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外行人請教銷貨折讓單開立疑問
不好意思,因為完全沒有接觸過會計這個領域,
已經google過盡量去了解折讓單及營業稅背後的運作方式,
但現在碰到的案例,還是沒有辦法去思考背後邏輯及整個運作模式,
才想說要來會計版尋求協助,希望有版友能夠用很簡單的方法說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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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跟A廠商進貨一個產品105元(100+5進項稅額)
然後公司賣給門市的終端消費者300元(286+14銷項稅額)
因為現在碰到品質出問題,需要進行兩階段的退貨:庫存退貨及銷貨退款
分成兩部分說明,
1. 庫存退貨
假設庫存產品總共100瓶,退貨後開立「折讓單」,
又因為是庫存品,所以金額是用進貨價格,故折讓單是$105*100瓶=10500元
這個部分我可以理解,因為我們當初進價給廠商105,所以折讓也開105沒有問題。
2. 銷貨退款
另外一個階段則是消費者來門市退款的部份(憑空瓶、完整產品或發票購買記錄)
當初賣給消費者是300元/瓶,所以退款給消費者也當然是300元/瓶,
假設統計共100瓶需要去跟廠商索款,
會計單位說,會開立「折讓單或發票」給廠商,
金額則是300+15(5%的稅)=315,所以總額會是$315*100瓶=31500元。
這個地方我就不懂了QQ,為什麼這個部分開立折讓單要再額外加上5%的稅呢?
會計有跟我說了很多什麼稅是先繳給國稅局,什麼又拿回來,廠商可以抵扣等等
我完全聽不懂XDDDD,不知道有沒有人能簡單說明背後邏輯?
3. 關於第二部分退款,我之所以會寫「折讓單"或"發票」是因為...
本來會計是說我們要開發票(稅外加)去跟對方索賠,等於A廠商賠償一筆金額給我們
但A廠商不接受發票,只願意接受折讓單,
雖然會計說對公司來說,開發票、或開折讓都可以,對我們公司來說都沒差,
所以我好奇為什麼A廠商堅持只收折讓單,收發票跟收折讓單有差嗎?
感謝大家!!!
有需要P幣的歡迎跟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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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大大~後來有跟會計問了一下第二部分的狀況
因為通常我們先賠給消費者300元是含稅,正常來說,消費者要填銷退單+發票號碼+簽名,
到時候我們才可以憑這個銷退單去跟國稅局拿回14個稅金,
但是因為實務上,我們無法要求每個消費者都有留著發票,所以公司就採取不做銷退,
不然消費者會一直鬧......說怎麼要填這麼多才給退款.....
以致於,我們無法跟國稅局拿回14,所以才想說應該要跟廠商談,是否這個14由廠商協助吸收。
這邊有幾個問題:
1.如果廠商願意吸收,這個300+14的14元,會變成廠商額外支出/成本嗎?
還是14元是可以抵東西的?
2.若是314要開折讓單,也是可以的?那這樣就要找過去的發票去抵這個金額?
3.若是開314的發票,對於廠商和我公司,會有什麼差異嗎?
4.K大說的「開進貨退回」,應該是針對第一部分的狀況我們庫存品的退貨?
第二部分,也算進貨退回嗎?因為我們退回去不一定是完好的,
有可能只有發票或是空瓶耶。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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