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證交法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相關疑問

看板Accounting作者 (毛毛)時間10年前 (2015/07/28 23:42),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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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接觸證交法,很多觀念還在釐清 想請問版友,證交法下的公司是否1.一定要有獨立董事? 2.又是否一定要有審計委員會? 3.如果一間公司有獨立董事人數最少是2人還是3人? 希望有板友能解答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49.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38098148.A.023.html

07/28 23:55, , 1F
1.不是 2.不是 3.有審計委員會3人 沒有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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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o,但最新函令要求106年全面設置2.檢察人或委員會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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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獨董至少2人,且不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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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委員會則獨董至少3人,且全體爲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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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人,筆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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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兩位版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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