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治理、證券交易法相關問題
目前在研究一個集團企業個案,該公司有一些董監事,是由子公司代表派任董監事,對此
有一些疑問。
問題一、子公司對母公司持股應該為庫藏股,庫藏股股權具有被選舉權嗎?
目前查到 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1條條文,好像這條有限制金控子公司不具被選舉權,
但是一般公司法卻沒找到什麼資料。
問題二、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2項規定政府或法人股東不得由其代表人同時當選或擔任
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法人股東代表人係包括與法人有控制或從屬關係者所指派之代表人
假設A與B有控制關係,所以A、B代表人不能同時兼任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與監事。
但是如果A為公開發行公司之法人董事長(股權未過半),B為該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
這樣A、B之代表人能否兼任董監事?
麻煩有相關個案資訊的先進指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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