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無合約的短期場地租借稅法應有憑證

看板Accounting作者 (大發!)時間10年前 (2016/01/07 20:0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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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準要求租金支出合法憑證為租約與(發票或收據) 但公司為了辦一日活動而租借之場地並無與出租方簽契約,但有取具對方開立之發票 這種狀況下費用方可以切租金支出嗎? 因為今天Google大半天都沒有相似問題,所以上來尋求協助,如果有人有相關經驗,希望 能分享一下做法,感恩~ 註:公司租借場地辦活動是為了推廣業務,可是如果切廣告費應該也無法符合廣告費憑證 要求。有考量交際費,但也不知道實務上這是交際費嗎??非常困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33.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52168180.A.5C7.html

01/08 00:47, , 1F
有發票直接做租金支出就好
01/08 00:47, 1F

01/08 21:00, , 2F
對!有發票就可以了
01/08 21:0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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