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執行業務所得及薪資所得

看板Accounting作者 (小瑤)時間10年前 (2013/09/06 09:28),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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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了很多資料 發現還是不太會分辨執行業務所得及薪資所得 故來版上詢問大家見解~ 1.公司為餐飲業,請了一名廚師來教員工做菜,包含車馬費一共給付3萬元 如果廚師有證照 是否申報為執業所得 並不用扣繳補充保費 但扣繳所得稅10% 如廚師無證照 是否申報為薪資所得 並扣繳補充保費2% 2.辦理土地過戶之地政士,收服務費25000 申報為執業所得 並不用扣繳補充保費 但扣繳所得稅10% 3.公司製作影片一部,請外面工作室幫忙剪接,其員工說可以單獨接案,讓公司申報所得 這情況是否申報薪資所得 並扣繳補充保費2% 4.公司與人簽約,支付民間之公證人1萬元 申報為執業所得,不用扣繳補充保費 所得稅10%因稅額未達2000亦不扣繳 以上是我根據資料歸納的情況 但是我覺得有很多地方我都搞不清楚 希望大家可以為我解惑~ -- 瑤的無名 http://www.wretch.cc/blog/lesya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211.241 ※ 編輯: lesyao 來自: 60.249.211.241 (09/06 09:35)

09/06 17:06, , 1F
1不是看有沒有照,是看是否受僱
09/06 17:06, 1F

09/06 20:55, , 2F
直接受僱為員工就是薪資所得 所以1是薪資
09/06 20:55, 2F

09/06 20:56, , 3F
更正 剛看錯 這四點都是執行業務所得
09/06 20:56, 3F

09/06 21:09, , 4F
執行業務如屬於個人接案,超過5000也是要代扣補出保費的
09/06 21:09, 4F

09/06 21:16, , 5F
但也有例外情形,可以上健保局網站看看
09/06 21:16,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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