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看板Accounting作者 (Rori)時間10年前 (2015/08/16 09:32),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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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在贈與稅中夫妻互相贈與不用課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但如果之後將贈與的土地出售該如何課土地增值稅? 例如:丈夫取得土地時,公告現值為100萬,之後隔年贈送給妻子(當年現值150萬);妻子之後將土地出售,現值為400萬。 那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應該是100萬,還是150萬 有查到相關法律,但不太瞭解其意思 土地稅法第28之2: 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後略) 第一次發文>< 祝各位會計師考試金榜題名!!!!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0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05.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39688761.A.F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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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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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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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申請—代表若無申請就要課土增稅。若有申請,當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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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時,就要一次追補先前沒被課到的土增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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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樓上三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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