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幾個關於所得稅法之問題

看板Accounting作者 (ㄤㄤㄤ)時間13年前 (2012/08/10 23:56),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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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公司因經營業務困難,積欠銀行借款本金$300,000,000及利息$45,000,000。其中借 款本金$300,000,000於2年半以前就已到期;利息中$20,000,000,自從會計上認列「利息 費 用」及「應付利息」起,已逾2年,另應付利息$25,000,000尚未逾2年。甲公司申報營利 事業所得稅時,未逾2年之應付利息$25,000,000、已逾2年之應付利息$20,000,000及應付 銀行借款本金,應如何處理?請就現行所得稅相關法令規定予以說明與評述。 張建昭老師申論題庫的解答 已逾2年利息轉其他收入 但已逾2年本金不用轉? 我的想法覺得應該也要轉成其他收入? 2.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公告土地現值160萬元,繳納土地增值稅20萬元,1年後重購 自用住宅用地2公畝,公告土地現值155萬元,可申請退回土地增值稅多少? 答案是15萬 如果改成出售房屋 也是退15萬嘛? 還是20萬可全退? 等於只要超過就20萬直接全退 不用管超過多少只能退多少 3.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應於截至解散、廢止、合 併或轉讓之日止,辦理當期決算,於四十五日內,依規定格式,向該管稽 徵機關申報其營利事業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並於提出申報前自行繳納之。 (所得稅法75條第1項) 想請問 45日內 是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之日止起算? 還是次日開始算? 4.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14條 個人依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計算之差額得減除尚未抵繳之扣繳稅額及 可扣抵稅額,計算其應自行繳納之稅額,於申報前自行繳納。但依法不併 計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之所得之扣繳稅額,不得減除。 想請問 計算題 除了減尚未抵繳之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 要像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12條一樣減除 國外所得稅額 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53.71

08/11 00:15, , 1F
2.改成房屋,一樣只看房屋內含的土地公告現值
08/11 00:15, 1F

08/11 00:18, , 2F
重購買退稅只能退回出售之土地公告現值減土增稅後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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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新自用住宅之價款(是看土地公告線值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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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0:19, , 4F
你雖然繳20萬土增稅,但是160-20=140 尚差新屋15萬而已
08/11 00:19,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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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能退15萬
08/11 00:20, 5F

08/11 10:29, , 6F
1. 民法,利息收入的消滅時效2年,本金為15年。
08/11 10:29, 6F
文章代碼(AID): #1G9IyW0a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