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記帳士法問題

看板Accounting作者 (還只是個新手)時間13年前 (2011/03/14 00:4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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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一本記帳士法的參考書 讀到某題覺得答案很奇怪 想請問該題何解? 某君曾任職於高雄市國稅局會計室,離職後可否在高雄市執行記帳士業務? (1) 可以 (2)不可以 (3)離職日起三年內不可以 (4)登陸之日起三年不可以 這是96年記帳士的考題 答案是1 可是我看記帳士法第八條 第八條(離職稅務人員執行職務之限制)   曾任稅務機關稅務職系人員者,自離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於其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 之直轄市、縣市區域內執行記帳士職務。 為什麼答案不是3 --

10/15 00:14,
你是不是有一種嘴巴很想吃東西的感覺-.-
10/15 00:14

10/15 00:15,
一樓XDDDDDDDDDD
10/15 00:15

10/15 00:16,
哈哈哈 1F
10/15 00:16

10/15 00:20,
1f....XDDDDDDDDDDDDDD
10/15 00:20

10/15 00:23,
5F想吃一樓的屌
10/15 00: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7.178.97

03/14 00:51, , 1F
「會計室」的人不是稅務職系人員,所以可以執業
03/14 00:51, 1F

03/14 12:39, , 2F
樓上正解
03/14 12:39, 2F

03/15 22:57, , 3F
謝謝
03/15 22:57, 3F
文章代碼(AID): #1DVFFx_k (Accounting)