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郝語特報一問
想問一下郝語特報的兩題範例
都是卡在一個小分錄看不懂
第一個在第52頁
94年關務 三等的台中公司購入永昌公司股票
其中在93年5月要認列當年度股利收入時
收到現金40000元
有30000元作股利收入
為何有10000元要做金融資產(股票)的減項
已經不是購入第一年了不是不用算清算股利了嗎
而且此時還在採權益法階段
四萬元為何不能全做股利收入
題目後面要改權益法時追朔重編這裡的追溯金額也是只有調30000到前期損益調整
第二個是在140頁稅務三等的台南公司
其中B選項
收到國內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500,000.該項投資是當年度的投資
這題我最初的想法是:
第一個是收到現金股利當清算股利 收到時借現金貸金融資產
與淨利無關所以不影響
但好像答案就不對了
還是這題的狀況是 收到時就是借現金貸股利收入
但這收入免稅所以做永久性差異
因為課本寫著寫證券交易所得免稅
包括所有的股利收入跟股票評價利益都是一樣免稅是這樣嗎
麻煩大家解惑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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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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