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科會大專生4000元人事費
關於這個問題,可以國科會的「臨時工資」來辦理,上限則是要看計畫的大小,如果計
畫本身經費充裕,應該問題不大。但是如果計畫本身業務費也不多,這時候就要算算,
每個月能給多少?
也因為都是在業務費裡面,而業務費又有人事費的部分,能不能將兼任助理的費用降低
?這個應該是可以,但是多出來的部分,能不能賺為臨時工資?照國科會規定,都在業
務費內,應該是沒有流用問題,不需要再經過國科會審查。但是要注意到這些經費變更
,最好都是有校內程序跑完,不然會有一些查帳的麻煩,尤其是沒有依據的支出,通常
會成為箭靶!有校長蓋章過的文件,才能夠有一些保障。
另外忽然想到一件事,就是關於國科會的兼任助理部分。
國科會因為前一陣子,好幾個學校,都出現兼任助理費用,被挪作他用,例如:保母費
、補習費、甲計畫主持人給乙計畫主持人的孩子費用,乙計畫主持人回饋給甲計畫主持
人的小孩....等,造成蘋果日報大幅報導這些事項。
結果是國科會要亡羊補牢,不但要求簽訂親等的切結書,還要兼任助理每月填寫工作時
數。這時候聽說某些學校,開始從嚴審核這個行政流程。也就是一般兼任助理,名單要
先經過學校認可的行政流程,才可以開始計算。也就是如果是九月初行政流程才跑完,
兼任助理要申請八月份的費用,會出現會計室不同意的現象,因為通過行政流程,才能
開始填工作時數,之前八月沒有通過,要請領時,可能會出現是在審核前的問題,進而
會計室可能會不同意這樣請款。故還沒有開始跑兼任助理公文流程,請快一點行動吧!
但這個問題,在本校討論時,曾經有老師質疑,每個月碩士班假設給六千,但是學生每
天都作實驗超過12小時,一個月至少作264小時(一個月作22天),這樣不就等於是平均
小時才23塊?不符合最低工資90元?學校要老師公然違法?會計室當時答覆是,這個只
是方便辨識學生真的是有做事,作為請款的佐證,上面的時數也不重要,不一定要填到
這麼多天???
話又說回來,如果真的是只是佐證資料?不是很重要?改天萬一有出錯,學生沒有完全
依照上面的時數表,被檢舉出來時,是不是主持人又要多加上一條罪名?這樣搞法,不
用多久,我看很多老師都會在實驗室裝上監視器,要送兼任助理費用申請前,先看看過
去這個月,學生是不是真的都有按照時數表填寫???
以上為個人淺見,提供您作參考!
※ 引述《micklin (mick doohan)》之銘言:
: 有人跟我一樣覺得太少嗎?
: 現在我遇到的情況是這樣, 有幾個程度不錯的大學生, 想要培養他們.
: 但是他們家境不是很好, 所以工讀都找校外錢比較多的.
: 一個月只領4000, 如果每天都要做事, 一天用3小時算好了, 一個月就90個小時,
: 時薪還不到50塊....
: 當然還是有幾個學生比較想學, 會再利用空閒時間做一些事唸一些東西,
: 不過我就覺得他有點太辛苦了.
: 相對的, 願意領4000塊的, 大都是家境比較好一些, 比較不缺錢的.
: 碩士生有畢業壓力, 沒給錢也願意去做, 但是大學生就不是了.
: 這種事情我也不知道可以跟誰建議, 所以來這裡跟大家討論討論,
: 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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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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