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試算表借貸不等問題
大同商店95年6月30日餘額式試算表借貸兩方總額不相等,借方總額46,930
,貸方總額46,920,經按追查錯誤方法檢查帳冊記錄,發現下列事實:
1. 出售李四商品240,誤記為420
2. 下列分錄過帳時,貸方過入用品盤存100
借:文具用品 10
貸:用品盤存 10
3. 現購辦公用品300,錯誤作為現銷商品登帳
4. 加計應付帳款帳戶時,貸方總額應為1,900,而非1,800
5. 顧客錢六還來貨款40,錯誤貸記應付帳款
6. 以現金2,000出售機器,作借:現金 $2,000,貸:機器 $2,000之分錄,而該
機器成本為5,000,至出售日已提累計折舊2,500
試根據上列資料,求計試算表正確合計數。
Answer:
正確答案是46,930-180+ 90-300-40-2,500 = 44,000
我不太了解為什麼?
我的算法是46,930-180+90-40+2,500=49,300
我的想法是第3項應該只是分錄項目錯誤,把「辦公用品」錯作為「現銷商品」(我認為
即是「進貨」)登帳,故借方金額加總時不影響,因為這2項本來就都是借方科目
而第6項,正確分錄應是: 現金 2000
累計折舊 2500
出售資產損失 500
機器 5000
所以借方應要再加上2500(出售資產損失是收入減項,不在借方)
還請高手大大指點我錯在哪裡,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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