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具強制性之轉換工具 (關於每股盈餘)

看板Accounting作者 (樂樂)時間10年前 (2013/10/21 23:59),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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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請問版上的高手,課本關於每股盈餘的題目看不太懂>< 課文如下: 具強制性之轉換工具,如到期須強制轉換為普通股之特別股或債券,因為隨著時間經過, 到期時必須轉換成普通股,不論是發行人或持有人都沒有選擇的權利,因此視同發行時 即已發行普通股,必須自發行簽約日起即納入基本每股盈餘股數之計算。由於已納入基本 每股盈餘之計算,自然也同時納入稀釋每股盈餘股數之計算。 例如,崑山公司於X1年初發行三年後須強制轉換成普通股之可轉換特別股,未來會轉換 1000股普通股。因此,即使X1年還是處於特別股之狀況,但因為視同於簽約日即已發行 普通股,崑山公司在計算X1年基本每股盈餘之股數(分母)時,普通股股數需增加1000股 ,要強調的是,在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分子)時,X1年特別股股利不得加回。 我的問題是為什麼特別股股利不能加回?老師告訴我查公報,我有查到關於反稀釋性, 不過還是不太理解,麻煩各位高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7.186.3

10/23 01:05, , 1F
我知道強制性轉換特別股是一種負債而不是權益,所以其股利
10/23 01:05, 1F

10/23 01:05, , 2F
是否也屬於利息的一種,故不需要加回呢??
10/23 01:0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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