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營收與合併營收問題

看板Accounting作者 (Hope is a good thing)時間13年前 (2011/03/20 00: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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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do5566 (五六風)》之銘言: : 對台灣公司的每月營收部分有點疑問請教, : 為什麼有的公司適用合併月營收,但有的公司僅提供月營收? : 許多只有提供月營收的公司有子公司或採權益法認列的轉投資, : 資產部分在長期投資這個比重上也佔蠻大的部分。 : 想請問會計上有無明確的規範來規定 : 哪類型的公司只需提供投資者一般的月營收或是合併營收嗎?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 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 http://www.selaw.com.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G0100277 其中,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款 營業額、背書保證及資金貸款餘額、各項產品業務營收統計表每月十日前申報 上月份資料。 印像中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也有相關規定 至於合併營收目前是採自願性公告,證交所的ppt有提到 http://tinyurl.com/4wkb3hl公司得自願性選擇是否公告合併月營業額,惟應自申報之月份起持續按月(於20 日前)公告至當年度結束止,不得間斷。」 基本上上市櫃公司資訊的申報是屬於證券交易所跟櫃買中心的權責 相關辦法的規定除了證交法之外大部分都是證券交易所跟櫃買中心的規定 跟會計其實沒有多大相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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