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高會選擇問題(第18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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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ragon56 (dragon)時間13年前 (2012/08/31 23: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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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會選擇第18題我寫的內容如下,各位可以參考一下或有無需修正的地方。. 疑義要點及理由:. 1.根據國際會計準則2010年版第31號第34段(A12~A13)所述,不同之報導格式可用以達成比例合併之結果,此兩種格式均可接受:(1)合資控制者可將其對聯合控制個體各資產、負債、收益及費損之份額逐行與其財
(還有808個字)

推噓4(4推 0噓 2→)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yson (小寶)時間13年前 (2012/08/29 17: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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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戰友們大家好. 針對高會選擇第18題,想請問有人提試題疑義的嗎?. 因為我覺得題目說採用類別比例法,台中公司的B/S上不是應該多 員林公司固定資產 xxx. 這個項目。我上考選部網站查有關申請疑義的流程,好像要附 佐證資料來源. 我又特別跑了書局,發現 林美花老師的高級會計學(六冊)上冊的p.5
(還有12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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