的人。他平常不太管這種事。不過這次他特別主動幫我回信給這位老 哥。提了兩重點:一是這個東西主要是我獨立完成,因此相關credits安排應該由我決定, 二是他自已對這個東西完全沒有貢獻,所以不應該列入Inventor或Contributor。 其實這個意思很清楚了。 不過意外的是,那位老兄回信了。他說至少設備是他提供,所以他理當要列入Inventor。 嗯嗯~以這個標準其實跟本不需要有Contributors這個選項。不是嗎? 我們的Project才來到一半,不很想此時得罪人。不過,他還真的很敢要。私下跟老闆談 過後,還是決定將他列入。不過,既然小弟我有權決定,我最後決定全部的人都是 Inventors。大家開心一下~ 事後有小道消息出現。由於我們這一邊今年的經費縮水,所以有一部份比較沒貢獻的實驗 室要被縮編。這位老兄主持的實驗室是滿危險的。也難怪他會在這個東西上計較。 唉,當作作善事吧(煙)。他們實驗室的人我都還滿喜歡,關了就太可惜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4.142.203

05/24 22:51, , 1F
看來要臉皮厚一點才能生存
05/24 22:51, 1F

05/24 23:06, , 2F
很正常,有聽過管理公共儀器的要求使用儀器就要掛名。
05/24 23:06, 2F
嗯嗯,不過,這個跟掛名與否不一樣。敝人發的papers一向都是有貢獻的都有獎。包括這 次的結果也是一樣。連教我怎麼操作設備的大哥我都算他一份。大家開心就好。 不過,我們這邊申請專利有分Inventor跟Contributor。內部只有Inventor有算積分。並 且Inventor跟Contributor的分際是很明確規定的。幫忙作實驗,提供設備,甚至是幫忙寫 程式的,只要方法本身不是你提出來,頂多就是Contributors。申請時必要的話還要提供 筆記手稿証明。這次讓他列名,純綷是人情問題。 ※ 編輯: cybergenie 來自: 116.14.142.203 (05/24 23:28)

05/24 23:23, , 3F
新加坡今年好像有點慘,NSF Fellowship 也沒開缺
05/24 23:23, 3F

05/25 00:06, , 4F
留下email, 你可以輕易幹掉這人
05/25 00:06, 4F

05/25 00:15, , 5F
推樓上.... 幹不幹掉其次,留著自保或當未來的酬碼都行。
05/25 00:15, 5F
唉,東西當然是要留著。不過,希望一輩子都不需要拿這個酬碼出來用才好~ ※ 編輯: cybergenie 來自: 116.14.142.203 (05/25 01:10)

05/25 09:09, , 6F
哪裡都有這種人,台灣也不例外~
05/25 09:09, 6F

05/25 09:33, , 7F
沒有實質貢獻而列在發明人,有人去議舉的話,這專利會被撤消
05/25 09:33, 7F

05/25 12:11, , 8F
沒貢獻列發名人OK啦,只要裡面人沒意見,說抽菸時討論出來的
05/25 12:11, 8F

05/25 12:13, , 9F
不用有什麼證據,發明就是一句話貢獻也算,作者群爽就好
05/25 12:13, 9F

05/25 20:07, , 10F
被檢舉的話的確是要提出證明的...絕非樓上說的那樣
05/25 20:07, 10F

05/25 21:35, , 11F
樓樓上的說法嚴重低估人在專利利潤之下可以幹出的事情
05/25 21:35, 11F

05/25 21:35, , 12F
被既有專利卡住或者被告侵權的最有力手段之一 就是攻擊
05/25 21:35, 12F

05/25 21:36, , 13F
對方專利無效 而把非發明人列入 是律師最喜歡詰問發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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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21:36, , 14F
讓專利無效的合法手段之一
05/25 21:36, 14F
s大請教一下. 那位老兄的論點是說他是initial project的成員之一, 也就是點出需要往 這個方向作的人. 因此名列發明人是合理. 我自己是覺得有點怪, 畢竟天天喊著要上火星 的人一大堆, 總不好最後上了火星的人還要付專利費給每個喊過的人吧.. 不過我這方面的知識不好, 可能英文表達也有問題. 如此可以算列入發明人理由之一嗎? ※ 編輯: cybergenie 來自: 116.14.142.203 (05/25 21:50)

