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合併稀釋每股盈餘問題

看板Accounting作者 (Lai)時間2年前 (2022/04/20 18: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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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發文,排版如果不好請見諒 高會在計算合併稀釋每股盈餘時,會考慮到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潛在普通股(轉換工具)對合併稀釋每股盈餘影響。 假設母持有子公司55%有表決權股票,而採合併報表並在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納入其中一個轉換工具會導致母對子公司的持股下降至45%(例如子轉子的潛在普通股),這時還要把轉換工具納入合併稀釋每股盈餘嗎?(題目是小弟唸書想到的) 持股因潛在普通股下降至不具控制力,如果還是要何併報表感覺怪怪的?或者不納入合併但要在財務報導上附註揭露? 小弟問學校的高會教授,教授回答要納入,因為要表達潛在普通股對DEPS的影響(回答沒有很肯定) 希望板上的專家可以為此解開小弟疑惑!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SE (2 G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250.1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650450329.A.EA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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