05/25 22:07, , 15F
不是不重要,而是很不容易因為作者貢獻疑慮而被撤銷
05/25 22:07, 15F

05/25 22:09, , 16F
假設A B C(掛名)三人提出Claim 1,2,3,AB在可能會被撤銷下
05/25 22:09, 16F

05/25 22:10, , 17F
說明是三人一起討論,分別貢獻一個Claim且由A主筆,其餘審閱
05/25 22:10, 17F

05/25 22:11, , 18F
又能怎麼樣? 專利常只是設計、分析、說明一個可行的想法
05/25 22:11, 18F

05/25 22:12, , 19F
我看過不少大廠的專利提案單,只有作者欄,沒有工作分配欄
05/25 22:12, 19F

05/25 22:16, , 20F
是有貢獻百分比..但填上去要怎麼評斷? 每個人橋好就好了
05/25 22:16, 20F

05/25 22:21, , 21F
發明過程的書面資料是很重要,這些都是要經得起檢視的
05/25 22:21, 21F

05/25 22:24, , 22F
而且專利是需要能實現的,不是可行的想法就可以成為專利
05/25 22:24, 22F

05/25 22:26, , 23F
過去在申請專利的時候,每個發明人須把實驗紀錄本附上
05/25 22:26, 23F

05/25 22:28, , 24F
有寫的地方需要押日期,還須有2個見證人簽名
05/25 22:28, 24F
我個人作研究的習慣不太好. 沒有作記錄的習慣. 最糟的是常常跟同事討論自己的想法時 太興奮講得太多..不久前才吃了一個悶虧. 一個中國籍剛到任的PI, 熟了後常常到我辦公 室討論我最近在作的東西以及一些新的想法. 之後過沒多久聽他要提計劃, 甚至開始在作 某東西, 跟本就是之前跟他提過我的想法套在其他類似的環境條件下..我雖然很喜歡討論 研究的過程, 但這種事還真的讓人高興不起來..不管在什麼地方, 學術鬥爭都是明著來的 ..以後還是多保留一點才好.. ※ 編輯: cybergenie 來自: 116.14.142.203 (05/25 22:44)

05/25 23:17, , 25F
同意這嚴謹的要求,不過即使鴻海,應該大部分專利要被撤吧..
05/25 23:17, 25F

05/25 23:19, , 26F
要能實現沒錯,但沒有必要真的實現給他看,分析證明即可
05/25 23:19, 26F

05/25 23:20, , 27F
難道每個新產品的想法專利..都要附一個成品給專利局?
05/25 23:20, 27F

05/25 23:29, , 28F
我只聽過發明,新型,新式樣專利,沒聽過有想法專利,願聞其詳
05/25 23:29, 28F

05/26 09:35, , 29F
所有專利都是由想法產生,以不同型式表現、公開(ex:設計圖)
05/26 09:35, 29F

05/26 12:15, , 30F
最近提了幾個專利,今天事務所的人來,問了一下此問題
05/26 12:15, 30F

05/26 12:16, , 31F
想法跟我講的一樣,掛名是很好迴避的
05/26 12:16, 31F

05/26 12:18, , 32F
會被質疑的情況是,只有單一作者,人家要你提出過程跟證明
05/26 12:18, 32F

05/26 12:19, , 33F
還有單一作者專利的延伸專利作者群(EX:沒有母專利發明人)
05/26 12:19, 33F

05/26 12:27, , 34F
有時掛名是必要的手段,例如老闆就常想要掛名
05/26 12:27, 34F

05/26 12:28, , 35F
其是關係到對公司的專利權利(ex這個員工離職所衍生的問題)
05/26 12:28, 35F

05/26 12:29, , 36F
所以沒有專利公司會追問提案人,每個作者實際做了什麼.
05/26 12:29, 36F

05/26 16:47, , 37F
老實說這個人不太聰明 這種事情怎麼可以透過EMAIL聯絡:P
05/26 16:47, 37F
其實我也滿意外, 很多人臉上都川川川了. 因為他我必需要將很多人都列入. 要不然就會 有很多不必要的紛爭..可是呢, 他還是一付理直氣壯的樣子..聰明嘛..有辦法去牛津的應 該不會太差..我猜想他應該是認為這是他應得的. 因為後來跟作生醫的同事聊, 知道其實 作生醫研究的作出來的成果, 很難分說那一部份是誰作的. 跟我們作工程的不一樣. 我們 東西是誰作的就是誰的. 定義比較明確. 也許這是生醫的一貫作法也說不定.. ※ 編輯: cybergenie 來自: 116.14.142.203 (05/26 21:48)

05/27 13:19, , 38F
C大,如果你想知較正確的專利權利,你可以去看專利法
05/27 13:19, 38F

05/27 13:20, , 39F
法的精神搞清楚了,你就知道怎保護自己的權利
05/27 13:20, 39F

05/27 13:23, , 40F
我也不知A大在噓什麼?"想法專利"這名詞是你提出來的
05/27 13:23, 40F

05/27 13:26, , 41F
在專利法條上是沒有想法專利,你要不要再去問一下你的
05/27 13:26, 41F

05/27 13:28, , 42F
專利事務所. 我也搞不懂老闆幹嘛要掛在發明人
05/27 13:28, 42F

05/27 13:29, , 43F
專利所有權人是老闆就好了,也可請A大在開釋一下
05/27 13:29, 43F
文章代碼(AID): #1Dsy9toQ (AfterP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